| 比目鱼 @ 2009-08-05 02:11 (我也读书) 要不是张晓强老师送了我四本最新的《世界文学》,我可能还会继续以为这本杂志早就停刊了。最近这几年,这本小三十二开的杂志确实很难在市面上见到——书店和报刊亭里好像均无出售。一两年前有一天我去逛798,在一家旧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一排八、九十年代出的《世界文学》,当时眼前一亮,拿下来翻看,那些发旧的纸张、在激光照排出现之前用铅字印出的文字,让人看了以后会不自觉地生出一些怀旧情绪。我当时买了四五本,记得其中有一期介绍约翰•契弗,有一期介绍唐纳德•巴塞尔姆,还有一期介绍的是多丽丝•莱辛。
《世界文学》的鼎盛时期应该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据说当时的发行量曾一度突破三十万。那时候,可能不少人都是通过这本双月刊结识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卡夫卡的《变形记》等经典名著。回想起那个年代,文学、尤其是外国文学,曾经给不少读者带来过惊喜甚至震撼。阅读像《世界文学》这样的杂志,虽然其中很多小说和诗歌可能会让人不解其意或者不解其妙,但就是在这些经过知名或无名译者翻译过来的文字当中,你可能会邂逅那些让你大呼“我操,怎么还有这么牛逼的东西!”的作品。
如今,国内介绍外国文学的期刊好像都不是特别景气。《译文》杂志已于去年停刊,剩下的也就是《译林》、《外国文艺》和《世界文学》了,据说大部分的发行量仅在一万册左右。
翻看最新的《世界文学》,还是觉得很舒服,很亲切。我喜欢这种小开本、一本书大小的杂志,也喜欢其朴素的装帧、甚至封面上“世界文学”四个字明显保留上世纪设计风格的字体。粗略地浏览了一下,感觉这本杂志还是以介绍纯文学作品为主,并没有因为想迎合读者而加重畅销小说的比例。销量固然不能被漠视,但是对于办杂志的人来说,有一群(哪怕是很小的一群)特别喜欢这本刊物的读者,这一点,我想,足够让人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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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29 02:20 (我行我述) 听说,第三极书局将要撤离中关村——几年来欠了上千万的物业费,终于坚持不下去了。我在北京住东边儿,所以在我的记忆里第三极一直是个很远的地方,无论打的还是坐地铁,都要折腾半天才能到。高大的玻璃建筑,好几层楼的书,灯光并不太亮,书店虽然略显大而无当,但各处散布者供读者坐下来的小凳子,甚至还有很舒服的躺椅。冬天,下午时分,站在某个书架旁边翻书,忽然一抬眼,透过落地窗,看见眼前隔了几条街就是多年以前上大学的地方,感觉像是站在那里隔着玻璃俯视记忆。再往远看,好像还能瞧见北京西边儿的那些山,在下午灰色的天空下,低矮、朴素。
海淀还有一家有名的独立书店,叫单向街图书馆,在圆明园附近,很偏僻。我一直没去过,听说也要关了,但不是倒闭,是搬迁。新地点在朝阳公园西门往北、“好运街”附近的“蓝色港湾”,据说书店新址九月份开张。“蓝色港湾”是我去年发现的一个巨大的Shopping Mall,进去以后感觉就像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州——建筑风格和气派都特像,就差一个一望无际的大停车场了。但是,这么大的一Mall竟然没有一家书店,我对此事一直叨叨咕咕,没想到,单向街就要搬过去了。
我认为,一个大型商场或Shopping Mall,一定要有一家书店。几年前“新光天地”开业的那会儿,我溜达进去,在B1一眼就发现了一间小而精致的“光合作用书房”,立马心生愉悦。三里屯Village去年就开业了,逛过不少次,直到上周,忽然发现在隐秘的地下一层还有一堆店铺,其中就包括另一家“光合作用书房”。虽然憋在地下,见不着阳光,但是还能坚持进行光合作用,不错了。
北京还有一个常去逛的新Mall,就是“世贸天阶”,此Mall的英文名字颇牛逼,叫“The Place”。“The Place”的地下一层有一家很好的英文书店,叫“Chaterhouse Booktrader”,是个买英文原版书的好去处。最近再逛“世贸天阶”,去了趟以前不常去的北区,发现二楼新开了一家书店,名叫“时尚廊”。虽然名字听起来疑似美发店,但这家书店确实不错,特色是有大量的美术、设计类图书,其中不少是外版,人文类书虽不是非常多,但选择也颇精。夏天晚上,在“世贸天阶”吃过晚饭,到“时尚廊”翻书直至十点打样,然后走到楼下的广场上,头顶上方一个巨大无比的天幕投射出五彩缤纷的光,广场上的男女老少遛弯儿的遛弯儿、嬉戏的嬉戏,天气不再闷热,空气里漂浮着一种喜悦。坐在商场门前高高的石头台阶上瞧着眼前这幅画面,北京的夏天,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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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26 16:04 (我也读书) 记得两年前,在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刚刚杀入中国不久,我写过一篇题为《准备好,读保罗•奥斯特》的博文。最近,我觉得有必要用同种句式再推荐另一个人——智利作家罗贝托•波拉尼奥(Roberto Bolaño)。
波拉尼奥是一位旅居西班牙的智利裔作家,已于2003年去世。他死后出版的《荒野侦探》(The Savage Detectives)、《2666》等小说使这位作家名声大噪。 《荒野侦探》获得了西班牙语文学最重要的大奖“罗慕洛•加列戈斯国际小说奖”;《2666》的英译本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批评家奖”。同时,《荒野侦探》和《2666》的英译本分别于2007和2008年被《纽约时报》列为年度十大好书之一;而《2666》被《时代》周刊评为“2008年最好的一本书”。
上个月我读完了近600页厚的《荒野侦探》(英文版),并得知该书的中译本将在七月底或八月初由世纪文景出版。上周我给一家书评杂志写了一篇长长的《荒野侦探》的书评(过些日子贴出来),交稿后的第二天就去买了一本英文版的《2666》。这本小说更厚,长达989页。没想到开读以后发现《2666》比《荒野侦探》还要好看,才读了四天,已经看完了200多页。如果没有意外,《2666》应该是我在今年读到的最好的一本小说。不知这本书中译本的版权被哪家出版社买了。如果还没人买,那就强烈推荐给出版界的朋友们。
关于《荒野侦探》,等我过些天贴出书评来再做专门介绍。在这里简单聊聊《2666》。基于我读完的部分,《2666》这本书基本上呈以下这种味道:一位“鬼才”作家的鸿篇巨制,精彩、怪异、带有实验色彩,具有纯文学作品少有的可读性,疑似博尔赫斯本人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又带有保罗•奥斯特的《幻影书》、戴维•洛奇的《小世界》、甚至些许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中描绘的梦幻之旅的味道,其结构有些像我以前介绍过的大卫•米切尔(David Mitchell)的《幽灵代笔》(Ghostwritten),而整部书又带有近似于通俗小说(如侦探小说、恐怖小说等)的故事性。总之,《2666》是一本极对本人胃口的小说。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强烈推荐这位作家:罗贝托•波拉尼奥(Roberto Bolañ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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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18 16:16 (我也读书) 在美国的出版物中,很多听起来理论性很强的书其实并非出自相关专业人士之手。《世界是平的》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是《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长尾理论》的作者克里斯•安德森是《连线》杂志的总编辑。另一个例子是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 Gladwell),他的第一本书《引爆点》(The Tipping Point)讲的是“引爆流行”这一社会学现象,第二本书《决断2秒间》(Blink)谈的是直觉的重要性,而格拉德威尔本人并非社会学家,也不是心理学教授,他是《纽约客》的专栏作家,和前面两位一样,也是一名职业写手。为什么这些记者、编辑、专栏作家写的理论书这么受人欢迎呢?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专业写字儿的人,他们懂得如何讲故事。
08年底,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再接再厉,出了第三本书,名叫《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此书的中译本已经出版,译名叫做《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这本书探讨的是一个更大的主题:成功的要素。书中提到的所谓“异类”(outliers),指的就是那些出类拔萃的成功人士。
《异类》一书的每个章节都从讲故事开始,这些故事中很多都非常有意思。比如:有人发现,加拿大的职业曲棍球运动员有一个奇怪的特征——他们当中绝大多数出生于一月、二月和三月份,难道年初出生的人更有曲棍球天赋吗?难道这和星相学有关?这一现象的真正原因是很多人意想不到的:生日的巧合与加拿大曲棍球少年班的入学年龄有关:分班的截止日期是1月1日,这样一来,生于1月份的孩子永远是班里年龄最大的,对于这些处于发育期的小球员,年龄上几个月的差异会造成表现的不同,年龄大的孩子(生于前三个月的)球技显得更好,于是他们被认为更有前途,更容易被选拔到更为高级的训练班,如此下来,仅仅因为生日的差异,这些年初出生的孩子一步步地获得了更好的训练机会,最终更有机会成为职业球员。
格拉德威尔在《异类》一书中想要告诉读者的是:对于那些成功者(出类拔萃的异类),我们不应该仅仅把他们的成功归结于个人的天赋和努力,我们还应该去研究他们的周围环境、外在因素所起的重要作用。
是的,这个观点听起来并不十分新鲜,甚至显得有些“老生常谈”。事实上,《异类》一书的看点不是观点,而是故事。格拉德威尔的过人之处在于能够搜罗到一些新鲜有趣的故事,同时善于发掘隐藏于平常事件背后的为人忽视的东西。
例如,这本书中谈到了比尔•盖茨的成功之路,作者强调,比尔•盖茨之所以能成为电脑行业的老大,得益于他少年时代拥有得天独厚的接触计算机的机会。在那个时代,计算机体积庞大,数量稀少,只有很少人能有机会接触,但盖茨因为家庭和学校提供的便利,成为了当时少有的几个幸运儿(全世界绝对不超过50人),在建立微软之前,他编程的时间超过了一万小时。该书这一章的标题就叫《一万小时法则》,作者引用了一位神经学家的话:“一万小时的练习或训练,是成为专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管是作曲家、篮球选手、科幻小说作家、溜冰选手,职业钢琴师、棋手,甚至是最厉害的罪犯,这个数字一再被印证:一万个小时。”
格拉德威尔在这本书里还讲了更多耐人寻味的故事,这些故事绝对是聊天、派对、饭局、演讲等场合的上好作料,可是,除了这些故事,我自己并没有从这本书里得到太多的启发(“一万小时法则”算是一个吧,它让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至今还没成为著名作家)。在某些章节(比如分析飞机失事的那一章)作者的文字有些过于啰嗦,而书中某些论断似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有些结论略显牵强(比如分析亚洲人数学学得好与农耕之间的关系)。不知这些瑕疵是否与作者并非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只是一位专栏作者有关?不管怎样,读《异类》这本书还是有收获的,它让我越发意识到:把故事讲好——这是一项多么有用的本领啊!
(注:这篇书评是读完《Outliers》英文版之后写的。我还没读过此书的中译本。最近在豆瓣网上读到一篇帖子,指出中译本中有不少翻译错误,这个帖子的链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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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14 14:47 (视觉训练) 没事儿的时候画了两张小破画儿,贴出来凑个数。

最近好几个以前经常去的网站都被和谐了(或曰:被墙了),只得不断地翻墙,有的网站(比如饭否)干脆是暂时被关闭了(据说还会回来),所以翻墙也没用。有时候翻墙过去,发现一些熟面孔也在那边儿,不禁想打声招呼:“咦?您也翻过来啦?您翻墙没蹭破皮儿吧?”

这张是照着阿根廷作家胡利奥·科塔萨尔(Julio Cortázar)的两张照片儿画的。在当代拉美作家中这一位算是最牛的之一。最近国内刚出了一本科塔萨尔的短篇小说集《万火归一》(Todos los fuegos el fuego),此书的英文名字叫《All Fires the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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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12 02:31 (IT互联网) 
最近有一很火的玩意儿,就是美国 Amazon.com 推出的电子书阅读器,名叫 Kindle。我一直想弄一台,主要出于几个考虑:一是我常搬家,运书很不方便(尤其是跨国搬家),如果以后尽量买电子书,放在电脑或者阅读器里,会减少很多麻烦;另一个原因是我不喜欢在电脑上读电子书,即使是液晶显示器盯的时间长了眼睛也会累,而像 Kindle 这种阅读器据说采用了电子纸(e-paper)技术,读起来不费眼,跟读印在纸上的字儿差不多(这一点我还没亲自去证实);Kindle 还有一好处,就是在 Amazon.com 上付款后可以立刻把电子书下载到阅读器里,立马可以看,这样一来,买国外的英文书不就方便多了吗?而且价钱还比纸书便宜。
目前 Kindle 在美国的售价(税前)为:Kindle 2(小屏):合 2100 元人民币;Kindle DX(大屏):合 3400 元人名币。
但眼下我还处于观望状态。经验告诉我,一种刚刚开发出来的科技产品往往升级很快。您刚掏了银子把这宝贝抱回家,人家那边儿就更新换代了,您手里的这一代已经变成功能不全的老土,您说您憋屈不憋屈?
今天读到一条来自日本的新闻(链接在此):我国的北大方正集团在东京的某个展览会上展示了一款名为“WEFOUND”的电子书阅读器,从照片上来看,怎么看怎么像人 Amazon 的 Kindle。但是方正方面坚决地表示:“北大方正独立开发了这一产品,它和 Kindle 没有任何关系!”据说,这款国产阅读器将于今年年底在国内上市,售价大约为 1430 块人民币。
那咱就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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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09 17:53 (我也读书) 最近有几本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小说的最新中译本相继面市,我拿到两本,一本是罗斯早期的小说《再见,哥伦布》(Goodbye, Columbus),另一本是作者2006年出版的《凡人》(Everyman)。
《凡人》很薄,很快就读完了,《再见,哥伦布》则刚刚读了个开头。感觉两本书的叙事风格不大相同。《再见,哥伦布》更接近通俗小说的叙事,有详尽的场景和对话描写,画面感很强;而《凡人》则有很多的议论和心理描写。《再见,哥伦布》是罗斯26岁时写的,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可以说是年轻人写年轻人;而罗斯写《凡人》时已经年过70,该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一生疾病缠身的老人,所以这本书是老年人写老年人。
但这两本书也有共同特征:作者写的都是犹太人。作为一位著名的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一直关注犹太人的命运。我还读过半本英文版的《The Human Stain》,是罗斯于2000年写的小说,主人公也是一位犹太老者。读《The Human Stain》给我留下的一个较深刻的印象是罗斯的英文——长长的复句、知识分子气的用词。一个接一个的大句子连在一起,读起来很有气势。
如果说这三本小说还有什么共性,那可能就是书中都写到了性。即使是写以老年人为主人公的小说,罗斯似乎也不愿忽略掉“Sex” 这一主题。有人说,罗斯笔下的人物全都是力比多旺盛的主儿。
菲利普•罗斯写了这么多年小说,今年已经76岁,可是仍在不断地写,不断地出书,最近几年几乎每年一本:《Everyman》(2006)、《Exit Ghost》(2007)、《Indignation》(2008)、《The Humbling》(2009)、《Nemesis》(2010)。这位老爷子,精力真够旺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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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7-01 16:34 (文坛张望) 接上文
十
冯内古特第一部受到广泛注意的小说是《猫的摇篮》。这本书出版于一九六三年,仍然是一部科幻小说。“猫的摇篮”其实指的是一种用线绳在手上变换出不同图形的儿童游戏(所以又有人把这本书的的书名译为《挑绷子》)。小说讲的是一位名叫乔纳的作家为写一部与广岛原子弹爆炸有关的书,结识了“原子弹之父”、科学家费利克斯·霍尼克博士,此人热衷科学研究,却对人类如何使用科技成果毫不关心。广岛原子弹爆炸那天,他毫不在意,还和儿子玩儿“挑绷子”的游戏。这位科学家发明了“九号冰”——一种可以让水在室温结成固体的方式。“九号冰”具有连锁效应,可以将与之接触的水固化,其实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物质。霍尼克博士死前将“九号冰”分给了三个孩子,他们却把它用来换取各自所需。在一个名叫圣罗伦佐的海岛上,其中一个孩子担任专制政府的科学发展部部长。该岛被一位暴君统治,百姓信奉一种名为“博可诺”的宗教。主人公乔纳来到这个海岛上,却经历了由“九号冰”引起的世界性灾难。
《猫的摇篮》涉及科技、政治、宗教等题材,充满想象力,带有黑色幽默色彩。小说篇幅并不特别长,却分成一百二十七个章节,每章文字不多,结构松散,带有冯氏特有的东拉西扯的风格。这部小说终于获得了评论界的注意,《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简短的书评,对小说进行了肯定。在读者当中,《猫的摇篮》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他开始拥有自己的“粉丝”。
若干年后,芝加哥大学把这部小说作为冯内古特的毕业论文,给他补发了二十五年前没有拿到的人类学硕士学位证书。
冯内古特于一九六五年出版的小说《上帝保佑你,罗斯瓦特先生》则是一部题材更为接近现实的小说。主人公艾略特·罗斯瓦特是一位通过继承某基金会遗产致富的百万富翁,他梦想帮助世人,同时着迷于当一名消防队员。该基金会的一名年轻律师见财起意,想通过证明罗斯瓦斯精神不正常的方式从中获利。这部讽刺美国社会的长篇小说获得了评论界的更多重视,同样受到了好评。
然而,冯内古特真正的成功来自下一部长篇小说——《五号屠场》。正是这部以二战时期盟军轰炸德国城市德累斯顿为背景的小说让冯内古特费尽了脑筋。也正是在这部小说中,冯内古特大胆地采用了标新立异的叙事方式,使得这部小说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也获得了大批读者的喜爱和追捧。
十一
可以想象这样一幅画面:四十五岁的冯内古特在书房里枯坐,眉头紧锁。桌子上堆着数不尽的烟蒂和厚厚的一摞纸,上面是他酝酿了二十多年的战争小说。屋子里的烟味儿令人窒息,纸上的文字让人沮丧。
对于这部难写的小说,其实很多问题他已想得十分明白。比如:毫无疑问,他不想美化战争,不想替德累斯顿的轰炸做任何辩解,不想塑造任何英雄形象;他不想把视野局限于这场轰炸本身,他想描述战争对亲历者一生的深远影响;他也想写一写六十年代的美国。
他发现自己被一些难题困住了。比如:和其他幸存者一样,他本人对那场灾难的记忆支离破碎,那么应该如何从中缕出头绪,整理出一个起承转合的、线性的、完整的故事?再比如,既然同时也要写战后的当代美国,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几十年的时间跨度,才能让读者清晰地看到战争对战后生活的影响?还有,在风格上如何处理,才能避免让人感觉故作深沉,突出讽刺效果?
冯内古特没有告诉我们灵感是如何降临的。也许,当某支香烟被点燃的那一瞬间,一个念头忽然闪过,如火星划破凝固的空气,他忽然意识到: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放弃传统的叙事方式,必须打破按时间顺序讲故事的模式。
是的,假如不按时间顺序叙事,就无需把破碎的记忆碎片拼凑完整,小说也就不会陷入对所描绘的事件进行“前因后果”式的诠释,时间跨度也可以被打破,不同年代的故事可以被放在一起……
打破时间的前后顺序?如何实现?
也许在这个时候又一个灵感划破沉寂,让这位写惯了科幻小说的作家不禁露出喜悦的微笑。他忽然想到一个词:
时间旅行。
十二
小说《五号屠场》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毕利·皮尔格林的二战美军战士,这个人物是一个典型的反英雄形象(这部小说里没有一个英雄),他被德军俘虏,和一批美国战俘一起被运到德累斯顿。在那里,他经历了英军对德累斯顿的轰炸,目睹了这座美丽的城市一夜间化为灰烬。战后,毕利结婚生子,成为一名配镜师。他在一次参加国际会议的途中遭遇飞机失事,此后呈现出精神分裂的症状,宣称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被绑架到一个名叫“特拉法玛多”的星球,和一个好莱坞女星一起被关在那个星球的动物园里供外星人参观。同时,他具有一种“挣脱时间羁绊”的特异功能,曾多次脱开时间链的束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做“时间旅行”。
《五号屠场》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三个不同的场景:二战中的欧洲、战后的美国、以及“特拉法玛多”星球。但小说叙事并没有按照事件的前后顺序依次讲述,而是跟随主人公毕利的“时间旅行”,在三个场景之间来回穿梭。例如,小说开头描写了一段二战中毕利和战友行军的过程,在一个树林里,毕利忽然开始时间旅行,回到童年,从那里他又来到战后的一九六五年、一九五八年、一九六一年,然后又回到二战战场,被德军俘虏,被俘过程中他再次穿越时空,来到战后,被飞碟劫往外星……如此这般,整部小说在二战战场、战后的美国和外星之间来回穿梭,故事情节在时间坐标轴上前前后后来回跳跃,仿佛是对主人公一生中生活场景的看似无序的拼凑。
冯内古特在这部作品里还使用了“元叙事”的手段。在该书的第一章,作者本人出现在读者面前,回忆了当初写这部小说时遇到的困难,东拉西扯地讲述了写作中遇到的很多事情,他甚至提前告诉读者这部小说将以哪一句话开始、哪一句话结束。在第二章,作者把主人公的一生简短地总结了一遍,几乎完全放弃了在情节上制造悬念(同时这个小结也可以让读者对故事梗概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不至于被后面跳来跳去的时空穿梭搞糊涂)。
在叙事语言方面,冯内古特大量使用平实的口语,语气如聊天一般,夹杂着戏谑和调侃,再加上书中出现的外星人、时间旅行等荒诞情节,使小说带有强烈的黑色幽默色彩。
然而这里的幽默毕竟是黑色的。小说虽然形式怪诞,但读者能够感觉到文字背后的悲凉。战争不但夺去了大量宝贵的生命,也让活着的人丧失了信念,再也找不到生命的意义,于是精神分裂、宿命论成为回避痛苦的途径。
《五号屠场》出版于一九六九年,当时正是越战期间,美国国内反战情绪高涨,此书一经出版,立刻大受读者欢迎,成为当时的畅销书。冯内古特被邀请到各地发表演讲,到大学讲课,这本书带来的丰厚收入让他从此衣食无忧。评论界对这本书好评如潮。冯内古特从此不再是个“不入流”的科幻小说作者,他终于跻身于著名作家之列。
十三
他自杀时六十二岁。
一九八四年,著名作家冯内古特在纽约家中吞下了大剂量的药物,试图自杀。后经抢救,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
对于那次自杀的细节很难找到详细的资料。在介绍冯内古特生平的文章中偶尔会读到这一事件,然而这些文字对此大多一带而过。也许人们更乐于接受冯内古特诙谐风趣的一面,而不愿意去面对这位作家曾经长期被抑郁症所困扰这一事实。
是什么让这位作家走向抑郁的呢?
也许,他的抑郁与父母有关。少年时期父母对子女的疏离以及后来母亲的自杀无疑会在他的内心深处留下阴影。冯内古特曾坦言,从六岁起,他就开始经历定期的情绪爆发。
也许,他的抑郁与婚姻破裂有关。一九七一年,冯内古特和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妻子珍妮分居。他自己离开科德角,搬到了纽约市(一九七九年冯内古特与第二任妻子吉尔·克莱门茨结婚,定居纽约)。
也许,他的抑郁与儿子有关。一九七二年,冯内古特的儿子、二十三岁的马克·冯内古特精神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后来他经医治康复,并写过一本相关的回忆录,现为一名医生)。
也许,他的抑郁与二战中的经历有关。在战争中冯内古特做过战俘,目睹过屠杀。
也许,他的抑郁与写作有关。《五号屠场》获得成功后,冯内古特忽然感觉该写的都已写完,接下来似乎再没有什么值得去写了。后来他开始创作《冠军早餐》,但自己感觉并不满意,曾经中途停笔,去写过一阵舞台剧。《冠军早餐》最终于一九七三年出版,却遭到评论界尖锐的批评。一九七六年冯内古特又出版了长篇小说《打闹剧》,不料反应更糟。文学界似乎试图将这位理科毕业、写过通俗小说、如今十分畅销的作家拒之门外。冯内古特回忆当时的情况时说:“他们暗指我是个粗俗的作家,指责我虽然写作却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文学经典,说我不是一个得体的人,因为我曾经很起劲儿地给流行杂志写过烂小说。”
也许,他的抑郁一直在伴随他,只是在那一天,某个细小的豁口偶然裂开,于是,长时间聚积的浊水猛然间汇成一股猛烈的洪流,决堤而出。
十四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停止写作。冯内古特坚持写小说,写小说时他坚持自己的风格。他的小说谈论人类的痛苦、生活的荒谬,谈论不幸,谈论死亡。他笔下的句子简短直白,他的叙事方式天马行空,他的作品带有悲观主义色彩,但他的文字总是充满幽默感。
冯内古特是这样谈论幽默的:
幽默差不多是对恐惧的生理反应。弗洛伊德说,幽默是对挫折的反应——几种反应之一。
大量的笑是由恐惧引起的。多年前,我在做一个滑稽电视系列节目……每一集都要提到死亡,这一要素会让观众笑得要死,而他们又发现不了我们是怎么逗人捧腹大笑的。
真的,有一种东西叫没有笑声的玩笑,弗洛伊德把它称作绞刑架上的幽默。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情形,它是那样的无助,以致任何安慰都没有用。
也许只有精通痛苦的人才能精通幽默。冯内古特应该属于这种人。
对于一个精通幽默的人,也许痛苦会来得稍稍可以忍受一些。
十五
一九七九年,冯内古特凭借长篇小说《囚鸟》使自己在文学界的声誉得以重振。这部小说更具现实主义色彩,通过主人公斯代布克的自述,揭示了美国社会从三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社会混乱。小说描写了主人公一生中多次入狱的经历,并穿插了大萧条、二战、朝鲜战争、麦卡锡主义、越战、水门事件等美国历史上的重要篇章。这部作品仍然是一部充满讽刺和笑料的黑色幽默小说。这本书让人们发现:冯内古特对于当代美国社会还有很多话可说。
一九八七年出版的《蓝胡子》则显示了冯内古特在写作上的新突破。该书以一位七十多岁的独眼画家的自传形式出现。这位画家与童话《蓝胡子》的主人公一样,也有一个不愿说出的秘密。当一位女性闯入他的生活,他不得不开始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
在这篇以艺术家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里,冯内古特放弃了常用的科幻小说的模式,着重描写艺术对人的影响以及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冯内古特并不是一位以描写女性见长的作家,但在这部小说里却成功地塑造了两个有血有肉的女性形象。这本书仍然带有幽默色彩,但读者可以从中读到很多关于艺术的思考和见解。
冯内古特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出版于一九九七年的《时震》。该书又是一部科幻小说,虚构人物、科幻作家基尔戈·特劳特再次登场。所谓“时震”,指的是一种“时间震荡”——在二○○一年的某一时刻,时间忽然返回一九九一年,于是所有人不得不毫不走样地重复过去十年内已经经历过一遍的生活。这部小说探讨的是自由意志,但同时又像一部冯内古特本人的自传,因为他把很多自己的真实经历也写进了书中。
十六
二○○○年一月的一个夜晚,一股浓烟从位于纽约市第四十八街的一座住宅楼的二楼窗口冒出,透过窗帘可以看到房间里闪烁着火光。当消防车赶到现场的时候,那个失火的房间已经被火焰吞噬掉一大半的家具和陈设。室内弥漫着浓烟,房间里躺着一个已经昏倒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七十七岁的作家冯内古特。
十五年以前,他曾经在这里服药自杀,经过即时抢救,才被从死亡的边缘拖了回来。
五十多年以前,他曾经目睹了自己母亲的自杀。母亲得了忧郁症。母亲没有活过来。
他本人也曾被忧郁症困扰。他曾长时期服用抗抑郁药物,并定期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
人们说他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在他的小说里,经常可以读到关于精神崩溃、关于抑郁、关于自杀的描写。
但是人们喜欢把他的小说称为黑色幽默小说。
因为他在小说里既讲不幸,也讲笑话。
他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昏迷不醒。
但他再一次和死亡擦肩而过。
事后,当他回忆起那次事件,他会开玩笑说:如果那次真的死了,应该算是死得像模像样!
那天晚上,他躺在家里二楼的床上,一边吸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橄榄球赛。那应该是一场很不精彩的比赛,因为他中途睡着了,手里还夹着香烟。仍在燃烧的香烟引起了那场大火。烟草公司的警告其实是有道理的:吸烟有可能带来生命危险。
和十五年前一样,他在病床上昏迷了几天,又醒了过来。
在昏迷中他很可能再次和死神进行了对话。这次,他说的应该是:嘿嘿,我真的不想走。
(完)
(载2009年7月号《人民文学》)
相关链接:冯内古特的时间旅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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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6-27 14:10 (文坛张望) (载2009年7月号《人民文学》)
一
一九六七年,有一个写小说的人被自己正在写的一本书搞得焦头烂额。此人四十五岁,是个美国人,名叫库尔特·冯内古特(Kurt Vonnegut)。他以前在杂志上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后来又出过几本长篇科幻小说,没什么大名气。
可是那一年他的运气不错。他获得了一笔古根海姆基金会的奖金,用来资助他写一本关于二战期间盟军轰炸德国城市德累斯顿的长篇小说。德累斯顿曾经是欧洲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但在一九四五年被盟军的地毯式轰炸夷为平地,有十三万五千当地居民丧生。当时冯内古特作为一名被德军俘虏的美国兵亲历了那次事件,他一直想把这段经历写成一部小说。如今,这笔资助终于可以让他实现这个计划,他甚至可以用这笔钱重返德国去搜集素材。
可是他却被这本书难住了,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写。
对于那场灾难,冯内古特本人的记忆中仅仅残留着一些零星的片段,他去访问当地居民和当年的战友,受访者也都回忆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他发现自己很难套用传统小说的结构来写这本书,他更不想美化战争、美化屠杀。
他的写作陷入了困境。“我试着写,但路子不对,写出来的全是垃圾。”多年以后,他回忆说。
二
多年以后,二○○七年四月十一日,美国作家库尔特·冯内古特在纽约去世。几天前,这位写过《五号屠场》、《猫的摇篮》、《冠军早餐》等以黑色幽默著称的作家,在家中不慎跌倒,造成脑部损伤,最终医治无效,享年八十四岁。
纪念冯内古特的文章出现在各大报刊。《纽约时报》的文章中写道:
“冯内古特的长篇小说已成为美国反文化思潮的经典之作,这些作品也让他成为一位文学偶像,尤其是对于六、七十年代的美国青少年学生,在那个时代,大学生宿舍里和年轻人牛仔裤的后兜中随处可见被翻烂的冯内古特的书。像马克·吐温一样,冯内古特使用幽默这一手段来探讨人类存在的基本问题……冯内古特写作的主题并非都是形而上学的。比如他也会写平庸的消费文化,或者环境的破坏,其中混合着科学虚构、哲学与很多笑话。”
三
住在纽约一大道和二大道之间四十八街附近的居民能够回忆起当年经常出现在这个街区的一个老头:他有一头乱蓬蓬的银灰色的卷发,留着马克·吐温式的灰白色胡子。他悠闲地坐在街边的一张木椅上,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身旁蹲着一只小小的白毛狗。
他就住在附近。他是个作家。虽然他写过科幻小说,但他的日常生活并没有高科技化。今天早晨他刚写了篇二十页的稿子,他打电话给住在一百英里以外的卡罗小姐,问她愿不愿意帮他把这篇文章用打字机打出来。一如往常,卡罗高兴地答应了。于是他出门来买信封,顺便遛狗。他在家门口的杂货店和印度店主笑着聊了几句,买了一个信封,然后牵着小狗走到街角的邮局,把装了稿子的信封交给柜台后的女士(他一直认为她是个出众的美女)。走出邮局,他感觉心情不错。天气晴好,阳光洒在曼哈顿的楼群之间。他牵着小狗走到四十七街,在街边供路人休息的木椅上坐下来,掏出一支香烟,眯起眼睛看对面阳光中的马路。
行人从他身边经过时偶尔会相互嘀咕一句:“这人不会就是……冯内古特吧?!”他们会偷偷多看一眼,于是他们发现老头手里的香烟顶着一截长长的、摇摇欲坠的烟灰,再仔细看,可以发现老头的衬衣和裤子上点缀着一个个被烧焦的小洞。
冯内古特从十几岁就开始抽不带过滤嘴的“长红”牌香烟,烟瘾极大。他在八十一岁时扬言要把布朗和威廉森烟草公司告上法庭,因为他们在烟盒上宣称香烟可以致命,但他本人却一直活着。
冯内古特说过:世界末日的到来不可能那么快,吸烟是一种相当有保证、相当体面的自杀方式。
四
母亲自杀那一年他二十二岁。
母亲来自印第安纳州的富人之家,和父亲一样,也是德国移民的后代。父亲老库尔特·冯内古特是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本州很多著名建筑物都出自父亲之手。这对夫妇热爱德国文学和德国音乐,一战之前,这个富足的家庭保留着德国传统。但一战的爆发使他们切断了和德国的联系。一九二二年当他们的儿子小库尔特·冯内古特降生以后,这对夫妇没有教他德语,也没有把他们喜爱的德国文化介绍给他。
小库尔特·冯内古特从中学开始对写作发生了兴趣,他为校刊撰稿,学会了如何为读者而不是为老师写作。一九四○年他进入了康奈尔大学,主修生物化学,同时花大量时间为校刊撰稿。一九四三年,当他因课业成绩不佳面临被学校请退的可能性时,这个年轻人主动离开学校,应征入伍。
这个时候,他的家庭已经逐渐败落。三十年代的大萧条使他的父亲失去了工作机会,这个曾一度富有而风光的男人变得消沉、自闭,他整日无所事事,回避家人和孩子。疏离的父子关系也许能够解释后来成为作家的儿子对父亲这一角色的描绘——在他的小说里,大部分父亲都显得孤僻冷漠,对孩子毫不关心。在他长篇小说处女作《自动钢琴》中,读者可以读到因缺乏有意义的工作而导致的人性丧失。
库尔特的母亲则由忧郁走向了精神崩溃。和丈夫一样,她自闭独处,远离子女的生活。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完全丧失希望。她一直梦想两件事:一、成为一位小说作家,二、搬到科德角去居住。曾有一段时期,她试着为流行杂志撰写短篇小说,但她的作品全部遭到杂志社的回绝,这使她变得越来越尖刻,越来越神经质,她时常当着子女的面恶毒地咒骂她的丈夫。他的孩子们相信,母亲精神失常了。
终于有一天,这位对生活丧失希望的母亲在家中吞食了大量的安眠药,离开了人世。
那一天是一九四四年五月十四日,母亲节。
那一天小库尔特·冯内古特正好待在家中。第二天,他就要随部队离开美国,开赴二战战场。
五
在小说《冠军早餐》的第十七章,冯内古特在叙述本尼的母亲发疯后自杀的情节时,提到了自己的母亲。
冯内古特喜欢在小说里东拉西扯,而且常常以本人的面目出现在虚构的故事中,他喜欢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也塞进小说里去。
在这段文字里,作者的叙事语气并没有偏离贯穿全书的风格,仍然是略带戏谑和调侃的东拉西扯: 你听着:本尼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是完全不同的人,但是她们都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美,两个人都会激动地谈论什么爱情,和平,战争,邪恶和绝望,过去的好日子,过去的坏日子。两个母亲都自杀了。本尼的母亲吞服德拉诺,我母亲吞安眠药,这不是那么糟糕。
这不是那么糟糕?这句话听起来好像作者担心读者读至此处会黯然伤心,于是他站出来,奉劝读者无需为此伤神,请继续保持阅读这本幽默小说的好心情。
六
当人们谈论冯内古特的小说,会经常使用如下这些标签:黑色幽默、科幻小说、讽刺文学、后现代小说。
《冠军早餐》出版于一九七三年,故事发生在“一个很快就要死去的星球上”,主人公是“两个孤苦伶仃、瘦骨嶙峋的年纪相当老的白人”。其中一位,德维恩·胡佛,是一个相貌平常但内心发疯的汽车销售商,他迷恋上了另一位主人公,落魄的科幻小说作家基尔戈·特劳特的作品,并把他书中所写的一切信以为真。基尔戈·特劳特是在冯内古特不同的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角色,这位不得志的科幻小说家外表怪诞疯狂,但实际上内心非常清醒。小说从特劳特接受邀请参加胡佛所在小城的艺术节开始,一直写到两位主人公的最终会面,中间穿插了很多对美国社会的揶揄讽刺,并配有多幅作者亲手绘制的漫画插图,充满笑料。
冯内古特不但担当了这部小说的叙事者,还安排自己和虚构的人物一起出场。书中有一段作者和自己的对话:
“你在写的这本书太糟了。”我对自己说。
“我知道。”我说。
“你是害怕你也会像你母亲那样自杀。”我说。
“我知道。”我说。
《冠军早餐》的结尾是冯内古特本人和基尔戈·特劳特的对话。这位虚构的科幻小说作家“用我父亲的声音”对作者高喊:“让我年轻!让我年轻!让我年轻!”
基尔戈·特劳特大概是冯内古特本人最喜爱的笔下人物之一。这个角色出现在《冠军早餐》、《上帝保佑你,罗斯瓦特先生》、《五号屠场》、《囚鸟》、《时震》等多部小说中。据说特劳特的原型是美国科幻小说家西奥多·斯特金,但从这个虚构的科幻小说作家身上也能看到冯内古特本人的影子。
七
冯内古特至少在两方面和基尔戈·特劳特处境相似:一、他写科幻小说。二、早期他曾经一度不得志,作品无人问津。
一九四七年,冯内古特在经济上困窘不堪。此时他已从二战战场归来,在芝加哥大学攻读了两年硕士学位,但毕业论文却没有通过答辩,离开学校时,仍然是一个仅有高中文凭的人。此时他已结婚生子,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孩子需要养活。
经哥哥介绍,冯内古特在通用电气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因为是理科出身,他被安排为公司实验室撰写研究报告。虽然他喜欢与科学家为伍,但深感这份工作并不合自己胃口,于是他开始在业余时间写短篇小说。第一个短篇挣了七百五十美元稿费,相当于他当时六个星期的工资,紧接着第二个短篇又拿了九百五十美元,于是冯内古特决定辞去工作,全职写小说。(在当时,在那个电视、互联网还没有把读者夺走的年代,仅靠写短篇小说是可以养活一个作家的。这在如今几乎不可能。)
辞职后,他把家搬到了位于科德角的一个风光如画的小城,开始了职业小说家生涯。
现在,冯内古特住在科德角,写短篇小说——这正是他母亲在自杀前一直梦想但并没有实现的两件事。
八
一九五二年,冯内古特出版了第一本长篇小说《自动钢琴》。这部作品属于“软科幻小说”,其核心主题并非技术,而是社会和人。这部小说具有反乌托邦的色彩,故事发生在未来世界,当时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通过机器完成,手工劳动变得多余。社会分化成两个阶级——精通技术和管理、只需动脑不需动手的富有的上层阶级,和那些由手工劳动者组成、相对贫穷的下层阶级。一个叫做“鬼魂衫”的革命组织试图打破这种社会格局,但他们最终意识到:人类最需要是希望和目标。冯内古特写《自动钢琴》受到了在通用电气的工作经历的启发。小说出版后并没有得到文学界的重视。
他的第二本长篇小说《泰坦星上的海妖》和第三部长篇《夜母》也基本上无人重视。回忆起当时的处境,冯内古特说:“那时候我的小说甚至连评论的人都没有。当时《绅士》杂志上登过一个美国文学界名录,稍微有一点儿价值的当代作家都会保证被包括在内。那里面没我的名字,这让我感觉低人一等。”
冯内古特笔下的科幻作家基尔戈·特劳特也许是作者早期不得志的写照。特劳特的生活孤单落魄,他总是有很多奇怪的点子,写了不少内容怪异的科幻小说,但从没有得到过评论界的认可,从未畅销,他的小说一度只能在出售色情读物的书店里见到——店主把它放在橱窗里,当作遮掩门面的幌子。
九
在那个时期,冯内古特的家庭生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九五七年,他的父亲去世了。
不久,冯内古特四十一岁的姐姐爱丽丝——一位他挚爱的亲人——死于癌症。
爱丽丝去世的前一天,她的丈夫詹姆斯在去医院看望她的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这对不幸的夫妇死后留下四个无人照顾的男孩,冯内古特夫妇领养了其中三个。加上自己的三个孩子,现在家中有六个小孩需要他们养活。
这期间,为了养家糊口,冯内古特做过教师、广告商,还开过出售绅宝牌汽车的车行。
在小说《时震》中,冯内古特写道:有记者问我的儿子马克:从小生长在一个有一位名人父亲的家庭中是一种什么感觉?马克回答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是个卖车的,他连一份在科德角专科学校教书的工作都找不到。”
(未完,继续阅读)
(载2009年7月号《人民文学》)
文章分类: 文坛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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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6-25 01:48 (视觉训练) 
文章分类: 视觉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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