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目鱼 @ 2008-01-12 01:40 (视觉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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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1-10 23:22 (胡思乱讲) 据我个人观察,我国人民对外文翻译的质量问题普遍持没心没肺的宽容态度。举例为证:街边儿卖盗版外国电影DVD的小摊儿——经常看见顾客小心翼翼地问卖主“是碟版的吗?清楚吗?”,没见过哪位问摊主:“这片子的中文翻译质量过得去吗?”只听说过有人因为碟片画面不清晰回来退货的,没听说过谁因为字幕翻译得太差找卖主算账的。事实上的,如果你的英文水平还凑合,你就会发现有太多盗版DVD的中文字幕翻译得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有时候能把人给气乐了。但是,这种情况好像并没有妨碍我国人民兴致勃勃地通过这种扭曲、粗糙、错误百出的中文翻译欣赏一部又一部的好莱坞大片儿和国外经典电影。大家都觉得花五块钱在街边儿买张碟是占了大便宜,没人仔细计算到底亏在了哪里。
盗版的不提,那书店里卖的正版引进书应该质量有保证吧?其实也不尽然。非文学类的的书籍还好(因为原书语言大都比较简单),可文学类的书就另当别论了。让我来提醒大家:当你读一本翻译小说的时候,不要忘了:你和原作者之间是隔着这么一个叫做翻译的人的,这个人虽然不被人注意,但他(她)的作用绝对不可忽视。好的文学翻译让人读起来如沐春风,不好的翻译让人感觉味如嚼蜡。不幸的是,我们读到的不少外国文学作品都翻译得不怎么样。
李湃写的一篇文章《中国翻译界各阶层现状分析》中提到:目前在国内的翻译当中,酬劳最高的同声翻译,其次是翻译导游,然后是商务翻译。“如果说上面说的几种翻译都还算白领,那么其他的(包括文学翻译)大概都只能算蓝领工人。”“好的图书翻译和卖苦力的没什么区别。而卖苦力的人很清楚知道是靠力气挣钱,而翻译们有时还必须拿出文化责任感之类的言辞欺骗自己。”
由此可见,在目前这种体制下,对于好的文学翻译作品,我们只能寄希望于那些真正热爱翻译,又对原作充满浓厚热情的译者了。我觉得这种译者也很多,出版商们也很善于发现这些译者。记得去年读过的几本保罗•奥斯特的书都翻译得不错,研究一下,发现译者都是奥斯特作品的爱好者,他们翻译的初衷几乎都是由兴趣出发的。说到翻译的质量问题,我感觉好的译者并不一定非得是那些出过国、外文无比精通的人,对文字的感觉可能更重要些,所以如果翻译本身也是作家,有很好的语感和驾驭文字的能力那就最好不过,至于翻译的准确性其实相对来说更好解决。
我觉得大家读外国文学作品应该提高警惕,不要以为你读到的中文译本就能反映那本书的原貌,应该学会多问一句:这本书翻译得靠谱吗?应该学会对烂翻译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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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1-06 18:38 (我也读书) (发表于《南风都市报•阅读周刊》)
每次去国外旅行,我都喜欢逛机场里的书报摊,这些地方出售的都是畅销书,所以一般不会出现一本谈论文学创作的著作——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谈写作》(On Writing)除外。我在很多机场看到这本书和作者的其它畅销书一起摆在书架上。我一直有个怀疑:卖书的人也许误以为这本书是一本恐怖小说。
作为世界上最畅销的通俗小说作家之一,斯蒂芬•金为什么要写一本谈论写作的书呢?在《谈写作》的首版序言里作者借作家谭恩美(Amy Tan)之口引出了这个问题。被同样视为畅销书作家的谭恩美说,她参加过无数次读者见面会,回答了无数个读者的问题,可奇怪的是从来没有读者询问她有关文学语言之类的“纯文学问题”。此话让斯蒂芬•金大有同感。这种现象意味着人们普遍认为像斯蒂芬•金和谭恩美这样的流行作家是不注重文字和写作技巧的。对此斯蒂芬•金申辩说:“其实我们这种老土作家里很多人也是很重视文学语言的,我们对于这种在纸上讲故事的技艺充满了挚爱。”是啊,难道只有卡尔维诺、博尔赫斯、昆德拉和艾柯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谈文学吗?斯蒂芬•金的另外一句话就更让人没话说了:“一个像我这样卖出过这么多本小说的人在写作方面至少会有一些值得一听的东西吧?”
《谈写作》这本书分成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作者的回忆录,从童年记忆一直写到成为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走的这条文学道路基本上是一个苦孩子的打拼史:出身贫寒,生活拮据,结婚后和老婆孩子住在拖车里,在洗衣房打工挣钱,给男性杂志写点儿稿子——我相信这种经历会让很多还在文学道路上挣扎的人产生同感。但好运还是终于来临了,斯蒂芬•金的小说《凯丽》(Carrie)得到了出版商的认可,平装本的版权卖了40万美金。电话机里传来的消息把这个穷作家弄傻了。
“你肯定吗?”我问比尔。他说他肯定。我让他把那个数字再重复一遍,我让他说得慢一点儿、清楚一点儿,好让我肯定自己没有听错。他告诉我那个数字是一个4后面跟着五个0。“然后是一个小数点,后面还有两个0。”
激动不已的斯蒂芬•金忽然意识到那天是母亲节,于是他决定去给老婆买一件非常贵重的礼物来庆祝一下,但当时街上只有一家小便利店还在营业,最后他经过一番挑选给老婆选购了一件奢侈品——一架吹风机。
《谈写作》的后半部分是作者关于写作技巧的探讨。作为一个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给文学爱好者的建议可以用“实在”这个词来形容。不同于卡尔维诺的《为什么读经典》,不同于艾柯的《悠游小说林》,不同于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的艺术》,斯蒂芬•金没有摆出一副大师的造型引经据典地谈论各种流派、各种理论,他只是像一个耕作多年的老农一样神色诚恳地对刚下地的后生们说:“写小说要少用副词!”(然后再解释一下什么是副词。)斯蒂芬•金的建议听起来也许不那么浪漫、没什么情趣、无法让学院派扯淡爱好者们 high 起来,但对于那些躲在世界各地的角落里奋发码字儿的文学青年,对于那些想靠写作来养活自己的悲壮的殉难者,对于那些屡遭退稿的痛苦的作者,对于那些积攒了一肚子理论但写不出一个精彩句子来的准作家,这些东西也许更实用、更直接、更有价值。而且,不要忘了说这些话的是谁,那可是一位当今最善于把文字变成铅字,把稿纸变成书页,把故事变成钞票的师傅!
(On Writing,by Stephen King,ISBN:0743455967。珠海出版社2002年出过中译本,书名译为《抚摸恐怖(我的创作生涯)》,ISBN:7806079025 ,但此版本很少见,据说译得不好,也许将来会出更好的中译本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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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1-03 22:23 (我也读书) (发表于08年1月1日出版的《新周刊》)
美国人对法国的迷恋好像由来已久。海明威远渡重洋跑到巴黎的小咖啡馆里写小说;彼得・梅尔在广告界赚够了钱就躲到普罗旺斯的乡下隐居;纽约的“时尚女魔头”最显风光的时刻是在巴黎的时尚派对上;一部描写某个美国“欲望都市”的电视剧也要拉到香榭丽舍大街去拍大结局。在这些真实事件和虚构故事中,法国的魅力似乎和这些关键字有关:文化、艺术、时尚、浪漫、情调。
然而最近一个美国人写了一本关于法国的书,向我们展示的却是法国鲜为人知的另一面。格雷厄姆•拉博(Graham Robb)是一位精通法国文化的美国学者,曾经为雨果、巴尔扎克和兰波作传,他于07年出版的新书《发现法兰西:从大革命到一战的历史地理学》(The Discovery of France: A Historical Geography, 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First World War)以法国大革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探讨了法国和法国文化形成的历史过程。在这本书中,作者把视线投射到巴黎以外的偏远地区和少数族裔,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近一两个世纪以来法国文明的全景风俗画,图中的法国似乎和我们习以为常的形象颇有距离。
在这本汇集了个人观察记录、历史资料研究和很多奇闻轶事的书中,我们能够读到不少有意思的东西,例如:直至1890年,法国的许多地方仍然没有被地图收录,很多人仍然讲着和标准法语相差甚远的各种方言;许多乡下人有名无姓,没有自己是“法国人”的概念;某些地域仍然居住着尚未开化的“野蛮”部落,他们仇视外来人,经常对陌生人大开杀戒;在那个“骡子拉的车和火车并存”的时代,某些地区的法国人为了节省食物冬天一到就进入一种半冬眠的状态,而在一些贫穷的地方老年人无法劳作、成为家属负担之后就被理所当然地认为不经该继续生存下去。《发现法兰西》这本书不乏类似的资料和掌故,作者告诉我们:那些所谓的“传统法国食品”是为游客而发明的,真正的法国风味其实是不新鲜的旧面包;早期的很多法国邮递员和牧羊人每天脚踩高跷走来走去,那些牧羊人站在十英尺高的高跷上,一边熟练地编制毛线衣一边瞭望远处查看有没有绵羊走失,从远处望去他们的样子像小型的尖塔和巨大的蜘蛛。
格雷厄姆•拉博写这本书的过程也颇为奇特。为了撰写此书,他骑自行车在法国走了22,500公里的路程,然后又在图书馆里做了四年研究。在拉博看来,骑单车周游法国除了具有娱乐价值,还便于和当地人聊天交流,他在旅途中的聊天的对象包括小孩、游牧民、迷路者、当地业余历史学家,还有狗——“它们的习性像人一样能够反映某些地区的风貌。”
《发现法兰西》通过追溯当代法国文化形成的历史过程向读者展示了法国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的历史渊源。作者提醒我们“没有所谓的纯种法国人”,法国文化也不是一个单一、纯粹的独立体,相反,它由无数“微型文化”聚合而成,这些微型文化拥有各自的历史、信仰和风俗,它们并没有心甘情愿地被法国主流文化吞没,它们的成员也没有被动地等待被转变成所谓“法国人”。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这些迥异的地域性文化是如何被同化成如今的法国文化的,同时提醒我们,当今的法国文化之所以仍然重要,并非因为它属于一个“伟大的民族”,而是因为它由一系列仍然在不断变异的成分组成,这些元件之间偶尔能够达到相互和谐并存,但大多数情况下仍然存在矛盾冲突。《发现法兰西》同时又是一本追忆逝去的旧世界的怀旧著作。今天的法国已经与旧日完全不同。“从法国一端走到另一端,你也许不会意识到那些看似具有经典法国风格的景物很多其实比艾菲尔铁塔还要年轻。”
(The Discovery of France: A Historical Geography, 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First World War, by Graham Robb, ISBN:0393059731)
(发表于08年1月1日出版的《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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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31 15:06 (胡思乱讲) 最喜欢的翻译小说:《神谕之夜》(保罗•奥斯特)
最喜欢的的原版外文小说:《Ghostwritten》(David Mitchell)
最喜欢的中文小说:《北京北京》(冯唐)
最喜欢的IT类书籍:《长尾理论》
最喜欢的杂文集:《小规模荡气回肠》(黄集伟)
最喜欢的回忆录:《我与兰登书屋》
再喜欢的不被注意之书:《蒙着眼睛的旅行者》(朱岳)
最喜欢的国内网站:豆瓣网
最喜欢的电影:《太阳照常升起》
最喜欢的书店:光合作用书房(北京 SOHO 现代城店)
最喜欢的食堂:北京新光天地地下一层
最喜欢的音乐会:小娟和山谷的居民(2007-11,北京,中国传媒大学)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锵锵三人行》(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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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27 02:08 (试图搞笑) 相关链接:史上最牛名人派对(上)
在宴会厅的另一边,我看到歌星郑钧正在和一帮人聊着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
“镇坪县那帮孙子,”郑钧用手梳理了一下自己的长发,接着说:“就得靠证据治丫的!你看,年画一出来,画上的老虎跟丫拍的一摸一样,丫傻了吧?可丫还嘴硬!还不承认!那怎么办?接着找证据!年画作者说了,画儿上的那只老虎是照着一只真的母老虎的照片儿画的,那就咱把这只真的母老虎找出来,看丫还怎么嘴硬!”
“对!”众人附和道。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郑钧微笑着说,“前几天专家已经把照片里那只母老虎的原型找出来啦。”
“是吗?”
“那只母老虎就是杨二车娜姆!”郑钧说罢笑得前仰后合。
我和大家一起笑了一通,又溜达到旁边,看见一个长着一对大板牙的人正和一群人嘀嘀咕咕。“这人是谁啊?”我问一个身边的人。“宋祖德。”那人告诉我。
“祖德说的话都是千真万确的!”宋祖德对周围的人小声说,“娱乐圈里的内幕没有祖德不知道的!”
“那您给我们透露几条!”有人建议。
“祖德一般只在自己博客上爆料,”宋祖德沉吟片刻,说道:“不过祖德今天高兴,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些消息。告诉你们一个徐静蕾的丑闻吧!”
“好啊。”
宋祖德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徐静蕾家里养了两只猫,公的叫‘围脖’,母的叫‘围裙’,最近这两只猫生了一窝小猫这件事你们听说了吧?”
“听说了。”
“告诉大家,”宋祖德把声音压得更低:“‘围裙’生的那些猫其实不是‘围脖’的孩子!把‘围裙’肚子搞大的其实是王朔家的一只老猫!名叫‘八不’!”
众人听罢开始议论纷纷,见效果不错,宋祖德来了精神,接着说:“祖德今天很高兴,那就再爆料一个!再给大家公布一条祖德的私人消息吧!”
“好啊!”
宋祖德清了清嗓子说:“祖德准备进军歌坛,最近正和我的妹妹宋祖英联合录制一盘专辑,专辑的名字叫《最有英徳》!”
宋祖德越说越高兴,放开嗓门说道:“再给大家爆料一条丑闻吧!这个祖德以前也说过。你们知道女明星刘亦菲吧?”
“知道。”
“其实她是个变性人!”宋祖德得意地说。
这时人群后面挤进来一位风度翩翩的中年美妇。她走到宋祖德面前问道:“这位先生,我刚才听到您在谈论刘亦菲的事情。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宋祖德回答。
“我是刘亦菲的母亲。”那人说道。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宋祖德反问。
“不知道。”中年美妇答道。
“那就好。”说罢宋祖德快速挤出人群,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着时间的推移,派对的气氛越来越活跃,很多嘉宾已经喝得有些醉醺醺的。我看到导演陈凯歌明显有些喝高了,他面色通红,手里拎着一个酒瓶子一个人在宴会厅里摇晃着身子横冲直撞,一边走一边愤怒地对着周围的陌生人嚷嚷:“谁敢惹我?谁敢惹我?”众人见他一副醉态,纷纷躲到旁边,任其一边晃荡,一边嘟囔着:“谁敢惹我?谁敢惹我?”
“我敢惹你!”一个人拦腰站在那里挡住了陈凯歌。大家一看,原来是他老婆陈红。
陈凯歌由怒变乖,笑嘻嘻地对陈红说:“那谁还敢惹咱俩?”
央视主持人李咏也喝高了,和几个人同事醉醺醺地跑到敞开的窗户旁边吹风。李咏突发奇想,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一百元人民币对同事们说:“我今儿高兴,我想把这张一百块钞票从楼上扔下去,让一个捡到这张钞票的过路人高兴高兴!”
旁边一个同事拦住他说:“李老师,您这就错了,您干嘛不把这张一百块的钞票换成两张五十元的钞票从楼上扔下去,好让两个过路人高兴高兴?”
李咏点头赞成,却被另一个同事拦住了:“李老师,您这就错了,您干嘛不把这张一百块的钞票换成十张十块钱钞票从楼上仍下去,好让十个过路人高兴高兴?”
李咏点头赞成,却被韩乔生拦住了。韩乔生说:“李老师,您这就错了,您干嘛不让我们把您从楼上扔下去,好让全国人民都高兴高兴?”
此时宴会厅里已是人声鼎沸,笑语喧天。我这人好清净,于是溜出大厅,想看看外面有什么好玩儿的。这时我才发现隔壁还有一个小型的分会场,这里倒是挺安静的,正在进行“红楼再选秀”的决赛。
“什么是‘红楼再选秀’啊?”我坐下来以后问旁边的一个观众。
“‘红楼梦选秀’不是搞砸了吗?选出来的人不是没人用吗?所以组织单位决定重新再选一遍!”那人告诉我。
“评委席上为什么那么空啊?”我又问他。
“刚开始还有5个评委,选手水平太低,气走了3个评委,就剩下王朔和朱军了。”
我又仔细看了看评委席,见王朔坐在那里正在打瞌睡,朱军倒是兴致勃勃地关注着选手的表现。
此刻台上正有一个参选贾宝玉的男选手接受主持人的考核。主持人问他:“你想在剧中扮演宝玉,那么我想听听你对黛玉是怎么看的?”
选手想了想,回答道:“待遇?我觉得剧组的待遇应该不差吧?一年两万块钱我就满足了。”
观众哗然。这时王朔忽然从评委席上站起来,对主持人说:“我坚持不住了,我要出去拉屎!”
“王朔老师,”主持人严肃地提醒他,“请您注意您的语言。”
“对不起,”王朔说:“那我换种说法:我的屁股恶心得想吐!”说罢拂袖而去。
于是评委席上只剩下朱军一个人,朱军倒是非常热情地工作着。我旁边的观众小声对我说:“这傻X还挺配合!”
接下来是对一个参选林黛玉选手的问答环节。那名女选手长得真是漂亮,但好像脑子不太灵。主持人问她:“我们来做一道算术题:请问23加24等于几?”
“25。”漂亮的女选手答道。
主持人正要把她淘汰,忽然台下的朱军站了起来,带领观众齐声高喊:“再给她一次机会!再给她一次机会!!”观众们好像也都挺喜欢这个漂女孩,跟随朱军喊得非常卖力。
“好吧,那么让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主持人对选手说:“请问,13加14等于几?”
“15。”漂亮的女选手回答。
主持人皱了皱眉头,但台下观众不等朱军带头,自发地再一次齐声高喊:“再给她一次机会!再给她一次机会!!”
“好吧,最后一次机会喽。”主持人问选手:“请问,3加4等于几?”
“7。”女选手回答。
主持人松了一口气。这时台下的朱军忽然站了起来,一个人在那里振臂高呼:“再给她一次机会!再给她一次机会!!”
看到这里我也看不下去了,于是悄悄地溜出分会场,回到热闹的大厅里。这时派对已接近尾声。雍容华贵的女司仪走到麦克风前,对大家宣布:“女士们,先生们,感谢大家今晚的光临!下面我们进行今晚的最后一个节目——一起观摩删节版的电影《色,戒》!”
“靠!删节版有什么好看的!”人群中有人大声嚷嚷。
“对不起让我补充一下,”女司仪走回麦克风前,不慌不忙地说:“我们要放映的这个删节本就是集中了那些在电影院里被删节掉的的画面的版本。片长十分钟左右。”
“好耶!”人群中开始有人叫好。
大厅内的灯光逐渐暗淡了下来,前方一块巨大的白色帷幕缓缓地垂下,人群变得鸦雀无声。当大厅里的光线完全便黑,一束白色柱状光线从后面无声地投射过来,帷幕上赫然出现梁朝伟和汤唯的身影。我和大家一起屏住呼吸,瞪大眼睛欣赏着梁朝伟和汤唯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正当我们看得难以自拔的时候,突然——
一个黑影突然冲到屏幕前,抓住了麦克风。借着仍在放映的电影的光线我们认出那人正是这部影片的女主角——汤唯。汤唯手握麦克风神情凝重而紧张地对观众说了两个字:
“快走!”
说时迟,那时快,在场的所有人忽然如受惊的兔子一般向门外飞奔。大家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出希尔顿酒店,又像离弦的箭一般飞入各自的高级轿车,随着一阵马达声,消失在上海滩的夜色里。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站在饭店门口的马路上神色茫然。我抬头仰望,看到汤唯还站在8楼的窗口目送大家撤退。
“是不是‘扫黄’的人来啦?”我大喊着问楼上的汤唯。
“不是——”汤唯冲我喊道,“是刘嘉玲来啦!”
就这样,我告别了这次梦幻般的“史上最牛名人派对”,重新回到空旷的街头。当我继续在冬夜的街头流浪,我看见一道道烟花在夜空中纷纷怒放,把天空映得如白昼一般。2007年就要过去,2008年即将来临。朋友们,新年快乐!
【此文纯属虚构,如有人名、情节巧合纯属偶然】
相关链接:史上最牛名人派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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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25 18:18 (试图搞笑) 很长时间没写搞笑的东东了,为了庆祝新年,献给大家这个故事:
本人能有幸参加“史上最牛名人派对”纯属偶然。那是接近年底的一天,当时我正站在位于上海市繁华的淮海中路上的高级 Shopping Mall “时代广场”门前的光鲜照人的巨型圣诞树旁边,聚精会神地寻找刚才不小心掉到地上的一枚五角钱硬币。我弯着腰找啊找啊,视线忽然被地上的一张卡片吸引住了。我假装系鞋带,从地上拾起那张卡片,发现那是一张“新年派对”的邀请函,地点在希尔顿酒店,时间就在当天晚上。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决定放弃寻找失落的硬币,步行去希尔顿酒店参加新年派对。
当我抵达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酒店门前热闹非凡,一辆辆豪华轿车从四面八方驶来。我挺起腰板,在寒风中干咳了一声,然后大踏步地走入酒店。我旁若无人地穿过装修豪华的大堂,径直走向电梯。
电梯门开了,我信心十足地走了进去,身后跟着进来一个女人,然后电梯门无声地关闭了。我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女人正是《色,戒》的主演汤唯。
汤唯忽闪着大眼睛望着我,然后温柔地对我说:“亲一下吧!”
我顿时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尴尬地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直到汤唯放慢语速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揿一下8!”
8楼到了,我跟在汤唯后面走出电梯,迎面是一间富丽堂皇的宴会厅。门前一个身材高大的保安正在仔细检查来宾的邀请函。当时出现了一些小骚乱,原来有几位来宾忘记带请柬了,而坚持原则的保安丝毫不妥协。我仔细一看,没带请柬的是三位女明星:张靓颖、章子怡和林志玲。
张靓颖对保安说:“我是张靓颖,忘带请帖了,让我进去吧。”
保安沉着脸说:“你说你是张靓颖,你怎么证明你是真的张靓颖?”
于是张靓颖唱了一首“Loving You”,高亢的“海豚音”让人惊叹。保安露出微笑:“你果然是张靓颖!进去吧!”
身后的章子怡对保安说:“我是章子怡,请柬忘带了,让我进去吧。”
“你说你是章子怡,你怎么证明你是真的章子怡?”
于是章子怡表演了一段《十面埋伏》里的舞蹈。保安高兴地说:“你果然是章子怡,进去吧!”
后面的林志玲娇滴滴地对保安说:“仙僧,我是林志玲,请柬忘记了耶,让我进去,OK?”
“你说你是林志玲,你怎么证明你是真的林志玲?”
林志玲无言以对。保安提醒她:“你可以学刚才那两位嘉宾的样子,表演一点儿什么呀!”
林志玲愁眉苦脸地说:“可我什么都不会耶!”
“你什么都不会?”保安脸上忽然露出笑容:“你果然是林志玲!进去吧!”
我夹杂在嘉宾当中进入了宴会厅,见里面几经挤满了人。放眼望去,全是各界名人,让人眼花缭乱。我从侍者的托盘里拿了一杯红酒端在手上,一边假模假式地走来走去,一边偷听身边的名人聊天。
我听见范伟正愁眉苦脸地跟赵本山抱怨:“最近要给一个朋友送礼,可就是不知道送啥好!”
“男的女的?”赵本山问。
“男的。”
“多大岁数?”
“四十多岁。”
“送完整版的《色,戒》啊!”赵本山神秘地笑了笑,拍拍范伟的肩膀说:“谁看谁知道!”
在另一边央视主持人倪萍正在和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聊天。
“季老,我非常喜欢读您写的《三国演义》!”倪萍带着崇拜的表情大声对九十多岁的季羡林说。
“《三国演义》不是我写的。”季羡林纠正道。
“您看我这记性!”倪萍自嘲地笑着说:“《三国演义》是易中天写的!”
“《三国演义》也不是易中天写的!”
“您看我这记性!是易中天他老婆于丹写的!”说罢倪萍决定叉开话题:“季老您身子骨真硬朗,今年高寿啦?”
“九十九啦!”季羡林答道。
“祝您长命百岁!”倪萍非常有礼貌地说。
【此文纯属虚构,如有人名、情节巧合纯属偶然】
继续阅读:史上最牛名人派对(搞笑贺岁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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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21 22:50 (我也读书) 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是一位重要的美国小说家和诗人,他以短篇小说著称,其写作风格常被称为“简约主义”。卡佛出版过短篇小说集《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大教堂》(Cathedral)等。
最新一期《纽约客》杂志登了一篇文章,披露了卡佛和他的编辑 Gordon Lish 的关系。Gordon Lish 从卡佛出道到出名一直是他的文学编辑,对卡佛的成功有重大帮助,二人关系很密切,但 Lish 对卡佛的文字经常做大规模删节,小说集《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出版前,书中很多小说几乎被 Lish 删掉了一半,其中两篇小说被砍掉了接近70%,很多结尾也被 Lish 改写。由此看来卡佛的“简约”风格在一定程度上是编辑 Lish 的风格,而我们今天读到卡佛的小说可以说很多并不是卡佛小说的原貌。随着卡佛一本书一本书地走红,他最后终于忍受不了编辑 Lish 的剪刀,二人最终关系破裂。雷蒙德•卡佛于 1988 年去世,最近卡佛的夫人正在试图以“未经删节版”的形式重新出版卡佛的作品。
为配合这篇文章,《纽约客》网站上专门刊登了《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这篇著名小说的编辑稿,从上面可以看到编辑都做了哪些改动,卡佛的原文被删改得可谓“满目疮痍”。这篇小说原来的名字其实叫《初学者》(Beginners),发表时用的这个很有特色的名字也是编辑 Lish 的创意。
看完这篇文章让人不禁感叹:这位编辑真够投入的!很多人对文学充满热爱但无奈本人创造力有限,所以有些人借助编辑、翻译等工作来间接地进行“创作”,他们的影响力其实也不可低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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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17 01:43 (虚拟白日梦) (作者注:梦是对现实的虚拟,“虚拟白日梦”是对梦的虚拟。)
我梦见自己孤独地站在一个虚无缥缈的十字路口,周围的景物被包裹在一团神秘的淡黄色的浓雾之中。刚开始我以为自己来到了传说中的太虚幻境,后来仔细一看原来这里是沙尘暴笼罩下的三里屯。街上空无一人,让我茫然若失。忽然一辆出租车无声地在我身边停住,我竟不假思索地打开车门跨入车内。
“去哪儿啊?”出租车司机头也不回地幽幽地问我。
“去幸福。”我回答道,语气如此果断,让我自己吃了一惊。
“去幸福?”司机沉思了片刻,问道:“那咱们走三环还是走四环?”
他奶奶的!我心中暗骂。为什么北京的出租司机总是喜欢让顾客自己决定行车路线?难道你丫以为我猜不出你心里的小算盘?自己明明知道哪条路最近,却故意搬出另外一条更远的路线让顾客选择,给自己制造一个50%可以绕远的机会。靠!
“走三环和走四环有什么区别啊师傅?”我沉着地跟他周旋。
“走三环近,可是堵车。走四环绕点儿路,可这会儿没那么堵。”司机慢条斯理地说。
“走三环。”我的回答斩钉截铁。
出租车无声地开动了。我坐在后排,望着车窗外的景物梦幻般地向身后滑动。司机变得沉默无语,仿佛已进入他自己的梦里。我的心中充满问号:为什么我要去幸福?幸福在哪里?幸福有多远?
十五分钟后车子缓缓地停了下来。“到啦,师傅?”我疑惑地问。
“到个屁。堵车了。”
于是我看到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挤满奥迪、桑塔纳、奔驰、现代、本田、丰田、大面包、小面包、公共汽车、豪华大巴。它们都停在路上,一动不动,这幅画面让我想起一张有划痕的盗版光碟在 DVD 机里卡了壳。
“师傅,幸福还有多远?”
“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跑那一带,我平时一般在海淀一带拉活儿。”
靠!
“师傅要不咱们换条路走?”
“堵这儿了。来不及了。都知道这条路去幸福最快,这不大伙都他妈堵这儿了动不了窝了吗?”
靠!
时间一分钟、一小时地过去。出租车仍然原地不动。
“师傅要不我下车,自己走着去得了。”
“幸福靠自己走不过去。”
靠!我的心中沮丧万分, 暗自责怪自己为什么要去幸福?为什么选择在这么一条倒霉的路?天色逐渐变暗,我的心情愈来愈沉重。我开始对自己产生怀疑,我对周遭充满了憎恶。
“师傅咱们现在这是在哪儿啊?”
司机探头往四周望了望,说:“这一带好像是‘痛苦’”。
我们不知在痛苦停滞了多少时间。我无助地被困在车中,已经忘记自己本来想去幸福,我只是一心想赶快离开痛苦。
出租车终于开始缓缓地向前移动了。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随着车在路上越开越快,我心里感到越来越高兴。当车子开始在平坦的公路上全速飞驰的时候,我不禁兴奋地喊了一声:“欧耶!”
此后我的心情逐渐趋于平静,任凭司机带着我一路狂奔。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走了多少路程,忽然我听到一声惨叫,随后便失去了直觉。
当我恢复知觉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被掀翻了的车里,周围是一篇荒山野岭。造成这次车祸的司机已经奄奄一息。我看到出租车的里程表仍然在坚持运转,但上面的数字却在奇怪地由大变小,我忽然意识到那些数字是到这个梦结束时刻的倒计时。132,131,130,129,128,127,126,125……。
“师傅,你怎么样了?”
“我要玩儿完了……” 97,96, 95, 94, ……
“别!”
“哥们儿,我得向你坦白一句:其实我们走错路了……”
“什么?” 77,75,75,74,……
“去幸福的路其实我也不熟……”
“什么?” 64,63,62,61,……
“我们其实早就开过了……”
“什么?” 55,54,53,52,……
“出事儿前我忽然想起来了……我忽然想起来幸福在哪儿啦……”40,39,38,37,……
“幸福在哪?”
“幸福……他妈的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很容易错过……一眨眼就过了……”29,28,27,26,……
“那它在哪儿?” 19,18,17,16,……
“我们不是在痛苦停了好半天吗?……后来离开痛苦以后你有没有注意往外看?……”
“有啊,怎么了?” 8,7,6,……
“那就是幸福……” 3,2,1,……
“靠
文章分类: 虚拟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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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13 18:16 (我也读书) 阿拉斯岱尔•格雷(Alasdair Gray)是一位苏格兰作家,他花了三十年时间写成的小说《兰纳克:生活四部书》(Lanark:A Life in Four Books)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小说的经典。虽然我还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最近在英国《卫报》网站上读到了一篇关于此书的书评,很感兴趣,翻译过来和大家共享(顺便练习一下英汉翻译)。
和作者邂逅
文 / [英] 约翰•穆兰 翻译 / 比目鱼
阿拉斯岱尔•格雷(Alasdair Gray)的所有长篇小说,包括《兰纳克》(Lanark)在内,都以同样的一个词结尾:再见。这个词单独占据一页纸,使用大号加重字体。这种标签式的做法仿佛在提醒我们:作者一直和我们如影相随。格雷从不把读者孤独地流放到自圆其说的虚拟文字世界中,恰恰相反,他一直在那里指导我们、引领我们去注意他作为作者的一举一动。
我们也确实需要他的引导,因为格雷的这本大部头小说结构非常奇特,甚至让人望而却步。《兰纳克》分为四部,却以第三部开头,读到其结尾部分才出现序幕。这本书的第一部和第二部是对一位名叫邓肯•索尔(Duncan Thaw)的艺术家的自然主义的叙述,此人在1950年代成长于英国城市格拉斯哥(Glasgow)。这个故事充满精彩而细致入微的环境描写,其素材一定来源于作者的亲身记忆。然而作者在这个故事的外面又套上了另外一个带有奇幻色彩的故事,叙事者兰纳克(Lanark)是一个孤魂野鬼,他是索尔在一个卡夫卡式的虚幻世界中的转世。兰纳克生活在这个梦一般的幻境之乡,他像走失的朝圣者一样四处游荡,和一个个栖身于一篇二十世纪后期城市寓言中的人物不期而遇。
小说玄幻部分的主要矛盾冲突来源于兰纳克试图从一座名叫安桑科(Unthank)的城市逃跑。安桑科是一座破败消亡之城,在这一点上和格拉斯哥非常相似。在这座城中兰纳克试图维持人形,然而他的身体逐渐开始长出恶龙一样的鳞片,让人不禁联想起卡夫卡《变形记》中格里高尔•萨姆沙的境遇。除此之外,故事的其它情节也带有卡夫卡式的风格。当兰纳克试图从这座没有阳光、时间停滞、金钱失效的城市中逃跑,他发现自己不断地和他在小说前面部分认识的人物相遇,被围困在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圈套之中。故事中提及了一个面目模糊的重要机构和一个背景晦涩的强大企业,它们各自拥有一批动机良好但行为邪恶的专业人士。作者在这篇寓言式的小说中安排兰纳克穿过无数条迷一般的走廊,走下无数级神秘的台阶,推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结构奇妙的房间。在这个地狱似的奇幻世界中,他聆听了邓肯的故事——现实包裹在寓言之中。
小说《兰纳克》结构上最怪异的手段之一是作者把故事的尾声安插在第四部的中间部分,在这里兰纳克遇到了一位作家,他发现这位作家正是自己正在经历的这部小说的作者。“我是你的作者。”这个错乱的角色对困惑的主人公说。从1980年代起读者已经开始逐渐习惯这种作者在小说中出现的场面——“马丁•艾米斯”出现在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的小说《钱》(Money)里面,使得小说主人公大为困惑;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纽约三部曲》(The New York Trilogy)中有一位私人侦探名字就叫“保罗•奥斯特”。在《兰纳克》中,为了让主人公消除疑虑,这位现身的作者对他说:“这种情况不是以前没有发生过。冯尼格特(Vonnegut) 在《冠军早餐》(Breakfast of Champions)里也安排了类似的情形。”读者会把这种写法看成是后现代式的花招,但实际上作者的出现是为了帮忙,他喜欢“喋喋不休地、徒劳地”解释小说结构上逻辑性。“索尔的故事描写了一个人因为不善于爱而走向死亡,我把他的故事套在你的故事当中,你的故事展示了一个文明因为同样的原因而走向瓦解。”作者还给我们讲述了这部小说的创作过程,嘲笑了自己的野心勃勃并提到了那些曾经提供过帮助的人。(佛罗伦萨•艾伦女士为本书打字,她时常不得不忍受工资拖欠。诗人埃德温•摩根帮我从苏格兰艺术委员会搞到一笔资助。)此外,这本书的结尾提供了一些供文学评论用的笔记——“这些笔记可以节省学者们好几年的苦力”。(于此相反,詹姆斯•乔伊斯曾自吹自擂说《尤利西斯》会让教授们忙上好几个世纪。)
作者甚至在书中提供了一份“剽窃索引”,他在书页的脚注中列举了他是从哪些地方偷取灵感和词句的。其中一条注解告诉我们《兰纳克》的叙事结构“剽窃”自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的十九世纪儿童文学作品《水中的孩子》(The Water Babies)。金斯利的这部结合了教诲和讽刺的作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描写维多利亚时代一个伦敦烟囱清扫工汤姆的经历,另一部分则讲了汤姆在一次落水后发现的一个水世界中的神话传奇故事。在传奇故事部分,汤姆遭遇了代表着当代人类恶行和蠢行的人物,也受到了基督教的指引。在《兰纳克》中,作者宽容地解释说他是把金斯利的抚慰人心的故事改头换面变成一部很阴暗的作品。阿拉斯岱尔•格雷写了一部高难度的作品,但他想让我们看清其中的难度所在。
原文链接:http://books.guardian.co.uk/bookclub/story/0,,221605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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