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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

比目鱼 @ 2008-07-04 01:29  (我也读书)

最近读了一本不错的小说,此书说起来应该算是本经典小说——冯内古特(Kurt Vonnegut)的《五号屠场》(Slaughterhouse-Five)。我读的的英文版,读后找到了一份该书中译本的电子版,感觉翻译得不好,不推荐。

另外一本冯内古特小说的中译本——《冠军早餐 / 囚鸟》(董乐山译)——就翻译得很好,字句流畅,文字口语化,气质和原文很贴近。那本书是我第一次读冯内古特,当时感觉冯氏小说的特色除了“黑色幽默”,还有就是采用一种聊天似的絮絮叨叨、天马行空的叙事方式,印象很深。

这本《五号屠场》(1968)是一部战争小说,故事背景是二战时盟军对德国城市德累斯顿的空袭。这种战争题材的小说,如果让一个普通作者来写,估计会写得严肃而沉重,搞不好还会被弄成一副“含|泪”的架势。可是这个题材到了冯内古特老师的笔下,处理方法就完全不一样了——冯老师剑走偏锋,愣是把这个故事写成了一部科幻小说。

《五号屠场》的主人公毕利是一位曾经亲历德累斯顿空袭的美国军人,此人得了一种“时间痉挛症”,他可以挣脱时间的羁绊,自由地做时间旅行,随时往返于现在、过去和未来之间。这种大胆的想像让这本小说具有了一种非常奇特的叙事结构。

作者先是在第二章开头用了一两千字把毕利的一生从头到尾概述了一遍,于是读者了解到毕利参加了二战,后被德军俘虏,复原后和一个眼镜商的女儿结了婚,发了财,后来经历了一次飞机失事,但幸存下来,妻子却意外死去,此后的一天毕利忽然跑到电台宣称自己当年曾经被一架来自外星的飞碟绑架,并被安置在该星球的动物园里供游人参观,他宣称在外星的经历使他对时间的概念有了不同的认识……读至此处,小说的全部情节已经被概括得不剩什么悬念。

然后,冯内古特把读者带到了二战时期,开始仔细讲这个故事,先是写毕利和几个士兵在战场上行军的细节,途中毕利忽然开始穿越时间,做起时空旅行,时间倒退到他的某段童年时光,后来又快进至战后的一段日子。从此开始,小说的叙事轨迹仿佛是在一条时间轴上前前后后地自由跳跃,作者写一段战争场景,然后安排毕利忽然穿越时空,来到战后,于是再写一段毕利做眼镜商的经历,场景末尾毕利又开始穿越时间,回到二战战场,被德军俘虏,被俘过程中他再次穿越时空,来到战后,被飞碟劫往外星……如此这般,整部小说仿佛是对主人公一生中的生活场景的看似无序的拼凑。这种奇怪的写法不同于常见的回忆、倒叙写法:回忆、倒叙都有一个“时间基准点”——从此点开始倒叙,然后再回到这个时间点上来。在《五号屠场》里,这些“基准点”消失了,当我们看到主人公处于某个时间的某个场景中,我们记得主人公是从另一个时间点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段场景结束后我们还要被带回原来的时间点,不,这段场景结束后主人公将再次进行时光旅行,他的目的地可能是时间轴上的任意一点,可能是过去,也可能是未来。这种奇怪的叙事方式,呵呵,真让人开眼。

除了叙事结构,《五号屠场》的另一特色就是语言。我发现冯内古特喜欢使用的叙事语言几乎是讲故事似的口语。一般的纯文学作品在语言上都回避使用这种风格。如今大多数文学作品会使用这种腔调:“当比尔推开福特轿车的车门,漫不经心地走到人行道上来的时候,一枚硬币从远处慢悠悠地滚到他的身旁,然后静静地倒在他的脚边。”(注:这段文字是我随便编的,无出处),相比之下,越来越少的人会使用这种腔调:“有一天,比尔在路边捡到一枚硬币。”对比一下,前者读起来好像更有“文学气息”,后者更加直白。而实际上,用口语讲故事的方式也有很多独特的优势,我们在生活中应该都曾遇到过很会讲故事的人, 他们不使用任何文学语言,但他们的语气、节奏,甚至眼神、手势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魅力,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人可以让一个普通的故事变得无比有趣。冯内古特就选择了对“文学腔调”的回避,他使用讲故事的方式叙事,这种效果独具魅力。

我发现我最喜欢的小说往往都是那些作者写起来不受任何“传统”和条条框框的限制,不遵守任何既定的程式,读者读起来充满新奇感,仿佛回到了第一次读小说的时候的作品。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就是这样一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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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CBD的书店

比目鱼 @ 2008-07-01 21:06  (我行我述)

06年初,刚搬到北京东头这块号称CBD的地方,发现此处遍地是高楼和建筑工地,满街商人、白领和外地民工,可就是连个像样的书店都没有。后来,亲眼目睹了一家家书店的开张,令人欣慰。这次返京,发现CBD又多了几家小书店。下面这几个是我个人觉得不错的CBD书店。

光合作用书房(现代城店)
地址: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B座S3001

我觉得光合作用书房是CBD最好的中文书店。这家书店地方选得好,坐落在小白领云集的SOHO现代城,紧邻大望路地铁站,据说刚开张一个月就盈利了,不容易。书店并不算大,分两层,二楼一角可以坐下来喝咖啡。感觉这家书店对新书的反应比较快,很多人文类的新书都能很快在书店里见到。

单向街(万达广场店)
地址:建国路万达广场索菲特酒店路西针织路向北100米无何有•咖啡

单向街书店一直是北京非常有名的文化书店,坐落在遥远的圆明园附近。这次发现单向街在CBD开了一家分店,在万达广场的东头,和一家叫做“无何有”的咖啡馆共处一地。这里从外面看看不出是一家书店,书店在地下一层,你得穿过咖啡屋下楼才能找到书店。书店的店面也不大,主要是人文、设计类的书,目前顾客并不多。这里的一个好处就是时常会有一些讲座类的活动,活动预告可以在书店网站上找到。

读易洞书房(华贸店)
地址:西大望路华贸公寓5号楼103室

这是一家刚开张不到一个月的小书店,坐落在新光天地北面华贸公寓的小区内,有些隐秘。这家书店让我想起上海的渡口书店,它们都是小型的以人文类图书为主的书店,但这家书店的装修更为讲究,同时又是一个书吧,可以坐在沙发里饮茶、上网。比起渡口,这里的书显得少了些,缺乏常去常新的感觉(也许是刚开张的缘故)。这里也有一些原版的英文书和港台版的书刊,有《诚品好读》和《INK》(但卖得较贵)。据说这里将来还会组织一些小型的聚会、活动。愿这家书店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Charterhouse Booktrader
地址:世贸天阶地下一层

这是一家比较靠谱的英文书店,店内藏书颇多,而且陈列有序,便于查找。这里的顾客不多,有两个单人沙发可供坐下来翻书,我经常在里面一坐就是一个小时,不买书也没人表示任何不满。这里的英文原版书好像大多是英国出版的,价格较贵,大部分在百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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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习作三幅

比目鱼 @ 2008-06-29 01:46  (视觉训练)

今日外出,回家后不知何故,打嗝不止。憋气、喝醋,均不见效。咕噜咕噜,有辱斯文,且消耗体力。无奈之中,搜出笔墨纸砚,写大字以求分心解闷。不料,蘸好墨,一下笔,我靠,不打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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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的遗作该不该被烧毁?

比目鱼 @ 2008-06-24 17:05  (文坛张望)

今天我们能读到卡夫卡的小说,这件事其实是违背这位作家的本来意愿的——“去世前,他曾要求他的朋友麦克斯•布罗德把他写的所有东西甚至已出版的东西都烧掉,幸而布罗德没有遵从他朋友的意愿。”以上这段文字引自《文学讲稿》一书,作者是写过《洛丽塔》的著名作家纳博科夫。有意思的是,纳博科夫本人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指示继承人烧掉他来不及完成的最后一部小说。纳博科夫死后,这份用铅笔写在138张检索卡片上的手稿是否会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悬案。直到最近,这部手稿的命运才最终明朗。

对于这则新闻,我当初最好奇的是一个细节:为什么纳博科夫的遗作是一叠卡片?后来终于搞明白了:纳博科夫的写作习惯非常独特,完成小说的大致构思之后,他并不是从第一章开始按顺序往下写,而是先把一些想好的片段、场景写在一张张卡片上,最后再把这些片段排列、整理成小说。《洛丽塔》和《微暗的火》都是如此写就。纳博科夫的遗作也不例外,这本名叫《劳拉的原型》(The Original of Laura)的小说,是纳博科夫1977年在医院的病榻上创作的,临终前他写满了138张卡片。

纳博科夫是位语言大师,也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对自己作品的每个段落、每个字、甚至每个音节都反复推敲、非常讲究。因此不难想象,他不希望把未完成的作品留给世人。然而这些卡片到底该不该被烧掉?这成了他留给在世亲属的一个难题。这些卡片一直被秘密地锁在一家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纳博科夫的夫人于1991年去世,死前没有下这个狠手,于是把问题留给了纳博科夫的儿子,今年已经73岁的底米特维。

底米特维在“烧与不烧”的问题上表现得举棋不定。他曾一度放出口风说真要把《劳拉的原型》销毁,同时又不断对外界谈论这部遗作的精彩之处——它“凝结了纳博科夫创造性的精华”、“是一本杰出的、充满独创性、有可能显得激进的作品,其文学风格与纳博科夫的其它小说大不相同”。学者、评论家在这个问题上也争论不休,有人还暗讽底米特维多年以来一直在故意吊大家的胃口。直到今年4月底,纳博科夫遗作的命运终于尘埃落定,其子底米特维明确表示:不烧!出版!

这个结局到底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这要看对谁而言了。对于天堂里的纳博科夫,他会因为自己的遗愿遭到违背而大发雷霆吗?或许他会拍一拍身边一起散步的卡夫卡的肩膀,挤挤眼睛笑笑说:“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对于喜爱纳博科夫的读者,对于那些视他为写作老师的作家,能够有幸一窥大师的草稿,应该是件好事。问题是:当这份手稿最终出版时,我们在书店里看到的会不会是一个精美的盒子,里面装着138张没有顺序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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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摄影:《雨夜》

比目鱼 @ 2008-06-23 00:42  (视觉训练)

前几天下大雨的某个晚上用手机(Nokia N70,还没换)拍了张照片。闲着没事儿的时候用 Photoshop 修了修,贴在此处凑个数。跟大家分享一修图心得:低端数码摄影器材拍出来的照片颜色都偏蓝,视觉效果比较寒碜,还透着一股冷冰冰的机械气息。解决办法:把颜色调得绿不叽叽的,效果就出来了,一不小心还能整出点儿“艺术气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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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中的五个大妈(文字涂鸦)

比目鱼 @ 2008-06-20 01:26  (文字游乐场)

我看见夕阳中的五个大妈。时间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地点是我居住的小区。我一抬头,看见了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夕阳中的五个大妈。她们留短发,穿无袖、清凉的上衣,胖胖的胳膊露在外面。她们皮肤油亮,每人手持一把蒲扇。她们走在小区的夕阳里。她们是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五个大妈,她们走在夏天傍晚的夕阳里。她们精神很好,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她们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她们的身影浸在夕阳里。

在夕阳的光线里,她们是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的身材微胖,她们精神很好,她们边走边聊。她们走得很整齐,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夕阳把她们的身影投射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

这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刻出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里。这五个大妈,她们从容地走进小区大门,沿逆时针绕小区中央一周,然后从容地消失在小区门口的夕阳里。

我住在这个小区。每天傍晚,我走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总会看见夕阳里的这五个大妈。她们精神很好,她们总是走在我的前面。她们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夕阳给她们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她们是夕阳里的五个大妈。

这五个大妈不住在这个小区。我住在这个小区。在每天傍晚的夕阳里,这不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五个大妈沐浴在这个小区傍晚的夕阳里。我跟在她们后面。我住在这个小区里。我的背后是夏日傍晚的夕阳,我的眼前是夕阳中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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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恋爱的犀牛》

比目鱼 @ 2008-06-17 00:27  (影音娱乐)

最早看孟京辉的小剧场话剧是在十几年前。当时我在北京上大学,孟京辉导演的弟弟是我的同班同学,时常给我们发放免费的话剧票。从海淀到城里的小剧场距离贼远,忘了当时是怎么折腾过去的。我看了《思凡》、《我爱XXX》等孟氏话剧,觉得非常新鲜、真他妈好。

十几年之后的最近,又看了一场孟导的《恋爱的犀牛》,依然是熟悉的孟氏风格,依然新鲜,依然好看。

独特的视觉效果一直是孟京辉话剧的特色。这出戏也不例外,舞台上只有几件简单的道具,演员自由地游走于舞台和观众席之间。接近高潮的部分,舞台上灯光熄灭,隐约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音。几分钟后灯光重启,整个舞台已经被一尺深的水淹没(据说动用了20吨),气势壮观,令人惊叹。此后的戏演员们几乎都是蹚着水完成的,哗啦哗啦地非常奇特。演出进入尾声时,一道水柱从天而降浇在男主角身上,这位演员浑身湿透,在瀑布般的水流中完成了最后的大段独白。

《恋爱的犀牛》应该算是一出爱情戏,而且那些抒情的台词在风格上可以说是相当古典的:“你是甜蜜的、忧伤的、嘴唇上涂抹着新鲜的欲望,你的新鲜和你的欲望把你变得像动物一样不可捉摸,像阳光一样无法逃避,像戏子一般毫无廉耻,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我想给你一个家,做你孩子的父亲,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我想让你醒来时看见阳光,我想抚摸你的后背,让你在天堂里的翅膀重新长出。”

这种台词,一般来说,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是很难奏效的,搞不好观众席上还会传来“傻逼!”的叫声。可是《恋爱的犀牛》里面一段一段地全是这种古典式的、诗歌范儿的抒情,抒情得不得了,可是它竟然奏效了,没让人觉得傻逼,反倒让人感动。怎么整的?

我觉得,秘诀在于“搞笑”。《恋爱的犀牛》一半儿是抒情,一半儿是搞笑,一段儿抒情、一段儿搞笑,花插着来。搞笑部分,很无厘头,很粗俗,很搞笑,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笑完之后,紧接着就是抒情,就是独白,就是诗朗诵——以前真没见过这种极端的搭配。可是这种搭配奏效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感觉原因可能是:在今天,“抒情”这种东西已经被兜售煽情的流行媒体、手法恶俗的政治宣传和一批矫揉造作的使用者给彻底糟蹋了。你要是在那里特真诚地抒情,大家会觉得要不你这人装逼、要不你这人傻逼。在今天,如果你想整点儿抒情,首先你得让人觉得你不是二逼才行。怎么办?搞笑。你能开特粗俗的玩笑证明你这人不装逼,你能用特聪明的笑话把大家逗乐了证明你这人不傻逼。大家乐了,接受你了,紧锁的心灵之门打开了,这时候,你才获取了抒情的资格证书,你的诗句和眼泪才能被人当真。所以,我觉得,《恋爱的犀牛》非常聪明,也非常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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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邪典小说”(Cult Fiction)?

比目鱼 @ 2008-06-12 23:44  (我也读书)

英文里有一个词叫“Cult Fiction”,指的是一种类型的小说。这个词到底怎么翻译似乎还没有定论,好像有人译成“异色小说”。不过,与这个词相近的“Cult Movie”如今一般被译为“邪典电影”,那么我觉得干脆把“Cult Fiction”翻译成“邪典小说”也不错。

什么是“邪典小说”?似乎好像也没有定论。有一种简单的说法,“邪典小说”就是那些“得到了一定的商业上的成功,并拥有一批忠实的小众粉丝”的小说。我自己的理解是,“邪典小说”是指那些有些怪,有些另类、有些非主流的小说,这些小说在一批(可能是一小批)读者那里大受追捧;虽然流行但太主流的小说不是邪典,而虽然另类但没有足够多的拥戴者的小说也不是邪典。

英国的《每日电讯报》最近刊登了一篇题为《50本最佳邪典书》(50 Best Cult Books)的文章,文章中对“邪典”的定义也很模糊:

“什么是邪典书?我们几经尝试,却无法给它下一个准确定义。不妨这么说:邪典书是那些常常能在杀人犯的口袋里找到的书;是那些你17岁时特别把它当回事儿的书;是那些它们的读者嘴边老是挂着‘XXX(作者名)太牛逼了’的书;是那些我们的下一代搞不明白它们到底好在哪儿的书……。邪典书里经常出现的是:毒品、旅行、哲学、离经叛道、自我中心;一本邪典书往往很快就过时了,而它们的封面设计又总是喜欢挑战读者的接受极限……”

《每日电讯报》的这篇文章列举了50本最佳邪典著作,其中有不少通俗小说,但也不乏世界名著,比如: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托马斯•品钦的《万有引力之虹》、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博尔赫斯的《迷宫》、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加缪的《局外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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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私人侦探(虚拟白日梦)

比目鱼 @ 2008-06-08 01:50  (虚拟白日梦)

(梦是对现实的虚拟,“虚拟白日梦”是对梦的虚拟。)

我梦见自己是一名私人侦探。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幢高大而空旷的房子里,我的眼前是一张单人沙发,沙发里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人。

“我有一种感觉:你不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不,你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侦探。难道你是一个冒名顶替者?难道你已经杀死了那个真正的侦探,现在潜入这里执行你的下一步计划?你的眼神,你的眼神里有一种似是而非的东西,看着你的眼睛,我感觉自己正在凝视一张半透明的幕布,这张巨大的帷幕后面影影绰绰,显然隐藏着无数秘密,我担心剧院的灯光随时会像闪电一般撕裂演出开始之前的黑暗、刺痛舞台下面那些幽暗的瞳孔,那时候这张半透明幕布后面的景象必将一览无余。这种念头让我紧张。我想你不介意我抽一只烟吧?”

“一点儿也不。”

“我相信你已经演练好你的台词,你胸有成竹,这一点我丝毫没有怀疑。我猜想你现在正处于一种按捺不住的兴奋当中。你的计划鬼斧神工、天衣无缝,比起这个美妙的计划,唯一能让你更加激动的大概就是看着这个计划变成现实了。而此刻,你站在我面前,做沉默状,仿佛自从你进屋之后我根本就没有留给你任何开口的机会。显然你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你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你恰当地选择了你站立的位置,好让落地台灯的光线恰好从你身体后方射过来,这样在我的视野里你就是一个近乎黑色的剪影;而你那顶帽子——它那宽大的帽檐貌似漫不经心的向下倾斜着,于是便有另一抹阴影覆盖了你的大半张面孔。如此完美的出场真是让人叹为观止,我甚至愿意称您为一位艺术家。您不介意我这么称呼您吧?”

“一点儿也不。”

“那么您此刻是怎么想的?虽然您一直双唇紧闭,我相信您的头脑一直在飞速地转动。是什么萦绕在您的心头?您在想些什么?不!不!请您不要开口。请您不要提前泄露谜底,这无疑将破坏眼前这幅完美的画面。您不要开口,千万不要。这幅画面如此完美,完美得简直令人叹息。虽然时间无法停滞,但这幅画面必将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它将挥之不去。是的。挥之不去。”

“先生——”

“不,不,请不要开口!请给我更多的时间去品味这美妙的瞬间,去欣赏那些高超的细节。”

“我——”

“不。请您不要去破坏它。真的,真的。它将永恒,它将挥之不去。”

“我——”

“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

我迈步走到那人面前,一拳把他打昏过去。然后我调亮房间里的灯,开始为侦破这个案子收集材料。

我想,对于一个刚刚受到了过度惊吓的人,也许让他暂时闭嘴更有助于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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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撰稿人能挣多少钱?

比目鱼 @ 2008-06-04 01:25  (胡思乱讲)

我写博客之余,有时候也应一些报纸、杂志之邀,写些稿儿什么的。说实在的,看到自己写的破文章印在纸上,对于暂时性的虚荣心满足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除此之外呢,还有稿费,百八十块钱的,以邮局汇款单的形式出现在信箱里,按说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每次看着这些稿费,我都不禁在心底里暗自庆幸自己还有其它更为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不需要此生靠写字糊口。有一次我收到一张 80 块钱的稿费汇款单,来回打的去邮局就花掉了25%。

我有时候很好奇:在咱们国家,做一个没有单位、整天给报刊杂志填空的自由撰稿人,能养活自己吗?当然,畅销书作家能赚钱,这大家都知道,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像郭敬明老师那样动人的气质是不是?我好奇的是专业给报纸杂志写字儿的这批人。我琢磨了琢磨,感觉:难!

于是我就又好奇在美国那边儿会是什么情况。我这人特俗,有时候我陪我老婆看《欲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我就老纳闷:你说 Sarah Jessica Parker 演的这个姐们儿,丫干嘛的?丫是给纽约的一份周报(The New York Observer)写字儿的专栏作家,每周发一篇,估计最多也就千把字。可是看这位大姐住的公寓、穿的行头、过的日子,比较牛逼啊!一个美国自由撰稿人能过这日子?

最近我闲着没事儿的时候上美国的网站查了查,得到如下数据:在美国,全国发行的刊物的稿费在每个字 0.75 至 2.00 美元之间,地方刊物则为每个字 0.10 美元左右。另外有数据显示,《纽约时报》一篇文章的稿费是2000多美元。让我们假设 Sarah Jessica Parker 演的这位美女作家每篇专栏文章拿 1500 美元,一个月就是 6000,一年就是 72,000 美元,相当不赖了,基本上相当于硅谷一青年程序员的年薪,可程序员怎么比得了美女作家的日子?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美国写字儿工作者都能整天介在《纽约时报》一级的刊物上发稿,但我觉得这种稿费的水平至少提供了一种自由撰稿人能够过上像样点儿的日子的可能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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