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目鱼 @ 2008-03-05 16:51 (我也读书) 《我与兰登书屋》
我本人对出版界所知甚少,更没听说过贝内特•瑟夫这个人,若非朋友所赠,我是不会主动去读这本名叫《我与兰登书屋》的书的——一个书商的回忆录有什么好看的?估计是写给那些学者和书虫的吧。可是当我翻开这本书,读了十几页以后,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就变了。原来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在这本回忆录中,兰登书屋的创办者贝内特•瑟夫回忆了上世纪二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期间他的出版生涯,讲述了创办兰登书屋的过程以及在出版界的所见所闻。这本书的好看之处在于贝内特•瑟夫是一个很风趣、很会讲故事的人。阅读这本书的感觉好像是在饭局上倾听一位侃爷神侃——这位爷绝对是个圈儿里人,作家、名人没他不认识的;这位爷讲话太有意思了,故事一个接一个,还时不时地爆料几把;这位爷虽说是个知识分子,可有点儿痞劲儿,喜欢时不时地犯个坏什么的;这位爷很幽默,冷不丁地就抖个包袱出来;而且,这位爷不是在胡侃,这位爷讲的都是真的。
阅读《我与兰登书屋》(贝内特•瑟夫著,彭伦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是一段轻松愉快的记忆。这本回忆录让人感觉到:一个人的兴趣如果能和他从事的职业正好统一(且能赚钱),那真是一种很爽的生活。
《阑尾》
我本人这几年很少读国内作者写的长篇小说。随便翻翻书店里的当代题材小说,我感觉主要有几个地方让我觉得失望(我的感觉不一定正确哦):很多文字功力好的作者写的都是那种奔着文学奖去的、想载入文学史的那种让人看着比较累(估计写得也累)的东西,而那些畅销书呢,怎么感觉文字读起来跟中学生作文似的?
偶然读到《阑尾》(姬中宪著,新星出版社,2007),一本来自一个非职业作家的描写当代市井生活的长篇小说,感觉作者姬中宪提供的这种阅读经验在文学性和可读性方面达到了一个不错的平衡。《阑尾》围绕着一位退休医学院教授、一个“海归”小女孩以及他们身边形形色色的人物,勾勒出一幅当代市井风情画,文字功力扎实,笔调诙谐幽默,虽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但读起来很舒服,很轻松。
《阑尾》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其实不一定需要什么特别独特的人生经验、非常吸引人的故事情节,只要善于观察、目光敏锐,好小说完全可以来自于我们自己身边的那些看似平凡而琐碎的日常生活。
《10 1/2卷人的历史》
我对那些写得特别怪的小说有着特别的热情。早就听说过英国后现代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那天当我在一堆旧书中发现这本《10 1/2卷人的历史》(林本椿、宋东升合译,译林出版社,2002),当即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后现代小说虽然古怪有趣,但很多可读性不强。《10 1/2卷人的历史》(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 ½ Chapters)这本书我倒是在不头疼的情况下顺利地读完了。这本书又让我回想起去年读过的大卫•米切尔的《幽灵代笔》(Ghostwritten),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整本小说更像是几篇独立的中篇小说的合集,但这些故事之间有着相互的联系。相比之下,《幽灵代笔》更接近通俗小说,而《10 1/2卷人的历史》题材更严肃一些(《圣经》中诺亚方舟的故事贯穿整本小说)。此外,朱利安•巴恩斯在不同的章节中变换了不同的文字风格,读起来让人佩服。
这本书由两名译者合译,我似乎可以看出两个译者文字风格上的差异。可以说,其中一个译者翻译得顺畅、老道,而另一个则略显生涩。不过总起来说,这本书的翻译还是不错的。(相比之下,朱利安•巴恩斯的另一本小说《福楼拜的鹦鹉》则翻译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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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04 01:55 (胡思乱讲) 回国后有个现象我一直觉得挺奇怪:不论北京还是上海,最好的介绍当地文化娱乐的杂志好像都是面向老外的英文杂志:《That’s Beijing》、《That’s Shanghai》、《City Weekend》、《Time Out》,等等。这两年以来这些英文杂志成了我了解北京和上海文化活动和吃喝玩乐的重要渠道。虽然也有类似的中文杂志,但好像办得并不如英文版的好,你说奇怪不奇怪。
最近,春天来了,我从这些英文媒介上发现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都迎来了各自的国际文学节(International Literary Festival),北京国际文学节的地点在三里屯的Bookworm(3月6日至3月21日,链接),上海国际文学节的地点在外滩的Glamour Bar(2月29日至3月16日,链接)。看看活动安排,还都不错,从世界各地来了不少名气大小不等的作家,值得去听听。当然,几乎都是英文发言(估计没有中文翻译),内容也并不以聊中国文学为主。
我不太明白,国际文学节都开到我们这儿来了(已经好几届了都),我们自己怎么就没有一个定期举行的、有规模的、讲汉语的、谈中国文学的、对所有人开放的文学节呢?我们中国的作家不也一堆一堆的吗?
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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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02 20:13 (虚拟白日梦) (作者注:梦是对现实的虚拟,“虚拟白日梦”是对梦的虚拟。)
我梦见宇宙的中心是一座巨大无比的KTV。这座宏伟的建筑由不计其数的六角形包间组成,中间有巨大的天井,回廊的护栏低矮,从任何一个六角形包间都可以看到上层和下层,视野如此宏伟,仿佛没有尽头。
我梦见上帝的雇员——天使们,他们分散在一个个小包间里,夜以继日地监视着人间的每一个人。我梦见天使们拥有一套内容详尽的检索系统,通过包间里配备的一台17吋触摸式液晶显示器,他们可以随时挑选人间的任何一个凡人作为监视的对象。这套检索系统使用起来非常方便,触摸式液晶显示器上有“按性别选择”、“按地域选择”、“直接输入姓名”等几排按钮,一个天使只要伴随着“嘀、嘀”的声响,在显示器上轻轻按动几下,就可以在一系列按顺序排列的名字当中选择他们想要观察的对象。于是——
我梦见作为宇宙中心的KTV的每一个包间中都有一面巨大的投影式屏幕,屏幕上显示的是天使们的观察对象——世间凡人——他们的日常生活、一举一动。仿佛有一台无处不在的、隐形的摄影机无时无刻地跟随着这些被观察对象,天使们面前的大屏幕上总是能清晰无误地显示出被观察对象此时此刻的一举一动。
这种日常性的观察工作有时会显得有些单调无趣,但天使们明白这是他们的职责,对此他们几乎没有怨言。当然上帝并没有要求天使们在工作时间不能给自己找些乐趣,有些天使喜欢一边观察一边吸烟,有些天使则喜欢在工作时饮用一些饮料(按动墙上的一个按钮就会有服务人员敲门进来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忙)。天使和上帝以及天使和天使之间是通过一套联网的对讲系统来进行交流的。每个天使的包间内都配有两个麦克风(其中一个备用),而投影式大屏幕的两侧墙上则悬挂着两个木质音箱。天使们可以通过麦克风讲话,通过音箱来听到上帝或者其他的天使的声音。
我梦见在一个起风的日子里,有人推门走进这座巨大无比、略显空荡的KTV。夕阳将这个陌生的造访者的影子投射到冰冷的大理石地板上,为这副超现实的、梦幻般的画面增添了一些莫名的神秘感。我梦见那个陌生的来访者正是我本人——一个迷途的宇宙散步者、一个孤独的时间旅行家、一个无名无姓的无国籍公民、一个没有记忆的老人、青年或孩子。大厅里那些早已习惯于陌生人造访的天使们对于此人的到来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惊奇,她们只是优雅地扇动几下翅膀,熟练地送出一些微笑,然后有礼貌但不失矜持地询问来者的目的。在这一刻陌生人选择了对语言交流的刻意回避,他对天使们露出微笑,那种笑容神秘而让人无法捉摸,它传递的信息似乎可以有无数种解读方式。
我梦见陌生人行走在这间作为宇宙中心的KTV的狭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弧形走廊上,一件白色的风衣包裹着陌生人瘦长的身躯,长长的衣摆在他身后的大理石地板上随着走廊屋顶上风扇吐出的阵阵微风不停地舞动,与陌生人那张毫无表情的、僵硬的面孔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我梦见陌生人步入走廊尽头的一个小型包间。在他拉开房门的一刹那走廊里惨白、刺目的灯光如同一条舞动的蟒蛇一般迅速地窜入光线昏暗的室内,并随着房门的关闭融化在屋子里寂静无声的空气当中。陌生人看到一个戴眼镜的天使孤独而疲惫地瘫坐在房间里的一张皮质的、带拐角的长沙发里,手里无力地拿这一只黑色的、顶部套有红色尼龙罩子的金属麦克风。
我梦见陌生人从风衣的口袋里慢慢地掏出一把银灰色的、表情凝重的手枪,然后扣动扳机结束了那个天使的生命。
我梦见陌生人走到沙发前面,将天使的软弱得像塞满棉絮的布料玩偶一般的尸体推到一边。我梦见陌生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这时他看到房间里巨大的投影式屏幕上正有一个长发少女在某个无名海滩旁空旷的石子路上表情寂寞地行走。陌生人从死去的天使的手中拿过那个黑色的金属麦克风,打开开关。
他在这间作为宇宙中心的KTV里唱了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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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8 02:10 (文字游乐场) 约翰•契弗 (John Cheever,1912-1982)是一位著名的当代美国小说家。我最近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订购了一本英文原版的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The Stories of John Cheever》。今天一时兴起,翻译了其中可能是最短的一篇小说《Reunion》,作为英文翻译的练习。翻译水平有限,请多指教。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是在中央火车站。当时我正从阿迪龙达克斯我奶奶的住处去我妈在科德角租的一个乡间别墅。我给我老爸写了封信,说我要在纽约换车,中间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问他愿不愿出来和我吃个午饭。他的秘书回信说他可以和我当天中午在车站问讯处碰头,于是那天十二点整我看到我老爸从人群中向我走来。对我来说我老爸是一个陌生人,我妈三年前和他离了婚,从此我就再没见过他。可是那天一见面,我就立刻感觉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有那种亲生骨肉、命运相连的感觉。我感觉自己长大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人,而他能达到的极限也将是我人生奋斗计划的顶点。他是个个子高高、面貌英俊的男人,能再次见到他我真是高兴坏了!他拍了拍我的后背,和我握手。“嘿,查理!”他说,“嘿,孩子,我想带你到我的俱乐部去转转,不过稍微远了点儿,在六十街那头。要是你想不耽误早班车,我看我们还是在附近找个地方吃饭吧。”他搂着我的肩膀,我像我妈闻玫瑰花那样闻着我老爸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那是一种混合了威士忌、须后水、羊毛线、鞋油和成熟壮汉体味的内容丰富的混合体。我特别希望有人能看到我们俩走在一起,要是有人能给我们俩拍个照就好了,我希望把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刻记录下来。
我们出了车站,沿侧街来到一家餐馆。时间还早,店里没什么客人。吧台的侍者正在和一个送外卖的吵嘴,一个穿红外套的上了些年纪的侍应生在厨房门口站着。我们坐了下来,我老爸大声招呼侍者:“哥们儿!”他喊道,“管事儿的!说你呢!”他的这种大嚷大叫在空荡的餐馆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有人服务吗?我们这儿等着呢!”他大叫,“快着点儿嘿!”接着他举起两手开始拍巴掌。我老爸的举动引起了侍应生的注意,他不紧不慢地走到我们桌子跟前。
“您是冲我拍巴掌吗?”他问。
“别急,老板,别急!”我爸说:“要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这在您的服务范围之内吧?这种要求不过分吧?”
“我不喜欢别人冲我拍巴掌。”侍者说。
“我真该带着我的哨儿来。”我爸说,“我那个哨儿是专门给老服务员设计的——年轻的听不见。得了,赶快把您那个小本本儿、小铅笔拿出来,把这眼前这活儿给干了: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跟我重复一遍: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我建议您到别处去用餐。”侍应生不动声色地说。
“怎么着?”我爸说,“这可是我听到过的最牛逼的建议。走吧,查理,别他妈在这儿瞎耽误工夫了。”
我跟在我老爸身后离开那家餐馆,然后走进另外一家。这次他没那么大嚷大叫的。我们的酒来了,他跟我聊了一会儿棒球比赛的事儿,然后拿起叉子一边敲打空酒杯一边又开始大声嚷嚷:“哥们儿!管事儿的!伙计!说你呢!能受累给我们照原样再来两杯吗?”
“这孩子今年多大了?”侍者问。
“怎么着?”我爸说,“这关你屁事?”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可我不能再给这孩子上酒了。”
“那好,你听我说,”我老爸说,“我跟你这么说吧,纽约市的餐厅不只你这么一家。旁边刚开了家新的。查理,咱们走!”
他付了钱,我跟他出了门,走进另外一家餐馆。这里的服务生都身穿猎装式的粉红色外套,餐馆的墙上还挂着很多马具。我们坐下来,我老爸又开始嚷嚷了:“前方发现猎物!赶快上!先给我们上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两杯吉布森鸡尾酒?”侍者边问边微笑。
“听清楚了还问?”我爸很生气地说,“来两杯吉布森。赶快赶快!英格兰的世道变了,我的公爵朋友说的没错。让咱们瞧瞧英格兰能造出什么样的吉布森鸡尾酒。”
“这里不是英格兰。”侍者说。
“别跟我争。”我老爸说,“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我只不过想提醒一下,您知道您这是在哪儿吗?”侍者说。
“我这人就是受不了没有教养的仆人。”我爸说,“查理,咱们走。”
我们去的第四家餐厅是一家意大利馆子。“Buon giorno,”我爸说,“Per favore, possiamo avere due cocktail americani, forti, forti. Molto gin, poco vermut.”
“我不懂意大利语。”侍者说。
“别装蒜了。”我爸说,“你懂。我就知道你懂意大利语。Vogliamo due cocktail americani. Subito.”
侍者走到一边和领班嘀咕了几句,领班走到我们桌子旁边说:“对不起,先生,这张桌子已经有人预定了。”
“那好,”我爸说,“给我们再找一张。”
“所有的桌子都已经被预定了。”领班说。
“我明白了。”我爸说,“你们这是不欢迎我们这样的顾客,我说的没错吧?行,去你妈的!Vada all’inferno。查理,咱们走。”
“我得赶火车去了。”我说。
“对不起,儿子!”我爸说,“老爸真是对不起你。”他把我紧紧搂住。“我陪你走到火车站去。真可惜没带你去我的俱乐部看看。”
“没事儿,爸。”我说。
“我给你买张报纸,”他说,“你在火车上看。”
于是他走到一个报刊亭前面说:“这位好心的先生,您行行好,给我他妈来一张一毛钱一份的那种下午版烂报纸,好不好?”卖报纸的转过身去,眼睛盯着一本杂志封面不理他。“我的要求不过分吧,这位好心先生?”我爸说,“我不就他妈想买一份傻逼八卦小报吗?”
“我真得走了,爸。”我说,“快来不及了。”
“等等,儿子,就一会儿。”我老爸说,“我就不信把这哥们儿连个屁都挤不出来。”
“再见,老爸。”我说。我走下楼梯,上了火车。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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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4 15:38 (鸡毛蒜皮) 【点评:春节期间和黄集伟老师、冯唐同学吃饭,席间黄老师说:“写博客的没有私生活。”】
2月21日,晚6点。我准备去建国西路游泳。站在陕西南路和延安中路路口等出租车。半天没有一辆空车。【点评:在上海打的比北京难N倍。】一位维持交通秩序的大叔吹着刺耳的哨子态度坚决地把我轰到人行道上。【点评:上海路口的非职业交通管理员比北京的同行们认真负责N倍。】
决定改乘公交车。车至,人多,有几个奋不顾身的乘客塞在车门口,上不去,也决不下来。几位等车妇女走到车前用上海话对着司机大骂。【点评:此时使用上海话是正确的,否则——老娘骂你还用普通话?给你脸了?】
终于等来一辆正常人能挤得上去的公交车。夹在车上的乘客当中没有转身的余地。窗外,陕西南路灯火阑珊。【点评:其实路不远,可以走着过去。】
到站了。下车。松口气。进楼门。乘电梯。走到柜台前出示游泳卡。柜台后的女孩说:“今天六点半关门。”看表,六点半整。“为什么?”“今天是元宵节呀。”“怎么不早通知?”女孩指着旁边的一块大牌子说:“早就通知过的呀!”【点评:上海普通话的秘诀是:尽量在每个句子之后加“的”和“呀”。】
沮丧。乘电梯下楼,出门。忽然想起旁边某小区内还有一个破游泳池。进小区,入会所。“游泳池还开吗?”柜台后的阿姨回答道:“开的。不过今天水有点凉。”“为什么?”“刚过完年。”隔着玻璃望去,游泳池里的水泛着冰冷的蓝光。当即打消游泳的念头。
回到陕西南路上。瞧见建国西路路口有一家小饭馆。决定进去吃晚饭。翻阅菜单,见有水饺,10元十二个,毫不犹豫地点了20元的。电视机里正播放上海新闻,得知上海房价有回落趋势,万科已于近日推出打折房。小店老板在一旁评论:“房子越降价越没人买!大家都等着再降。如果房子涨价,买的人就会多,怕再涨!”【点评:饭馆老板和王石,不知谁更懂得消费心理学?】
水饺到。开吃。味道不甚令人满意。问服务员:“有饺子汤吗?帮我盛一碗。”“饺子汤?”服务员露出疑惑的表情。“就是煮饺子的热水。”服务员去厨房与里面的人交涉。不一会儿,端出一碗汤,清澈透明,飘着葱花,尝一口,好像还放了味精。不对胃口。【点评:除非水饺专卖店,上海小馆子里的水饺都不如北方的好吃。此外,当地人似乎不太理解饺子汤的概念及用途。】
走出小馆儿,天气很好,决定步行回家。沿陕西南路往回走。
行至绍兴路。拐进去。走进“汉源书店”。见店内灯光明亮,有一帮衣冠楚楚的老外围坐一圈,中间一老外女士手持一本书正朗诵着什么,不是英语,不是法语,不是德语,不是意大利语,可能是俄语或者罗马尼亚语什么的。朗诵者神情庄重,听众表情虔诚,让我怀疑某个政府的流亡反对党正在此处开会学习类似《共产党宣言》之类的革命著作。走出书店,隔着玻璃窗回望,画面很三十年代,很电影。【点评:上海的很多街道像摄影棚里搭出来的景。在路灯照耀下尤为明显。】
回到陕西南路继续往回走。脑子里忽然琢磨起电影。我要拍一部很上海的电影,我想。所有的群众演员必须讲上海普通话,我想。于是头脑中忽然出现一个我正在辞退某个中年群众演员的画面。“实在不是因为您演得不好,您的普通话讲得过于标准,实在太可惜了!”我惋惜地对他说。随后开始想象影评界对我这部片子颇有微词,观点是我本人不是上海人,在上海也没待多长时间,为什么要由我来指导这部作品?我决定用伍迪•艾伦的例子来驳斥这种指责:为什么伍迪•艾伦拍纽约的故事要用中国摄影师?【点评:理论依据是:一个外来人往往能够更加敏锐地捕捉到一个城市独特的魅力。】想到这里,我心里踏实多了。
走到永嘉路,见路口有一间小画廊,店铺已经打烊,但旁边小院子里的工作间仍然亮着灯。迈步走入画室,见墙上挂满油画仿制品:王广义的《大批判》、张晓刚的《一家人》、方力均的《秃瓢》、奈良美智的《小屁孩》,很当代,很波普。和画室内三个画画儿的哥们儿聊了一会儿,得知体育馆附近还有一条画室街,找地方画油画可以去那里问问。“有机会常来坐!”临走时其中一个小哥们说。“好的!”我回答。【点评:我发现自己来上海后“好的”这个词的使用频率明显升高。如果在北京,我会说:“成!”】
来到复兴中路的路口。此处有一个报刊亭,摆着不少原版英文期刊出售,《Time》、《Print》、《Esquire》等等。每次路过这里我都要问一下有没有《New Yorker》。“有《New Yorker》吗?”我问。“没有。”【点评:摊主心中道:想扭腰的傻哥们儿又来了。】
忽见马路对面有一个卖盗版书的地摊,于是穿越陕西南路走过去视察盗版书市场的最新动向。【点评:上不了盗版摊儿的书不能算是畅销书。】“您这儿还卖反动书哪?”我指着一本有些名气的禁书问摊主。摊主笑眯眯地回答:“反动书还是有几本的。”【点评:和顾客使用同一套语言体系有助于拉近与顾客之间的距离。】
再往下走,来到南昌路的路口。走到茶餐厅门前的盗版DVD小摊前视察盗版影碟市场的最新动向。卖碟的男子操着上海普通话悄悄问我:“张柏芝照片的DVD要吗?”【点评:很明显,他指的是陈冠希执导拍摄的那部作品。】“多少钱?”“二十五元。”“太贵了。”“那多少钱你能接受?”“五元。”“你这么说我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
于是来到繁华的淮海中路。没有走入地铁站里的季风书园去看书。【点评:再好的地方也不能每天都去。】于是来到新乐路。于是来到长乐路。于是来到进贤路。于是来到巨鹿路。于是在上海初春的温柔夜色中,伴着四面八方传来的元宵节的烟花爆竹声,回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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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1 16:08 (我也读书) (注:下文来自我在豆瓣网上贴的几段讨论。一个破事儿写了这么多字儿,自己读着都觉得累,呵呵。看看什么叫知识分子式的较真儿吧。)
美国小说家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的著名短篇小说《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有几个不同版本的中文翻译。中译本一般把这篇小说的标题翻译成《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或者《讨论爱情时我们说些什么》。而我则更倾向于把这篇小说的名字翻译成《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或者《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这个英文标题里“we”和“talk about”都出现了两次,貌似有些罗嗦和拗口,但这种故意的重复不但给这个标题增添了一种语言上的节奏感,更造成一种让人反复回味的效果——明明是说在 talk about 爱情,为什么还要问 talk about 什么呢?于是读者会想:也许这句话的意思是“当我们谈论爱情这个话题时都聊到了哪些具体内容?”,另一种可能性则是“当我们‘试图’谈论爱情这个话题是我们‘实际上’谈论了什么?(说不定是爱情以外的东西)”。我觉得“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是一个非常高明的小说标题。几年前当我还不知道雷蒙德•卡佛是何许人也的时候,有一天在美国一家书店里翻书,看到这篇小说的题目,立刻就被吸引住了,虽然当时没有读那篇小说,但这个小说标题一直让我过目不忘。
如果把这个标题翻译成《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或者《讨论爱情时我们说些什么》 ,那么英文标题原有的那种让人反复回味的效果就没有了,也失去了语言上的节奏感。
另外我觉得不应该把这个题目里的 Talk About 翻译成“说了什么”。让我来解释一下。
Talk about(谈论)这个动词后面接的通常是“话题”(topic),是抽象的,而 Say(说)这个词后面通常接“说话的内容”(words),是具体的。假设 A和 B 对话,A 说完一语话后 B 问 A:“What did you say?(你说什么?)”那么他是想知道的是 A 说话的具体内容(因为没听清楚而发问);但如果 B 问 A:“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你什么意思啊?)”,那么 B 并不是没有听清 A 说的话,而是想搞明白 A 要表达的意思(因为没有听明白而发问)。
我觉得《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这篇小说想表现的是这样一种状态:不同的人对“爱情”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虽然这几个人坐在一起表面上都在谈论“爱情”这同一话题,但因为爱情对他们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他们其实谈论的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东西,对其中某个人来说,别人在谈论爱情时谈论的可能根本就不是爱情这回事。
基于这种理解,我觉得类似《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这种翻译才能够体现这种对爱情理解上的歧义,而《当我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了些什么》听起来关注的只是谈论爱情时每个人具体说了什么话,好像少了一层意思。
所以我觉得还是翻译成《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或者《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着什么》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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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0 02:02 (文字游乐场) 我决定让时光倒转,回到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八十年代,重温那些已经褪色的记忆,抚摸它们,然后再把它们记录下来。
音乐,在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分外清晰。
深夜。月光透过窗帘渗入已经熄了灯的房间。夜空中偶尔传来匆匆而过的火车的汽笛声。我是一个初中生,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我的枕边躺着一架砖头大小的晶体管半导体收音机。
收音机的音量已经调到极小,里面不时传来信号不好时的阵阵噪音,让人感觉夜空中正有一阵风或一片乌云阻挡了千里之外传来的无线电波。首先听到的是一个语调高昂的声音,这个声音敦促大陆将士驾机起义,飞跃海峡,在那里他们将得到一大笔黄金作为奖赏。信号又变得不好,声音显得越发遥远。过了一会儿,噪音小了,高昂的声音不见了。于是音乐响了起来。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 / 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 / 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一个声音嘶哑的男声,一只曲调忧伤的歌曲。我闭着眼睛,想象着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一个眼神忧郁的父亲手牵一个小男孩,走进一间空旷的机场候机大厅。“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望一望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这是李寿全的《张三的歌》,我知道歌者的名字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这首歌过后,记忆中又飘出一个声音婉转飘逸的女声,这个歌手名叫齐豫,今晚,我们将一起听她演唱几首三毛作词的新歌。先让我们一起来听这首《七点钟》:“七点钟,你说七点钟? 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我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女生穿过操场,兴奋而紧张,去迎接她的第一次约会。这个故事通过信号微弱的无线电波在黑夜里飘荡,被清晰地雕刻在我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如今,写这个故事的女人正在哪里流浪?
再换成男歌手吧。收音机里女播音员用轻柔地声音告诉听众,一个叫罗大佑的人刚刚写了一首歌词十分古怪的新歌,名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 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 / 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 / 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又是一首深情而充满忧伤的歌。为什么我的 80 年代音乐记忆里总是飘过忧伤的歌曲?
今夜,我坐在电脑前,只开一盏台灯,在黑暗中重新倾听了一遍那些被刻录在记忆光盘上的一首首歌。那些歌听起来还是很遥远,虽然它们不再需要穿越漫长的夜空来到这个房间,但它们穿越了二十年的记忆。夜已深,我想再次听着那些歌曲入睡。我知道,明早当我醒来,那个清晨不可能再弥漫着 1980 年代的阳光。
文章分类: 文字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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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16 22:47 (视觉训练) 今晚路过巨鹿路的渡口书店,进去翻书。见店内陈列了一些民国时期《申报》的复印件,大部分是 1937 年的,上面的新闻涉及“卢沟桥事变”、“淞沪抗战”、“南京大屠杀”,等等。
我发现其中很多期《申报》上都能看到“美丽牌”和“小金鼠牌”香烟的广告,画面大多是口衔香烟的旗袍女郎。随着时局的日趋恶化,广告内容也终于和时事衔接了,1937 年 7 月 30 日这一天的广告画面换成一个读报纸的中年男子,广告词的内容也颇能反映当时紧张的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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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文字大意:
日寇侵犯,时局紧张,在这令人烦闷的时候,惟有吸美丽牌或金鼠牌香烟,才可以透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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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视觉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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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14 00:44 (虚拟书评) (作者注:所谓“虚拟书评”是一种文字游戏,即为一本并不存在的、虚拟的书撰写书评。)
伴随 2006 年美国小说家麦特•埃里克森(Matt Erickson )的病逝,当今在世的著名遁世隐居作家就仅剩 J.D.塞林格一位了。自 1973 年麦特•埃里克森停止写作、隐居乡野以来,出版界每年仍然不断推出对于这位“后现代小说大师”的研究著作,但读者已再无机会读到这位“最具神秘感的伟大作家”的任何新作,甚至无法获得关于这位曾经红极一时的作者的任何消息。直到 2007 年,《麦特•埃里克森晚年言行录》(以下简称《言行录》)一书得以出版,饥渴的读者们终于可以通过此书一窥这位成功后隐姓埋名的作家在去世前的生活和思考了。
众所周知,埃里克森隐居后深居简出,和外界几乎失去联系,记录、出版其晚年言行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然而与其他曾经试图接近埃里克森的学者和记者不同,《言行录》的作者乔•施拉姆(Joel Schramm)——一位印第安纳大学的比较文学硕士,一个埃里克森的狂热爱好者——为此倾注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最终获得成功。这位年轻的学者通过私人侦探的帮助获取了埃里克森的住址,然后只身前往那个偏远的北加州乡间小镇,一住就是半年。他在埃里克森经常出没的一家小咖啡馆里获得了一项薪水微薄的侍应生工作,以此作为身份掩护,对埃里克森的晚年生活进行了大量观察,并和埃里克森进行了多次对话。这种执着的研究精神在当今的学术界实属罕见。
《言行录》一书显示了作者乔•施拉姆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常的分析能力。作者在第一章写道:“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渐渐发现埃里克森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后现代文学的特色。埃里克森的着装风格明显体现了他在小说中经常使用的后现代‘拼贴’技巧:他总是将棒球帽、拖鞋、西装、牛仔裤等貌似缺乏关联的着装元素漫不经心、游刃有余地随意组合、披挂在身,其离经叛道的大胆创新性着实令人叹服。同时,埃里克森的日常用语充满了‘元小说’特色,例如,他喜欢使用如下这种表达方式:‘我想来一杯摩卡咖啡……等一下……我在想是不是卡普提诺会更好……对,还是来杯卡普提诺吧!’这种把对于作者创作过程的描述嵌入叙事文本之中的方法正是典型的‘元叙事’手段。至于‘戏仿’这种后现代技巧在埃里克森的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他在玩儿飞镖游戏的时候喜欢伸出右手比划成一把手枪,还会煞有介事地对着“枪口”吹一口气。显然,这是对流行文化中枪手形象的出色戏仿,埃里克森对于美国当代流行文化的批判态度在此刻显露无疑。”
《言行录》中记录了作者和埃里克森的数次对话。“虽然大部分对话看似与文学无关,”作者写道,“但作为埃里克森生前最后的谈话记录,我觉得十分有必要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相信富有洞察力的读者不难透过这些对话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言行录》中记录的第一次对话发生于小镇上的超市,当时作者和埃里克森恰好排在同一条队里等候付款,认出作者是咖啡馆的侍应生后,埃里克森和作者进行了一番简短但颇有深意的对话:“你好吗,年轻人?”“我很好!沃克先生(注:沃克是埃里克森使用的假名字)。您今天看起来气色很好!”“谢谢。坏天气到来之前我一般看起来气色不错。”“您对美国文学的前途乐观吗?”“你说什么,年轻人?轮到你了。准备好钱吧。”此番对话虽然相当简短,但作者认为其涵义非常深刻。“埃里克森对于天气的评论显然印证了他在作品中流露出的对人类命运所持的强烈悲观态度,”作者写道,“而最妙的是埃里克森对本人提出的美国文学前途问题的回答方式——他说‘准备好钱吧。’这显然是在暗示文学作为一种脆弱的艺术形式最终将会被以金钱为终极目的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吞噬。”
类似的简短对话在《言行录》还记录了很多,每段均配有作者的详细分析,读起来颇具启发性。二人的最后一次对话发生在小镇邮局门口,在那次对话中,作者向埃里克森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大胆请求埃里克森接受他关于文学的采访。埃里克森得知真相后说:“请你从我的生活中走开,要不我他妈就叫警察了。”虽然这句话结束了乔•施拉姆对埃里克森历时半年的追踪和记录,但作者在书中充满兴奋地评论道:“埃里克森给笔者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意义非凡,它揭开了长期以来困扰文学界的一个谜团,那就是埃里克森的小说《分道扬镳》的主人公汤姆是否是以埃里克森本人作为原型的问题。在此让我来提醒读者:在小说《分道扬镳》中主人公汤姆和他的朋友杰克关系破裂时汤姆说的就是‘我请你从我的生活中走开,要不我他妈就叫警察了。’如今这句话几乎原封不动地从埃里克森口中说出,这毫无疑问地证明了汤姆的原型正是埃里克森本人。”
作为一位出色的小说家,麦特•埃里克森已经离我们而去,并将永垂史册。《麦特•埃里克森晚年言行录》作为一本精彩的学术著作,无疑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份研究、了解埃里克森的珍贵的资料,其意义不可低估。
(刊于《书城》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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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08 23:00 (视觉训练) 近日于北京家中过年,从角落处翻出N年前购进之笔墨纸砚一套。拂去尘土,酝酿感情,草得大字几张,笔法不佳,章法不妙,贴于此处,聊博猪君一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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