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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1-05-09 06:17 (胡思乱讲)
前一段时间接受了两家媒体的采访,访谈的内容有所重叠。现节选一些这些访谈的内容,重新整理如下:
问:当初是什么灵感让你开始写虚拟书评的?
答:其实最初我没想过写书评。一直以来我最大的愿望是写小说,可是一直写得不是很顺,产量极低。开始写博客以后,有一天忽然想写一些假书评玩玩儿。这种形式并不是我的发明,博尔赫斯、艾科,甚至伍迪•艾伦都写过类似的东西。虚拟书评虽然基本上是书评的文体,但是我感觉当初可能还是把它们当小说来写的。小说的主要特点就是虚构,所以虚拟书评大概也可以算是小说,只不过这些小说的主人公不一定是一个人,而是一本书。写虚拟书评的另一个起因是当时我读了一些欧美书评文章的中译本,发现译文中那种英文复合句掺杂中文成语的知识分子气很浓的文字风格挺有意思,我在虚拟书评里大多模仿(或者说戏仿)这种文风,所以也可以说是一种“风格练习”。比较有意思的是,因为虚拟书评有了一些影响,后来开始渐渐有书评杂志的编辑专门找我约稿,于是我开始写起真的书评来了,越写越多,以至于到现在经常被称为“书评人”了。其实,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写小说的。
问:真实的书评与虚拟的书评哪个比较容易写?
答: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写真正的书评需要对读者负责,因为读者可能根据你的书评来选书、买书,同时也必须参照一定的格式,比如交待清楚书的关键内容、作者信息等等。但“虚拟书评”是虚构的,在形式上可以更自由些,我写的虚拟书评中有些严格来讲并不符合书评的格式和要求,但我也没去特别计较。
问:《虚拟书评》的扉页上写道:“献给LL,现在你该相信我是个作家了吧?”是否可以问一下LL是您的什么人?
答:LL就是我老婆。我以前刚认识她的时候,经常吹嘘自己是个作家,可实际上有很长时间根本没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东西,所以她有时候拿这个开我玩笑。我把这句话写在这本书的前面当然有一些开玩笑的成分,不过我老婆对我的写作确实帮了不少忙。我写的大部分东西她都是第一读者,她的评价和建议往往一语中的,我都特别重视。另外,我也经常从我老婆那里听来一些知识和趣闻,转回头就当作自己的东西贴在网上,也不注明出处,在这一点上我有剽窃之嫌。
问:写书评应该作为一种谋生手段还是兴趣?
答:就我本人而言,写书评是一种兴趣。遇到感兴趣的书就写一篇,至于是贴在自己博客上还是发表在期刊杂志上、有稿费还是没有稿费,这些对我来说差别不是特别大。一本书自己如果不感兴趣,即使有人征稿我一般也会婉言推辞掉。如果把写书评当作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我觉得那就太辛苦了。读完一本书需要很多时间,书评的稿费又不怎么高,投入、产出不合比例。如果单单是为了谋生,应该可以找到更容易挣钱的行当。
问:在您心中对一部作品的最高评价是会什么?
答:小说作品和非小说作品有不同的衡量标准。对于小说,我想一部作品能够得到的最高评价可能就是:这是世界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问:您在博客里“伪造”了很多名人的题字,您学过书法么?
答:小时候在少年宫参加过几年书法班,此后自己偶尔练习一下,并没有很好地坚持。开始写博客以后倒是写得更多了,主要是因为可以在博客上“秀”一下,或者在写不出文章的时候凑个数。但水平十分业余,行家一看便知。最近斗胆戏仿了一些近代名人的书法,虽然有些搞笑的性质,但每幅字还是试图去抓住被模仿对象笔迹的一两个特点。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被我模仿的人,他们写的字都比我本人的要强很多倍。
问:有些人说,读书也要找好自己的定位,您觉得书要择优而读,广涉猎之,而是择类而读,精读一区?您平常喜欢读哪些类型的书呢?
答:对于学生和做学问的人来说,读书确实需要一定的方法和良好的规划。但是对我来说,读书更多是一种兴趣和享受,我基本没有“读万卷书”的宏图大志,也不给自己制定必须在多长时间之内读完多少本书这样的自我要求,读书基本“随缘”。至于书的类型,因为我对写小说很感兴趣,所以比较关注那些在写作上(尤其在技术方面)能够学到东西的作品,我写的书评也大多集中于这类作品。有时候会有编辑向我征某本书的书评稿,如果我回答说这本书不是我感兴趣的类型,对方往往会追问:那到底你对什么类型的书感兴趣?这种情况下我一般回答:出自当代作家之手的、具有一定实验色彩或者语言特色的文学小说。
问:您认为怎样才能写好书评?
答:并没有认真地想过这个问题,估计很难给出完整、正确的答案。倒是有些零散的体会可以分享。比如写书评时不要忘了给出这本书的内容简介和对作者的简单介绍。我有时候看到一些书评,从头到尾都是关于这本书的评论,谈得口若悬河,可是读到结尾也没搞清原书是写什么的,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作者。书评的读者事先未必了解那本书,所以写书评时既要有评论,也应该有介绍。另外,我觉得书评作者应该把握好自己的语气和心态,对原书作者不应该过于俯视或者过于仰视。即使是文学大师的作品,既然你要评论,就不应该以一个崇拜者的语气写,满篇都是敬仰、感叹;你应该尽量把自己和对方摆在一个平起平坐的地位,不卑不亢地、客观全面地来写,这样才是好书评。此外,我觉得书评也应该有文采。书评文章不应该是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这种白开水式的东西,也应该具有一定的文字魅力。这方面欧美的书评作者做得比较好,他们的书评很多写得非常“有范儿”,抖机灵、玩儿幽默,让你觉得是非常精彩的文字。最后还有一点建议,听起来可能有点儿滑稽,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说一下,那就是:如果要写一本书的书评,还是尽量真的把那本书读过之后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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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1-01-08 16:50 (胡思乱讲)
1. 2010年,大部分时间待在香港。花了些时间学习粤语,书展期间听粤语讲座,竟能听懂一大半,颇见功效。口语依然不给力,每每以粤语开腔,对方礼貌地答以普通话,微笑后面似乎藏着一句:一听你丫就不是本地人。
2. 几年来已习惯于以异乡人的身份生活在某地。愈发体会到:若想深刻看透某地的特色与本质,最佳途径就是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住着,然后远远地回顾、咂摸前者的滋味儿。
3. 若不可行,旅行也是一个办法。2010年去了趟阳朔,去了趟东南亚,又去了一趟台湾。其中台湾之行印象最为深刻(留待后述)。不管是东南亚还是台湾,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有比香港更大、更体面的书店。
4. 说到读书,2010年的阅读量并不是很大。所读文学作品中,短篇小说倒是占了不小的比例。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波拉尼奥的《Last Evenings on Earth》、《The Insufferable Gaucho》、布鲁诺•舒尔茨的《鳄鱼街》、朱利安•巴恩斯的《The Lemon Table》、麦克尤恩的《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奥康纳的《好人难寻》、阿乙的《鸟,看见我了》等等。
5. 长篇小说也读了几本。Jonathan Franzen 的《Freedom》可谓美国年度最火文学小说。虽然有炒作过度之嫌,但这本大部头小说我是真的读进去了,而且对书中人物生出一些情感。我虽然并不好“当代现实主义小说”这一口,但真正写得好的,还是能够感受到它的好。《Freedom》绝不是炒作出来的烂小说,我从头到尾读完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本书写得很不错。
6. 我是在 Kindle 上读完《Freedom》的。在读书方面,2010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我买了一台 Amazon 的电子书阅读器 Kindle DX。有了这玩意儿,很多以前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美国刚刚出版的英文书可以马上(低价、无运费)下载阅读;大量的 PDF 资料读起来也再不需要因为怕费眼而打印出来;出门时带上它,如怀揣上百本书,心里踏实。
7. 于是说到科技方面了。2010年最火的网站无疑是新浪微博。此物容易让人上瘾。这就好比你在公司的格子间里工作,隔壁的休息室里永远有一帮人手托咖啡杯在那儿眉飞色舞地神聊,时时刻刻牵动着你的注意力、令你分心、让你老想挪动屁股走到那间人气旺盛的屋子里看看大伙儿都在聊什么呢。我强烈怀疑这玩意儿会影响工作。
8. 微博时代开始了,我眼见很多以前博客写得比较勤的人都转移到微博,渐渐把博客给“荒废”了。但我想提醒大家:微博这玩意儿及时性虽强,但并不适合保存文字,要是您时不时写点儿内容有些深刻、文字有些质量的东西,建议您同时弄个博客,至少定期把这些东西存个档什么的,否则这些用了心的文字很容易被淹没于大量的没心没肺的闲话当中,有一天可能找都找不着了,多可惜啊您说。
9. 2010年看了几部电影(《让子弹飞》等贺岁片还没看)、几场演出,听了一些歌。《盗梦空间》的故事创意非常不错,如果人物刻画、台词再精致点儿就更好了。获得美国影评界高度评价的《The Social Network》我怎么觉得没什么亮点?大概观众对搞 IT 的这帮 Geek 不熟悉,心存好奇。几年前在硅谷见足了这号人,所以没觉得有什么新鲜的。
10. 2010年让我稍稍感动了一下的电影是一部不见经传的欧洲电影《The Concert》。这部片子大部分篇幅都是非常传统(甚至有些接近俗套)的俄罗斯式黑色幽默,但在最后二十分钟完整地呈现了柴可夫斯基的一部交响乐作品,竟然十分感人。
11. 2010年发现了一个叫雷光夏的台湾六零后创作型女歌手,写的、唱的都很好听。
12. 2010年看过的最精彩的演出是在香港演艺学院小剧场的一场免费演出,两位不知名的女歌手(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都已有些年纪)分别独唱法国香颂。那位法国歌者开始时戏谑、轻快,后来忽然开始抒情,竟然把《La Vie En Rose》这样的熟歌唱得凄楚动人,也竟然能在一首歌里同时传达欢乐和哀伤两种情绪,看得人情绪起伏,十分感动。
13. 2010年有幸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文集《虚拟书评》,也获得了一些好评和关注。想想这件事,觉得这一年过得好歹也算是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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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12-15 01:23 (胡思乱讲)
1. 《疯狂的赛车》(电影):我喜欢宁浩的电影,从技术到风格都很牛。但《疯狂的赛车》要逊色于《疯狂的石头》。除了在笑点方面不如前者,更重要的是人物塑造。回想一下:《石头》里的小偷不像我们熟悉的小偷,大盗不像我们熟悉的大盗,几乎每个人物都有着鲜活的个性、决不脸谱化。而《赛车》里的小偷就像我们熟悉的小偷,黑帮就像我们熟悉的黑帮,奸商就像我们熟悉的奸商——人物趋于扁平、模式化。另外,我感觉《石头》像是那种“喷”出来的作品,而《赛车》更像是“挤”出来的东西。
2. 《非常完美》(电影):浪漫爱情喜剧(Romantic Comedy)的秘诀之一是女主角一定要让绝大多数观众(尤其的女观众)觉得亲切、可爱、没有距离、可以带入。章子怡老师的问题就是不具备上述任何条件。
3. 小沈阳:小沈阳在“非演出”场合常常显得疲惫、尴尬、闷、甚至忧郁。我感觉,真正幽默的人往往都是这样的。但让人担心的是,小沈阳老师自己能写段子吗?
4. 郭德纲:我发现郭德纲老师的文笔不错,博客写得很有文采和趣味(例句:“今年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老天爷收人?单相声界就失去了许多位前辈,这还不包括卢武铉杰克逊等兄弟曲种的同志。”)。和宋祖德老师对骂的那篇文章骂得真是他妈的花哨。
5. 周立波:我借助字幕看《笑侃三十年》的视频,前半段根本没笑起来,可是从“打桩模子”开始,忽然觉得非常好笑——直到最后。从周立波的表演可以看出这种Stand-up Comedy的形式可能比形式已趋于死板的相声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关于“咖啡和大蒜”的比喻:作为台上的包袱这种说法实在无可非议(但如果反复在台下特当回事儿地说自己高雅那就有些让人为之担心了——真正(自信的)高雅的人是不会自己说自己高雅的,正如走村串巷的野班子总喜欢称自己的节目为“大型”演唱会,你什么时候见过Calvin Klein管自己的产品叫“高级”纯棉内裤?)
6. 《提喻纽约》(Synecdoche, New York,电影):Charlie Kaufman一直是唯一一位我能记住名字的好莱坞编剧,他的《Adaptation》和《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我都非常喜欢。但他导演的这部新片却令人失望,最大的问题是电影接近结尾的部分流于概念化。可惜。
7. 国家大剧院(建筑):国家大剧院从门口看像一座县文化馆(或县烈士陵园)——还是县委书记题的字呢!进去以后再看:噢,原来是一座大型国际机场。
8. CCTV新址(建筑):真的,我一点儿都不讨厌“大裤衩”这座建筑(即使我讨厌里面的那个单位)。你说,一个单位要二到什么程度才能二到这种二得冒烟儿的地步?
9. 海宝(上海世博吉祥物): “海宝”的设计太保守了,几乎没什么时尚感(我每次看到海宝总怀疑这是给某个牙医诊所或牙膏做的广告)。但话又说回来了,只要有五个“福娃”在,再差的吉祥物都不会差到排倒数第一。
10. 上海的天气预报:比北京的准。
11. 北京的女孩:很多看上去没心没肺。
12. 上海的女孩:很多看上去心事重重。
13. 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事件: Google有一条口号,叫“不作恶也能赚钱”(这话还有待时间检验)。我不像大批搞IT的弟兄那样崇拜谷歌,但直觉告诉我:就算这家公司跑到中国来可能染上当地圈子的作恶习气,但它也不会真正恶到哪里去。现有图书的数字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据我观察,谷歌图书馆里的大部分书籍都只提供目录或“片段”(就像在当当、卓越那样,给你看个片段,引诱你买书)。韩寒说:“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但谷歌在这起事件的处理上(就像在以往各次事件的处理上一样)非常被动、没水平(我都怀疑“谷歌中国”有没有一个PR Department)。其实,谷歌图书馆真正值得大家忧虑的是:将来当这项庞大的工程完善以后,在这一领域可能Google独大,没有竞争对手,于是垄断也就在所难免。
14. 《朱莉与朱莉娅》(Julie & Julia,电影):梅丽尔•斯特里普( Meryl Streep)的演技真是了得。本来剧本提供的这个角色是一个极其扁平、缺乏实质性内心冲突以及与外界的冲突、从头至尾基本上没有什么Character Development的人物,可是呢,经梅老师一演——活了!还特有光彩。
15. 《建国大业》(电影):让我们来思考一下:一部以歌颂政|府为目的的宣传教育片(以《建国大业》为例)和一部彻头彻尾的商业娱乐大片(以《十面埋伏》为例),哪一部片子里会更容易听到雷人、烦人的台词?按理说,应该是前者。但事实上呢,是后者。中国电影人应该上好的一堂基础课就是“如何不雷人”。如今这个时代连一部宣传教育片都能整得基本上不那么雷人了,张艺谋老师怎么连拍娱乐片还那么雷声阵阵呢?
16. 《三枪拍案惊奇》(电影):这片子我还没看(基本不准备掏自己的腰包去看)。我有一个猜想:你说,会不会张艺谋老师发现自己这几年拍想感动人的片子,结果观众都笑场,后来张老师一想:靠,那直接拍喜剧片儿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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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9-02-05 17:28 (胡思乱讲)
 1. 虽然我有时候在博客上贴一两张毛笔字,但对书法的确是个外行。不过,作为外行,倒是可以胡说八道,不怕行家笑话。
2. 我小学的时候在少年宫学过几年书法,基本上没开窍。就记得一个乱糟糟的教室里,散发着有点儿臭烘烘的墨汁味道,一帮小孩儿,每人面前铺着一张元书纸,摆着一本字帖(我的那本是颜真卿的《颜勤礼碑》),胳膊上、脸上可能还粘着墨迹,手里抓着一只毛笔,悬肘、临帖。
3. 我现在写毛笔字仍坚持悬肘,而且觉得写大字比写小字容易。小时候练字时写的都是有CD盒那么大的字。我一直以为名人题字时写的也都是大字,后来才知道,很多人写的都是豆腐块大小的字。
4. 名人的毛笔题字,随处可见。有些我觉得很舒服,比如“中国银行”这四个字,每次都多看几眼;有些觉得很别扭,比如,每次在机场看见“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这几个颤颤巍巍、哆哆嗦嗦的毛笔字,都感觉自己仿佛发了高烧,站都站不稳,很不爽。(但同一个人写的“今晚报”三个字就舒服得多)。
5. 书法这东西,虽然古老,可是和当代艺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看一幅抽象的现代派油画,很多人会说“看不懂”,心理暗自琢磨这是不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同样,很多人看草书,心里会怀疑“是不是瞎写的”,我怎么就看不出好在哪里呢?
6. 但我坚信,比起现代派绘画,书法“唬人”的成分要少得多。很多现代派美术作品是靠观念取胜的,而书法,每一幅作品里都有技术成分在。行家一看,就可以看出写字者的功力有几成。功力体现在什么地方呢?至少包括:线条的质量。
7. 书法其实是一种运动。与其相近的是舞蹈。书法是一种即兴表演,一气呵成(“不能描”!),写字者手腕的灵活性和力量被映射到纸上,体现的是由墨构成的线条的质量。线条的质量,呵呵,比起间架结构之类,重要得多。
8. 中国的传统文化人(以及不少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都喜欢故作高深地扯淡,说一些听起来似乎耐人寻味、很深刻、但其实经不起推敲的话,比如“字如其人”——试图把字品和人品联系起来。在历史上,奸臣蔡京、秦桧和严蒿的书法造诣都很高。
9. 小时侯练书法时老师教过一句话,叫“宁拙勿巧”,这句话也颇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我们的文化传统中一向有自己压抑自己的倾向。我觉着吧,“宁拙勿巧”应该是一种境界,而不是一种方法。你刚开始时喜欢花哨、喜欢漂亮,这是天性,不应该压抑,等你修炼一番,境界高了,自然就觉得腻了,转而追求“拙”了。如果一上来就整这个,不是显得有些变态么?
10. 但是我感觉古人也不都是因循守旧的。在书法上,清朝文人对“魏碑”的推崇就能说明这一点。这些人不再热衷于规矩、儒雅的“馆阁体”,转而从南北朝时期
匠人雕刻的碑文中汲取营养,写出的字稚拙、峻厚、充满情趣。我猜想,这在当时不就是“现代派”么?
11. 小时候练书法时老师讲过另外一句话:“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说的是要学就要向最牛逼的学,这话非常有道理。就像一个人学习写小说,应该多看大师的作品,如果整天读的全是《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之类,怕是混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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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9-09 20:42 (胡思乱讲)
如果你有机会读一些“如何写小说”之类的书,尤其是当代美国人写的,你差不多肯定会读到这么一条写作规则:“Show, don’t tell!”,直译过来就是“要展示,不要讲述!”。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作者不应该直接使用类似“这个人很贪婪”、“生活条件很艰苦”之类说明、概括的文字,而是要通过描绘具体的场景、动作、对话等让读者自己体会出“这个人很贪婪”、“生活条件很艰苦”的感觉。简单说,就是写小说时要避免“讲述”(Telling),多使用“展示”(Showing)。
这条写作规则其实是有道理的,如果一篇小说中充满了作者的“直抒胸襟”、而缺乏细节描写,没有画面感,那样读者就不会产生切身的感受,这篇作品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故事,不能称其为好的小说。
大部分当代写小说的人好像都很重视“Show, don’t tell!”这一原则。然而,当任何东西上升到近乎“金科玉律”的地位,很多爱捣乱的人(比如我)就会出来怀疑一下,找找茬,甚至试图反其道而行之,看看什么效果。
其实,很多成功的小说并不是完全遵守“要展示,不要讲述”这一原则的。随便举个中国古代文学的例子,《聊斋》里的《聂小倩》是这样开头的: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
按照“Show, don’t tell!”的原则,“性慷爽,廉隅自重”这种直接告诉读者人物性格的写法是非常不好的。如今这种叙事腔调基本上不会在《收获》、《十月》之类的纯文学刊物上出现,最多可能在《故事会》上偶尔见到。
再举些当代作家的例子,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博尔赫斯。小说《釜底游鱼》是这样开头的:
一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居民,一个除了好勇斗狠之外一无可取的无赖泼皮,投身巴西边境骑手纵横的荒漠,妄想成为走私贩子的头目,这种事情似乎注定是不可能的,我要向有此见解的人叙说本哈明•奥塔洛拉的遭遇……
显然,博尔赫斯的这种叙事风格更接近于《聊斋》,而不是大多数当代小说。另一个例子就是卡夫卡。很多卡夫卡的中短篇小说读起来也更像故事,而非小说,就是因为他在很多地方直接进行“讲述”,而没有费力气去“展示”。“Show, don’t tell!”其实是力图淡化作者(或叙事者)的声音,希望达到更“客观”的叙事效果。如果你读过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你会记得这是一位喜欢“夹叙夹议”、在小说中加入大段议论的作家。显然,米兰•昆德拉也不是“要展示,不要讲述”这一原则的好榜样。
我感觉,“Show, don’t tell!”在当代文学中(好像美国文学更明显)有些被过于重视了。严格遵守这一原则的小说难免会有一个问题:太啰嗦。如果作者不敢(或认为不应该)直接去写任何太主观的描述(例如:汤姆很吝啬),那么为了“展示”这一点,他不得不花费文字去提供一些场景或细节,这样,小说难免很拖沓。
戴维•洛奇的小说《好工作》的开头真是让人读不进去:作者花了好几页纸写主人公在清晨起床、去浴室洗漱的场景。“展示”倒是很充分,可是读者快要睡着了。作为一个读者,如果我知道我不得不忍受长篇累牍的乏味场景描写去领会作者试图向我“展示”的一个概念,那我更情愿作者直接把它“讲述”出来。
所以,我觉得对“Show, don’t tell!”这种东西绝不能过分重视。充其量,“要展示,不要讲述”只能算是一种(在当代颇为流行)的写作风格,而不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理。含蓄固然有含蓄之美,但有时候,“有话直说”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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