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目鱼博客 (BIMUYU BLOG)
   比目鱼首页  |  比目鱼博客  |  搜索  |  关于比目鱼

《色,戒》影评:露点有余,亮点不足

比目鱼 @ 2007-10-07 12:07  (影音娱乐)

在纽约观看了未经删节的电影《色,戒》,写了个影评如下(有剧透,慎读)。

几十年前,作家张爱玲把一个涉及政治、谋杀、男女之情的复杂故事精简成一篇仅有三个场景的极端浓缩,极端含蓄,极端冷艳的短篇小说。如今,根据这篇小说改编成的电影《色,戒》把张爱玲省略掉的几十个场景全部一一补了回来。看完这部电影,我发现自己更加崇敬张爱玲了。

和李安导演的其它作品一样,电影《色,戒》拍得稳重、细腻,注重人物刻画。欣赏李安的电影经常让人感觉像欣赏经典的油画作品:色彩饱满,细节传神,每一笔都一丝不苟。

电影《色,戒》基本上是小说的扩写。影片开头沿用了小说开头的打麻将场景,这场戏几乎让陈冲抢尽风头,汤唯的表演显得拘谨而僵硬,让人怀疑她是否能够撑起这部影片。梁朝伟扮演的汉奸易先生的出场再一次把镜头抢走,他深邃的眼神里透着阴险,加上嘴边两道深深的皱纹,看起来有点儿像内地演员陈宝国。

接下来的一场戏是汤唯在街上的咖啡馆里等待和梁朝伟幽会。在小说里张爱玲利用女主人公等待的时间间隙,简单、麻利地交待了她作为爱国学生的背景以及奉命施美人计刺杀汉奸易先生的任务。而电影《色,戒》则在此处大规模闪回,很啰嗦地回放了当年汤唯和王力宏等热血青年演出爱国话剧,并决定刺杀汉奸的一幕幕场景。其实这部分情节本来只是一个背景交代,并无太多吸引人之处,所以张爱玲写得非常简洁,而电影中这一段则被拉得过长,演员的表演也欠火候,造成这段戏看起来沉闷而乏味。我觉得这部分戏至少可以删掉十到二十分钟。

直到汤唯和梁朝伟开始调情,电影才逐渐变得有意思。汤唯的表演也忽然好了很多,几个给梁朝伟递过去的眼神儿颇有味道。但那些把《色,戒》当一部黄片来欣赏的观众要苦等大约一个半小时才能看到两个人动真格的。床戏来了,(在未删节版中)演员够露,戏份够长,只见二人像两个配合娴熟的瑜伽爱好者,不断演练着各种专业姿势。《色,戒》的床戏虽然很挑战极限,但给人的感觉并不是特别淫秽,因为每段戏都配有低沉而压抑的背景音乐。建议单冲床戏而来的观众在欣赏这些段落的时候捂住耳朵以增强欣赏效果。听说国内上映的版本要删掉七分钟床戏,我在这里遗憾地告诉大家,如果那样的话床戏也就基本被删得差不多了。

电影《色,戒》的高潮和结尾比较令人失望。这个故事最关键的一场戏是汤唯在刺杀成功前的一瞬间突然改变了主意。张爱玲在小说中用简练的笔墨描绘了女主人公的心理突变,读起来文字充满张力。而电影则没有表现好女主人公当时的心理,烘托、渲染不够,不但没有营造出这个充满戏剧性的高潮,一个亮闪闪的大钻戒反倒破坏了故事中需要表现的感情成分。接下来的结尾也不很成功,电影中出现了女主人公和她的同志们被敌人枪毙的场景,这场戏在我看来是画蛇添足,完全可以删掉。张爱玲的小说里女主人公的最后一个镜头是坐在离开现场的黄包车中,遇到前面的道路被封,此后读者是通过汉奸易先生的心理描写得知女主人公已死。而电影里直接出现行刑场面,破坏了小说原有的震撼力以及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

李安导演在电影《色,戒》启用了新人汤唯饰演女主角,我猜想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汤唯的长相接近那些三十年代上海招贴画上的旗袍女郎。的确,汤唯在很多镜头里确实给人旧时代上海滩女子的感觉(眼睛斜视时最惟妙惟肖),但我发现很多场戏中只要汤唯一笑,那种感觉就没了,观众立刻就可以辨认出扮演者是一个当代女孩。相比之下梁朝伟和陈冲的表演就显得更加老道,两人不愧为华语影坛的表演巨匠,每一次表演都不让人失望。

和其它李安导演的影片一样,《色,戒》是一部严肃的好电影,值得观赏。但我觉得这部电影离一部经典之作还有一定距离。在结构上电影《色,戒》有些详略搭配不当,这部2小时37分钟(注:指未删节版)的电影中填塞了过多不是重点的细节,而电影的关键部分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照,结尾没有力量。看完电影回头再读张爱玲的小说,你会觉得张爱玲取舍得当,给读者留下很多想象、回味的空间,而看完电影《色,戒》,可能很多观众的想象和回味仅仅局限于揣摩到底是哪几段床戏被删掉了。

文章分类: 影音娱乐 | 评论



纽约杂记

比目鱼 @ 2007-10-06 12:18  (我行我述)

最近这几天在纽约晃荡。以前来过四次纽约,这次落脚于上西区(the Upper West Side),相当于北京朝阳公园西门附近。据说巫迪∙艾伦的很多以纽约位背景的电影都是在上西区拍的,但伍迪本人最终离开了上西区,搬到了富人云集的上东区(the Upper East Side)居住。

逛了几家书店,其中有一个在Union Square附近的叫做Strand Bookstore 的折扣书店非常值得推荐。这家书店号称拥有18英里长的新、旧书籍。在这家书店里看到不少好书,价格非常便宜,例如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4、5块美金就能买到。新书店自然是去Barnes & Noble。到目前为止买了如下这些书:《Money》(Martin Amis),《London Field》(Martin Amis),《Music of Chance》(Paul Auster),《Lost in the Funhouse》(John Barth),《The Floating Opera and the End of the Roads》(John Barth),《Sixty Stories》(Donald Barthelme),《Atonement》(Ian Mcewan),《Brief Interview with Hideous Men》(David Foster Wallace),《Infinite Jet》(David Foster Wallace),《Oblivion》(David Foster Wallace)。

纽约现在这个季节还比较适合旅游,但天热时好多地铁站里因为没有空调比较闷热。另外,纽约下午下班高峰期时的堵车状况跟北京有一比。

文章分类: 我行我述 | 评论



读张爱玲的小说《色,戒》

比目鱼 @ 2007-10-01 17:41  (我也读书)

为了迎接李安导演的电影《色,戒》,我决定把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找出来读一遍。作为一个常在博客上写书评的人,其实我的阅读量特别小(要不怎么老写“虚拟书评”呢?),张爱玲这么有名的作家我只读过《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篇《色,戒》是从网上下载的(链接在这里),我老婆先读了,觉得好。我有两次试着想读,可开了头就是读不下去。小说开篇描写几个太太打麻将,佳芝、易太太、“黑呢斗篷”、麦太太、马太太、廖太太——读出一大堆人物,一大堆太太,可就是搞不清谁是谁,谁和谁是什么关系,结果就懒得再往下读,把小说扔在了一边。昨晚决定再试一次,还是被一大堆太太搞得有点儿头晕,幸亏有我太太在,她说:“你就记住:佳芝是汤唯,易太太是陈冲,其他人都不重要。”我太太又说:“我读的时候怎么就没你这种问题呢?”

多亏我太太的点拨,这次终于读进去了,而且是一口气读完。觉得好。下面来谈谈感想(注:有剧透,慎读)。

《色,戒》用的是经典的短篇小说写法:截取一两个生活的横断面,通过细写数量有限的几个场景来反映复杂的主题。情节较简单,可概括为:一个有姿色的爱国女青年欲施美人计谋杀某汉奸,不想关键时刻为情所困掉了链子。

《色,戒》好就好在张爱玲的叙事风格。简练、冷静、超脱、控制。请看:作者不惜笔墨描写生活中的一些琐碎细节,衣服、首饰、麻将桌上的闲言碎语,对话里的暗藏玄机,可到了故事的关键场景、高潮部分,作者却忽然变得惜墨如金。小说最重要的情节莫过于佳芝在谋杀现场突然的心里转变,可这么重要的情节张爱玲只用了一句话:“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就这么一句话。牛。为什么此处不做大段的心里描写呢?我觉得,假如作者把“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这十个字扩展成几百字甚至上千字的心理描写(很多作者会这么做),这里面的“劲儿”就会“泻”掉。读者是能够体会到主人公此刻复杂的心情的,这种强烈、复杂的感情被浓缩在短短的一行字里,使得这一行字忽然之间显得仿佛有千斤重量。这就是叙事的技巧。海明威说:“冰山在海里移动是庄严宏伟的,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面之上。”

《色,戒》这篇小说的结构我也很喜欢——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发生的故事,从麻将桌开始,以麻将桌结束。其间,一段离奇的感情结束了,一个复杂的暗杀计划失败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死掉了。张爱玲选择把一个紧张的的故事包裹在两个打麻将的场景之间,我猜想其用意大概有二:1)选取读者熟悉的麻将桌场景开篇,便于读者进入小说,大量生动的细节描写使读者在开篇在对叙事文本产生信赖感,可以减少读者对后面那个暗杀故事可信程度的怀疑。2)以麻将桌结尾,可以呼应开头,并且让读者意识到一场麻将还没结束,主人公却已死掉,增强了故事的残酷性。

这篇小说语言上也有不少精彩之处:“还非得钉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一种失败的预感,像丝袜上一道裂痕、阴凉地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当然,小说里少不了可供人反复引用的名言:“到男人心里去的路通过胃,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

《色,戒》虽然是一篇好小说,但我隐约感觉这篇东西可能不是张爱玲的顶级作品。为什么呢?因为很明显,这篇小说的“核”是一个概念:“和男人不同,女人因为感情可能会放弃原则。”我猜想张爱玲脑子里是先有了这个暗杀故事,然后才把它作为印证这个概念的实例发展成一篇小说的。你可以说我有偏见,但我个人觉得以概念为核心的作品一般都不是顶级之作。仔细分析《色,戒》这篇小说,我觉得主要人物的形象显得有些扁平。描写“和汉奸的恋情”可能是一个打破禁忌之举,但除此之外在文学方面好像没有特别大的突破。

前面说过,包括《色,戒》在内我只读过张爱玲的两篇小说,基于这两篇小说,我对张爱玲的初步印象是:一个值得敬仰的女作家。作为女性作者,张爱玲的文字在风格上具有男性作家的那种冷峻、超脱的风格。一般来说,女作家的文字大多显得非常“自恋”,写来写去都是自己的“心情日记”,笔下的人物几乎都是自己的化身,写起男性来会显得非常力不从心,语言方面也都是“软绵绵”的。不知为什么,张爱玲就能超越这个局限,她不但在语言的控制力、张力方面超越了很多男性作家,对男性角色的刻画、对男性心理的描写也非常令人信服。在这方面对张爱玲不服不行。

不知李安导演会如何把这么一篇文字含蓄、高度浓缩的短篇小说改编成一部长达2小时37分钟的电影。一般来说,电影编剧会把短篇小说的情节作为“骨架”,然后在其中填入更多的“肉”。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在《色,戒》这部电影里观众会看到不少的肉。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Bye Bye FeedBurner

比目鱼 @ 2007-09-28 20:26  (IT互联网)

我决定停止使用 FeedBurner 烧制比目鱼博客的 Feed。本博客的RSS订户请使用下面这个新的 RSS 地址:http://www.bimuyu.com/blog/rss.xml

FeedBurner 是中华河蟹的最新刀下鬼。使用 FeedBurner 一般有两个用处:1)可以用来统计有多少博客订户。2)如果博客经常搬家,可以维持一个不变的 RSS 订阅地址。这两个用处我都不准备用了。首先,这个的博客已经独立,除非意外,不会搬家。至于博客订户统计,我准备找时间写个程序自己统计(既然 FeedBurner 能从Server Log 里统计出相关数字,理论上说我也可以自己写个程序干同样的事)。其实不用 FeedBurner,统计数量自己也可以粗略地估计:抓虾占40%,Google Reader占40%,鲜果占10%。

不准备使用国产替代品 FeedSky。不是瞧不起国货,只是不想再依赖于第三方软件了。要想舒服,就得自给自足。

文章分类: IT互联网 | 评论



南锣鼓巷

比目鱼 @ 2007-09-26 23:33  (我行我述)

最近,“南锣鼓巷”这四个字常在不经意间叩打耳膜、幽幽地窜入视野。今天下午,天阴,微凉,走到街边拦了一辆出租:“去南锣鼓巷。”

原来是后海附近的一条800米长的胡同。老房,青瓦,砖地。来来往往,有背着旅行包的游客,也有骑着自行车的居民。路边的旧屋大都改成咖啡馆、小店儿、客栈,有的装潢颇讲究,有的保持大众化风格,但都不铺张,不躁,懒散如巷子里遛弯儿的老北京。

傍晚,天更阴,起了一阵大风,刮起地上的土。走入一家叫“红人坊”的酒吧,踩着小木梯上二楼。菜单上来,是云南菜。天已黑,伴着小野丽莎吃滇菜,耳边的、嘴里的味道都不错。

走回街上时天已全黑,凉飕飕地飘着细雨。撑伞路过屋檐下一盏盏红灯笼,走出南锣鼓巷。坐在出租车里看窗外一幢幢亮闪闪的玻璃高楼,南锣鼓巷已经被留在另一个世界里。

文章分类: 我行我述 | 评论



《烂小说精读》(虚拟书评)

比目鱼 @ 2007-09-25 21:28  (虚拟书评)

(作者注:所谓“虚拟书评”是一种文字游戏,即为一本并不存在的、虚拟的书撰写书评。)

大概没有哪个作家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收录到这本叫做《烂小说精读》的小说集里。《烂小说精读》收集了二十余篇来自不同作者的“烂小说”(或曰:写得很差的小说),每篇小说后面都附有编撰者对该作品详细的分析。

为什么要把这些不成功的小说结集出版呢?据编撰者楚良炅教授称:“这是一本写给致力于小说创作的文学爱好者的参考书。对于学写小说的人来说,其实烂小说往往比好小说更能教会一个人如何写作。一篇好作品成功的原因可能有千千万万,但一篇不成功的作品失败的原因往往集中在那些反复出现的、屈指可数的问题上。这本书就是要把这些带有问题的作品集中在一起进行详细分析,这样可以让小说作者认识到这些问题,创作时避免出现这些问题。”

《烂小说精读》收集的小说来自不同渠道,有的来自报纸副刊,有的来自网络论坛,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大型文学刊物和读者熟悉的畅销书。编撰者楚良炅教授说:“收集烂小说并不难,因为它们比比皆是。翻开报刊亭里任何一本原创文学刊物你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一篇又一篇烂小说。书店里的流行小说架子更是寻找烂小说的好地方。编这本书的难点在于找到那些烂得有代表性的作品。”

笔者不清楚楚良炅教授是如何说服那些小说的原作者同意把自己的作品收录到这本书里来的,但我们不得不佩服这本书在作品甄选方面的用心以及在分析点评方面的一针见血。例如楚教授是这样评论一篇发表在某文学刊物上的当代题材的短篇小说的:“一篇读了会让人打瞌睡的小说。不知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有没有想过:除了那个为确保杂志内容健康向上而坚持读下去的文学编辑,谁会有兴趣看你这篇一点儿意思也没有的东西?”又如,一本颇为流行的青春美文小说受到了如下点评:“作者好像是把一罐子蜜一勺接一勺不停地喂给读者,一番攻击下来读者也许再也不想碰甜的东西了。”对于一篇出自某网络小说家之手的作品楚良炅教授点评如下:“你能写出十万字并不代表你就是一个作家了,这篇小说充其量是一篇十万字的小学生作文。建议作者先回去好好把语文学好再回来写小说。”

《烂小说精读》这本书中的某些点评在笔者看来似乎有些过于尖刻,毕竟这是一本指导性的书。然而不容否认,在这些犀利的批评之后,楚良炅教授对每一篇小说的问题都做了非常具体的分析,指出了症结所在并提供了避免这些问题的方法。对于正在学写小说的文学爱好者来说,也许阅读这本书真的比阅读一本文学名著更有帮助。

文章分类: 虚拟书评 | 评论



手机视频短片《熊猫快餐》

比目鱼 @ 2007-09-24 01:50  (鸡毛蒜皮)

这次去四川旅游,近距离地接触了一下国宝大熊猫。用手机拍了一些视频,回来后编辑成下面这个短片《Panda Express》。配的背景音乐是万晓利唱的《吱吱嘎嘎》。

如果想看更多我用手机拍的视频,这里还有两个: 《The Fish》《The Singer》

文章分类: 鸡毛蒜皮 | 评论



写博杂感

比目鱼 @ 2007-09-23 02:57  (胡思乱讲)

据统计,比目鱼博客自开博以来算上本文已经发表了100篇博客文章。真没想到自己这么能写。借此机会谈谈开博以来的感受吧。

我本人是个靠IT这一行吃饭的人。很多年前在美国混的时候注册了bimuyu.com这个域名,当时也没想好具体干什么用,就觉得这名字不错,而且还没被别人抢去,就自己霸占了。回国后有一天觉得这个域名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干点儿啥吧,想了想,决定要不咱也开个博客吧?于是在bimuyu.com上装了博客软件,写了几篇特没意思的IT文章。既然域名是bimuyu,自然也用比目鱼这个网名写博客了。

顺便说一下,其实我是个作家(看过周星驰《喜剧之王》的人应该更能理解我说这话的感觉),可多年以来我基本上什么都没写,也什么都写不出来,英文里有个词儿叫作Writer’s Block,特能形容这种状况。记得我老婆当时老这么问我:“一直听说您是一个作家,怎么就没见您写过东西呢?”更要命的是我老婆看书时遇到生僻的汉字不认识时就过来问我(我老婆高中就去美国读书,从此再没上过汉语语文课),结果99%的情况下我也不认识。这时候我老婆就会说:“您这位作家好像识字不多啊。”这种“伪作家”的状况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2006年5月份我真急了,觉得不能这么下去了。当时我和我老婆已回国,在时间支配方面比较自由,我决定:暂时放下手头工作,全身心写小说!为此我把一台长期不用的笔记本电脑先翻了出来,准备用来写作。我先花了一天时间重装电脑的操作系统,又花了一天时间下载、更新各种常用软件,然后又花了一天时间研究、对比各种汉字输入系统。结果浪费了三天在笔记本电脑上,一个字儿也没写。到后来费了半天劲还真的写出一篇小说来(用的是我的台式电脑,而不是那台笔记本),06年底发在《青年文学》上。

开始写博客以后我有点儿想通过写博客打破自己小说创作障碍,其原理是:老写博客,字儿写顺了,写小说自然就会容易了,所以基本上是想把写博客当作跑步前的活动活动胳膊、活动活动腿儿。结果是什么情况呢?到如今胳膊腿儿全都活动开了,字儿写得特快,特顺,大半年写了一百篇博客,跟Writer’s Block早就说拜拜了,可小说创作还是没长进,倒是一不小心成博客作家了,最近还老有杂志找我征稿。

说到写博客这件事,感觉自己写得真是水平一般。随便看看周围的博客,看看黄集伟老师的书评,那种看似信手拈来的大家风范真是比不了;看看冯唐的杂文,那种味道十足的语言魅力真是牛逼。再看看自己写的,文字质量差,有的文章充满了忸怩做作的文艺腔,有的文章楞装京味儿痞子。看来要想当个好作家,连博客也写不好那就很不靠谱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还得好好写博客。

文章分类: 胡思乱讲 | 评论



《太阳照常升起》影评:发疯、发骚和发射子弹

比目鱼 @ 2007-09-18 13:32  (影音娱乐)

最近在四川旅游,抽时间看了电影《太阳照常升起》。写个简单的影评如下。

非常喜欢这部电影,感觉《太阳照常升起》是近几年来看过的最好的国产电影之一。这是一部充满震撼力、让人陶醉的诗一般的影片,看过之后很久还沉浸在那种壮美、奇幻、醉人的气氛中。太阳照常升起,姜文依旧牛逼。这部片子绝对值得买票到电影院里观赏。

在网上看到关于这部电影的很多争议,简单发表一下个人意见。最大的争议大概集中在“看不懂”这个问题上:有一部分人直呼看不懂,愤愤不平,另一部分号称看懂了的人提供各种各样的理论来解释电影里的一个个细节。我本人不属于这两个阵营的任何一方,我对这部电影的情节持“不在乎”的态度。这部电影不是一部情节片,如果用绘画来类比,那么这部片子不是达芬奇式的写实作品,而是毕加索式的扭曲现实甚至扭曲透视的现代派绘画。情节不是重点,感觉、冲击力才是重点。坦率地讲,有些情节我也没搞懂,但我不在乎,也不想深究,我反倒觉得情节不大好懂是这部电影的一个特色,一种技巧,是一种风格上的选择。没人规定电影都必须有完整、符合逻辑性的情节,尤其是《太阳照常升起》这种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出不是一部传统现实主义影片的电影。不但如此,让人看得不太明白的电影还会增加一层让人反复琢磨的魅力。看不懂不是问题。回想我们很小的时候看过的那些好电影,大概没有多少是当时完全看懂了的吧?但这妨碍我们当时喜爱那些影片了吗?

再打一个稍微有些极端的比方吧:一个人喝了一瓶美酒,喝完后皱了皱眉头说:“这酒味道真是不错,可就是没喝懂!”

中国电影不缺看得懂的东西,缺的是有震撼力、敢于实验和创新、能给人带来艺术享受的作品。

对于一般观众,建议大家不要过于注重这部片子的情节,干脆把它当一场绚丽的梦来欣赏。千万不要抱着测试自己智力水平的动机走进电影院看《太阳照常升起》,您聚精会神、瞪大眼睛、竖起耳朵一边看一边使劲儿分析、猜测,最后还是一团雾水,结果不但没有享受到这部电影应该带来的享受,反倒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您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花钱找罪受吗?

对于影评人,我发现很多人除了分析电影情节之外就不知道该怎么评论一部电影,所以《太阳照常升起》这种情节上逻辑性不强的片子会让这批影评人不知从何下嘴。要知道电影是一门综合艺术,除了故事情节之外还有很多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元素。

《太阳照常升起》是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为故事背景的。和我们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相比,在那个时代人性受到了更多的压抑。作为一个七十年代早期出生的中国人,我对那个年代模糊的回忆大部分是灰色的画面,而《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片子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有关那个时代的回忆的准确性,它似乎在提醒我那些灰色的背后隐藏着更多鲜艳的色彩。不管什么样的时代背景,没有人能够改变太阳在每个早晨照样升起。同样,生命力是压抑不了的,即使在压抑人性的时代,生命力仍然在蓬勃地延续,只不过它的表现形式可能是发疯、发骚和发射子弹。

文章分类: 影音娱乐 | 评论



保罗•奥斯特的《The Brooklyn Follies》

比目鱼 @ 2007-09-12 21:57  (我也读书)

刚读完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的小说《The Brooklyn Follies》(英文版,中文译名还没确定,听说可能译为《布鲁克林荒唐事》)。写个书评(继续操练文艺腔)。

对于通过《纽约三部曲》或者《神谕之夜》熟悉保罗•奥斯特的读者来说,《The Brooklyn Follies》这本书也许读起来并不具有十足的“保罗•奥斯特味道”。在这本书中奥斯特似乎放弃了很多已经玩儿惯了的后现代小说把戏,收敛了兴致盎然的实验态度,他把自己隐藏在一个非知识分子的叙事者背后,写了一部在内容上更加贴近现实,在形式上更加传统的小说。

“我在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死掉。有人推荐了布鲁克林,于是第二天早晨我从西彻斯特跑过去实地考察了一番。”小说开头,我们看到59岁的主人公纳森——一个身患癌症的退休保险公司雇员——回到小时候住过的纽约布鲁克林等待死亡叩门。 纳森在布鲁克林偶然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侄子汤姆,接下去一个接一个的事件和巧合使纳森和许多其他人物的生活轨道发生重叠,引出一段段滋味不同的历险和故事。

在《The Brooklyn Follies》这本小说中主人公纳森为了消磨时间计划写一本叫作《人类愚行录》的回忆录,而奥斯特的这本小说无疑也是一本人间愚行和不幸的记录:破碎的家庭、破裂的亲子关系、失败的事业追求、贪婪导致的犯罪、吸毒带来的后果、宗教的阴影、性取向的问题、国家前景的灰暗化——这些负面的、令人压抑的主题构成了这本小说的背景图像。不同于以《纽约三部曲》为代表的那些有些虚无缥缈的实验小说,《The Brooklyn Follies》把视线转回到活生生的人间,聚焦在从2000年美国大选直至2001年9月11日的纽约布鲁克林。奥斯特笔下的人物不再是那些围绕着身份的迷失、命运的偶然性这些抽象概念而塑造出的符号化的人物,而是一群有着各自的困惑和问题的可以感觉他们的真实呼吸的美国人。我们目睹了他们的愚行和不幸,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他们人格上的力量。这本书不是一本消极悲观的小说。

《The Brooklyn Follies》这本书在写作技巧方面值得探讨。虽然读者在此书中仍然能够发现保罗•奥斯特常玩儿的一些标签式的把戏(比如在人物的名字上做文章),但这本书总体风格相当传统。这自然会让那些热衷于解剖奥斯特小说的复杂结构、破解奥斯特埋下的玄机、沉迷于奥斯特小说带来的神秘感的读者和书评者感到一些失望。但不论如何,这本书起码能够证明保罗•奥斯特这种后现代作家有能力写一本中规中矩的传统小说,有能力把握人物和情节,有能力传达感情。当然,以传统小说的标准来衡量《The Brooklyn Follies》,我们不难发现本书的一些瑕疵:例如本书几乎用了前面一半的篇幅交代主要人物的背景和往事,其间几乎没有故事发展,没有悬念,缺乏冲突,读起来略感枯燥,而从故事中部一个神秘的小女孩出现开始,整部小说的故事进程突然加速,此后一件接一件的事情不断发生,令人应接不暇。另外,虽然“命运的偶然性”是奥斯特的一个不变的主题,但在这种传统风格的小说中过多的偶然会让读者产生不信任感。此外,这篇小说中人物的命运阅读起来略有好莱坞商业电影和纽约时报上榜流行小说的味道,和读者期待的阅读经验应该说略有偏差。

在《玻璃城》中保罗•奥斯特让一个没有被侦破的案件永远不被侦破,在《神谕之夜》中保罗•奥斯特让一个被误锁在地下室里的人永远困在里面。而《The Brooklyn Follies》是一本有头有尾、所有人物都有各自的归宿的完整的小说。如果你问我更喜欢哪种风格,我会选择前者。但同时也不难理解,不管一个作家如何实验、如何前卫,如何后现代,他同时也是经历过人生酸甜苦辣的普通的人,那么,以个人生活经验作为素材写一本现实主义小说的诱惑永远都会在那里招手,也许当一个作家走向六十岁的时候这种召唤会更显得更加强烈一些。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比目鱼首页  |  比目鱼博客   |  搜索  |  链接  |  关于比目鱼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作品采用知识共享署名-禁止演绎 3.0 许可协议进行许可。
Powered by Bimuyu's homemade blog softw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