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目鱼 @ 2008-06-20 01:26 (文字游乐场) 我看见夕阳中的五个大妈。时间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地点是我居住的小区。我一抬头,看见了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夕阳中的五个大妈。她们留短发,穿无袖、清凉的上衣,胖胖的胳膊露在外面。她们皮肤油亮,每人手持一把蒲扇。她们走在小区的夕阳里。她们是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五个大妈,她们走在夏天傍晚的夕阳里。她们精神很好,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她们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她们的身影浸在夕阳里。
在夕阳的光线里,她们是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的身材微胖,她们精神很好,她们边走边聊。她们走得很整齐,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夕阳把她们的身影投射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
这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刻出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里。这五个大妈,她们从容地走进小区大门,沿逆时针绕小区中央一周,然后从容地消失在小区门口的夕阳里。
我住在这个小区。每天傍晚,我走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总会看见夕阳里的这五个大妈。她们精神很好,她们总是走在我的前面。她们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夕阳给她们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她们是夕阳里的五个大妈。
这五个大妈不住在这个小区。我住在这个小区。在每天傍晚的夕阳里,这不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五个大妈沐浴在这个小区傍晚的夕阳里。我跟在她们后面。我住在这个小区里。我的背后是夏日傍晚的夕阳,我的眼前是夕阳中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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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17 00:27 (影音娱乐) 最早看孟京辉的小剧场话剧是在十几年前。当时我在北京上大学,孟京辉导演的弟弟是我的同班同学,时常给我们发放免费的话剧票。从海淀到城里的小剧场距离贼远,忘了当时是怎么折腾过去的。我看了《思凡》、《我爱XXX》等孟氏话剧,觉得非常新鲜、真他妈好。
十几年之后的最近,又看了一场孟导的《恋爱的犀牛》,依然是熟悉的孟氏风格,依然新鲜,依然好看。
独特的视觉效果一直是孟京辉话剧的特色。这出戏也不例外,舞台上只有几件简单的道具,演员自由地游走于舞台和观众席之间。接近高潮的部分,舞台上灯光熄灭,隐约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声音。几分钟后灯光重启,整个舞台已经被一尺深的水淹没(据说动用了20吨),气势壮观,令人惊叹。此后的戏演员们几乎都是蹚着水完成的,哗啦哗啦地非常奇特。演出进入尾声时,一道水柱从天而降浇在男主角身上,这位演员浑身湿透,在瀑布般的水流中完成了最后的大段独白。
《恋爱的犀牛》应该算是一出爱情戏,而且那些抒情的台词在风格上可以说是相当古典的:“你是甜蜜的、忧伤的、嘴唇上涂抹着新鲜的欲望,你的新鲜和你的欲望把你变得像动物一样不可捉摸,像阳光一样无法逃避,像戏子一般毫无廉耻,像饥饿一样冷酷无情。我想给你一个家,做你孩子的父亲,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我想让你醒来时看见阳光,我想抚摸你的后背,让你在天堂里的翅膀重新长出。”
这种台词,一般来说,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是很难奏效的,搞不好观众席上还会传来“傻逼!”的叫声。可是《恋爱的犀牛》里面一段一段地全是这种古典式的、诗歌范儿的抒情,抒情得不得了,可是它竟然奏效了,没让人觉得傻逼,反倒让人感动。怎么整的?
我觉得,秘诀在于“搞笑”。《恋爱的犀牛》一半儿是抒情,一半儿是搞笑,一段儿抒情、一段儿搞笑,花插着来。搞笑部分,很无厘头,很粗俗,很搞笑,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笑完之后,紧接着就是抒情,就是独白,就是诗朗诵——以前真没见过这种极端的搭配。可是这种搭配奏效了。
为什么会这样?我感觉原因可能是:在今天,“抒情”这种东西已经被兜售煽情的流行媒体、手法恶俗的政治宣传和一批矫揉造作的使用者给彻底糟蹋了。你要是在那里特真诚地抒情,大家会觉得要不你这人装逼、要不你这人傻逼。在今天,如果你想整点儿抒情,首先你得让人觉得你不是二逼才行。怎么办?搞笑。你能开特粗俗的玩笑证明你这人不装逼,你能用特聪明的笑话把大家逗乐了证明你这人不傻逼。大家乐了,接受你了,紧锁的心灵之门打开了,这时候,你才获取了抒情的资格证书,你的诗句和眼泪才能被人当真。所以,我觉得,《恋爱的犀牛》非常聪明,也非常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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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12 23:44 (我也读书) 英文里有一个词叫“Cult Fiction”,指的是一种类型的小说。这个词到底怎么翻译似乎还没有定论,好像有人译成“异色小说”。不过,与这个词相近的“Cult Movie”如今一般被译为“邪典电影”,那么我觉得干脆把“Cult Fiction”翻译成“邪典小说”也不错。
什么是“邪典小说”?似乎好像也没有定论。有一种简单的说法,“邪典小说”就是那些“得到了一定的商业上的成功,并拥有一批忠实的小众粉丝”的小说。我自己的理解是,“邪典小说”是指那些有些怪,有些另类、有些非主流的小说,这些小说在一批(可能是一小批)读者那里大受追捧;虽然流行但太主流的小说不是邪典,而虽然另类但没有足够多的拥戴者的小说也不是邪典。所以说,“邪典小说”大概有两个要素:1. 邪:属于非主流、另类的,2. 典:得到一批(小圈子里的)粉丝的认可和强烈追捧。 我理解,“邪典小说”这个词不像“侦探小说”这个词一样仅仅定义一种类型,它还强调出版后的效果(有一批追捧的粉丝)。
英国的《每日电讯报》最近刊登了一篇题为《50本最佳邪典书》(50 Best Cult Books)的文章,文章中对“邪典”的定义也很模糊:
“什么是邪典书?我们几经尝试,却无法给它下一个准确定义。不妨这么说:邪典书是那些常常能在杀人犯的口袋里找到的书;是那些你17岁时特别把它当回事儿的书;是那些它们的读者嘴边老是挂着‘XXX(作者名)太牛逼了’的书;是那些我们的下一代搞不明白它们到底好在哪儿的书……。邪典书里经常出现的是:毒品、旅行、哲学、离经叛道、自我中心;一本邪典书往往很快就过时了,而它们的封面设计又总是喜欢挑战读者的接受极限……”
《每日电讯报》的这篇文章列举了50本最佳邪典著作,其中有不少通俗小说,但也不乏世界名著,比如: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场》、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托马斯•品钦的《万有引力之虹》、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博尔赫斯的《迷宫》、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加缪的《局外人》,等等。
Update 2008-11-16: 应《上海书评》约稿,我写了一篇更长、更详细地介绍邪典小说的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读一下:《邪典:由读者决定的小说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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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08 01:50 (虚拟白日梦) (梦是对现实的虚拟,“虚拟白日梦”是对梦的虚拟。)
我梦见自己是一名私人侦探。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幢高大而空旷的房子里,我的眼前是一张单人沙发,沙发里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人。
“我有一种感觉:你不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不,你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侦探。难道你是一个冒名顶替者?难道你已经杀死了那个真正的侦探,现在潜入这里执行你的下一步计划?你的眼神,你的眼神里有一种似是而非的东西,看着你的眼睛,我感觉自己正在凝视一张半透明的幕布,这张巨大的帷幕后面影影绰绰,显然隐藏着无数秘密,我担心剧院的灯光随时会像闪电一般撕裂演出开始之前的黑暗、刺痛舞台下面那些幽暗的瞳孔,那时候这张半透明幕布后面的景象必将一览无余。这种念头让我紧张。我想你不介意我抽一只烟吧?”
“一点儿都不。”
“我相信你已经演练好你的台词,你胸有成竹,这一点我丝毫没有怀疑。我猜想你现在正处于一种按捺不住的兴奋当中。你的计划鬼斧神工、天衣无缝,比起这个美妙的计划,唯一能让你更加激动的大概就是看着这个计划变成现实了。而此刻,你站在我面前,做沉默状,仿佛自从你进屋之后我根本就没有留给你任何开口的机会。显然你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你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你恰当地选择了你站立的位置,好让落地台灯的光线恰好从你身体后方射过来,这样在我的视野里你就是一个近乎黑色的剪影;而你那顶帽子——它那宽大的帽檐貌似漫不经心的向下倾斜着,于是便有另一抹阴影覆盖了你的大半张面孔。如此完美的出场真是让人叹为观止,我甚至愿意称您为一位艺术家。您不介意我这么称呼您吧?”
“一点儿都不。”
“那么您此刻是怎么想的?虽然您一直双唇紧闭,我相信您的头脑一直在飞速地转动。是什么萦绕在您的心头?您在想些什么?不!不!请您不要开口。请您不要提前泄露谜底,这无疑将破坏眼前这幅完美的画面。您不要开口,千万不要。这幅画面如此完美,完美得简直令人叹息。虽然时间无法停滞,但这幅画面必将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它将挥之不去。是的。挥之不去。”
“先生——”
“不,不,请不要开口!请给我更多的时间去品味这美妙的瞬间,去欣赏那些高超的细节。”
“我——”
“不。请您不要去破坏它。真的,真的。它将永恒,它将挥之不去。”
“我——”
“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挥之不去。”
我迈步走到那人面前,一拳把他打昏过去。然后我调亮房间里的灯,开始为侦破这个案子收集材料。
我想,对于一个刚刚受到了过度惊吓的人,也许让他暂时闭嘴更有助于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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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04 01:25 (胡思乱讲) 我写博客之余,有时候也应一些报纸、杂志之邀,写些稿儿什么的。说实在的,看到自己写的破文章印在纸上,对于暂时性的虚荣心满足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除此之外呢,还有稿费,百八十块钱的,以邮局汇款单的形式出现在信箱里,按说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每次看着这些稿费,我都不禁在心底里暗自庆幸自己还有其它更为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不需要此生靠写字糊口。有一次我收到一张 80 块钱的稿费汇款单,来回打的去邮局就花掉了25%。
我有时候很好奇:在咱们国家,做一个没有单位、整天给报刊杂志填空的自由撰稿人,能养活自己吗?当然,畅销书作家能赚钱,这大家都知道,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像郭敬明老师那样动人的气质是不是?我好奇的是专业给报纸杂志写字儿的这批人。我琢磨了琢磨,感觉:难!
于是我就又好奇在美国那边儿会是什么情况。我这人特俗,有时候我陪我老婆看《欲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我就老纳闷:你说 Sarah Jessica Parker 演的这个姐们儿,丫干嘛的?丫是给纽约的一份周报(The New York Observer)写字儿的专栏作家,每周发一篇,估计最多也就千把字。可是看这位大姐住的公寓、穿的行头、过的日子,比较牛逼啊!一个美国自由撰稿人能过这日子?
最近我闲着没事儿的时候上美国的网站查了查,得到如下数据:在美国,全国发行的刊物的稿费在每个字 0.75 至 2.00 美元之间,地方刊物则为每个字 0.10 美元左右。另外有数据显示,《纽约时报》一篇文章的稿费是2000多美元。让我们假设 Sarah Jessica Parker 演的这位美女作家每篇专栏文章拿 1500 美元,一个月就是 6000,一年就是 72,000 美元,相当不赖了,基本上相当于硅谷一青年程序员的年薪,可程序员怎么比得了美女作家的日子?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美国写字儿工作者都能整天介在《纽约时报》一级的刊物上发稿,但我觉得这种稿费的水平至少提供了一种自由撰稿人能够过上像样点儿的日子的可能性,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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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5-31 17:00 (我也读书) 王朔早期的小说基本上可以当通俗小说来读,有的还特言情。可是,虽然通俗,这些小说的文字决不寒碜,文学性可比当下的畅销书强得多。关键是,在那个灰色中山装还没有完全下市的时代,王朔那种腔调一出来,靠,让人眼前一亮,爱不释手。我自打第一次读王朔开始就成为了王朔的粉丝,至今写字儿时还常自觉不自觉地模仿着王朔的腔调。
“新京味儿”大概是评论界认为王朔小说的最大价值所在。王朔的京味儿影响是巨大的,不单是文学界,连当今影视、报刊、博客的腔调应该都影响到了——一不小心影响了整个儿一个时代!
“别回家了,和老婆在一起多枯燥,你就整宿地和哥们儿神‘砍’没准还能‘砍’晕个把眼睛水汪汪的女学生就象当初‘砍’晕我一样卑鄙的东西!你说你是什么鸟变的?人家有酒瘾棋瘾大烟瘾,什么瘾都说得过去,没听说象你这样有‘砍’瘾的,往哪儿一坐就屁股发沉眼儿发光,抽水马桶似的一拉就哗哗喷水,也不管认识不认识听没听过,早知道有这特长,中苏谈判请你去得了。外头跟个八哥似的,回家见我就没词儿,跟你多说一句话就烦。”(《顽主》)
王朔早期小说的叙事手法其实特别接近海明威——冷叙事,画面感强,少心里描写,遇到故事高潮部分,明摆着心潮起伏,可是偏偏不直接描写心理,反倒写些个看似平常的动作、景物什么的,故意憋着,这叫什么?“冰山理论”,什么效果?酷。比如《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结尾部分,写主人公要替在海岛上遇到的女孩找流氓报仇,此刻主人公的心情应该是“怒火中烧”、“孤注一掷”什么的,可是,小说在此处没有心理描写,只是平静地写道:
我沿着幽暗潮湿的山阴道往回走,在一个衰老的老太婆的摊上买了把骨柄短刀,坐在一株古老的银杏树下的青石上分开了刃。
王朔的早期小说和海明威的小说(特别是《永别了,武器》)的另一个共同点是:都是特别适合男性阅读的爱情小说——男主角特酷,带着点儿玩世不恭的劲儿,冷不丁就遇到了女主角,美丽得让人心碎,爱你爱得撕心裂肺的,你本来是想始乱终弃来着,玩儿着玩儿着就成真的了,自己也陷进去了,不能自拔了。到最后,一场悲剧,心碎的还是你!
“冷叙事”风格在王朔的后期的小说里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直抒胸臆,比如《动物凶猛》:
现在想来,她当时的姿态不是很自然,颇带几分卖弄和搔首弄姿,就像那些电影小明星在画上上常干的那样。但当时我就把这种浅薄和庸俗视为美!为最拙劣的搔首弄姿倾倒,醉心,着迷,丧魂失魄!除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最亲密的战友们,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具有逼真效果的彩色照片。
我记得好像是从陈染的一篇散文里搞明白了王朔是怎么想的。大概的意思是,小说这种东西,本来是最适合写心理的,人的心理活动这么复杂,不写,可惜了。
直到《看上去很美》,王朔的叙事风格从简洁过渡到了繁琐,离印象中早期的王朔文字风格越来越远:
从我睡的床上可以看到灿烂星河和皎洁月亮。这些发光的星球使黑夜显得不平静。像在用力暗示我夜晚并不意味着一切都安息了,有一些东西反倒更活跃了。趁着夜色这些形状不明的东西正悄悄接近我,攀着天花扳中步步下降。结满黑物质的天花极不堪重负,像失事的轮船沉向海底,我都能听到它挤压墙壁,划过玻璃的咔嚓声响。
我不太喜欢《看上去很美》的这种风格。文学味儿太浓,一副奔着世界文学名著去的架势,可是叙事者却是个上幼儿园的小屁孩儿,有点儿拧巴。
时间进入二十一世纪。王朔沉寂了好几年,忽然于07年初复出,作品风格大不相同。《我的千岁寒》文字风格诡异、绚丽、巨骇(High)。
走几步就脚下发酸,眼神发飘,脖子装弹簧,啄木鸟啄木我也跟着点头,忽然两只金脚看着很不习惯,后跟儿成翅膀也很不喜欢,轻巧睡过去完全没过程,头顶着树手抓着枝醒来很后怕。感觉暗中有人在拿辣臭制作栓剂,一有机会就往我鼻腔塞。拿我配嚼子,张嘴呼吸就让我试戴。两只耳朵辣得都竖起来了,风一飕全在尖儿上。眼泪越抹越止不住,好像我在跟自己动感情。
《我的千岁寒》的这种大骇风格虽然与早期王朔腔调大相径庭,但它是独特而新鲜的,至少我读着觉得有启发,有可学习之处。让我不解的是,《我的千岁寒》这篇小说在第75页之后忽然文风一变,变成电视剧剧本了,这就好比一只在云端飞舞的色彩斑斓的醉凤凰忽然降落到地面,摇身一变成了一只低头踱步的邻家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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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5-27 00:13 (我也读书) 上次写了篇题为《小说家的腔调》的博客,今天忽然觉得这个话题可以接着往下写。这次聊聊苏童。
我喜欢苏童的小说,尤其是苏童早期的短篇小说。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时候,苏童和余华、格非、孙甘露等作家被认为同属“先锋文学”的行列。在苏童那个时期的小说里不难找到那种特有的“先锋文学”腔调:
我选择了这个有风的午后开始记录去年的流水帐,似乎相信这样的气候有益于我的写作。日子一天天从北窗穿梭而过,我想起一九八七年心情平静如水。在潮汐般的市声和打夯机敲击城市的合奏中我分辨出另外一种声音,那是彩色风车在楼顶平台上旋转的声音。好久没有风了,好久没想起那只风车了,现在我意识到风车旋转声对于现实的意义,所以我说,平静如水。(《平静如水》)
然而,苏童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能够驾驭不止一种的腔调。他使用不同的风格,向读者展示了一些完全不同的风景。其中一种就是颇有特色的“南方小城故事”:
当我回忆南方生活时总是想起一场霏霏晨雨。霏霏晨雨从梅家茶馆的屋檐上淌过,变成无数整齐的水线挂下来,挂在茶馆朝街的窗前。窗内烟气缭绕,茶客们的脸像草地蘑菇一样模糊不定,闪闪烁烁。只有姚碧珍的形象是那样醒目,她穿着水红色的衬衫,提着水壶在雨线后穿梭来往。我看见她突然站在某个茶客面前,伸出手做了一个极其猥亵下流的动作。(《南方的堕落》)
苏童本人生长于苏州,所以他能够写透南方的感觉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在苏童的笔下还有一种可以被称为“乡村风景”的东西,这些以乡村为背景的小说完全没有“香椿街”式的潮湿、阴柔、腐朽,而是充满了“原生态”的原野气息:
民俗学家到达八棵松村是去年冬天的事。他提着一只枕形旅行包跳下乡村公共汽车,朝西北方向走。公路上积着薄薄的绒雪,远看是淡蓝色的,逶迤而过的高压线和电线杆把公路割成均匀的方格,偶有鸟群飞掠过赶路人的头顶,很突然又很有秩序。民俗学家朝八棵松走着,实际上他也成了我记忆中的风景。(《仪式的完成》)
提到苏童的小说,就不能不提苏童笔下的“女性小说”,如《妻妾成群》、《妇女生活》、《红粉》等。这些小说关注女性的命运,叙事风格更加回归传统,不少还被改编成电影。作为一个男性作者,苏童写女性写到了能够得到大量女性读者共鸣的地步,确实不容易。对于苏童的女性小说,我觉得其中有些(比如《妇女生活》)本来可以写得篇幅更长、更丰满一些(注:此处的“丰满”二字指的是小说的结构,而非人物的体型)。
四太太颂莲被抬进陈家花园时候是十九岁、她是傍晚时分由四个乡下轿夫抬进花园西侧后门的,仆人们正在井边洗旧毛线,看见那顶轿子悄悄地从月亮门里挤进来,下来一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仆人们以为是在北平读书的大小姐回家了,迎上去一看不是,是一个满脸尘土疲惫不堪的女学生。那一年颂莲留着齐耳的短发,用一条天蓝色的缎带箍住,她的脸是圆圆的,不施脂粉,但显得有点苍白。颂莲钻出轿子,站在草地上茫然环顾,黑裙下面横着一只藤条箱子。在秋日的阳光下颂莲的身影单薄纤细,散发出纸人一样呆板的气息。(《妻妾成群》)
此外,苏童还写过中国古代题材的小说,如《我的帝王生涯》和最近的《碧奴》。我个人觉得这些写古人的小说并非苏童的最上乘之作。苏童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短篇,尤其是那些早期的短篇小说,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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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5-22 02:05 (我也读书) 晚上在家里翻书,读到张大春《小说稗类》中一篇关于“小说的腔调谱”的文章,觉得很有意思。
张大春举了台湾作家司马中原的例子。大概意思是,司马中原的文风素以豪迈、雄健著称,可是偶尔也喜欢故意换一换腔调,玩一玩儿凄楚、婉约、酸酸的风格,于是就有下面这段文字(选自《绿杨柳》):
你不信么? 愁情真的那样在我心里生长着,我能用长在心头的那只灵目看见它,看见它,像一株生长在园角上的花,在冷黯的苔色映照中,生出一片叶又一片叶,开出一朵花又一朵花来。梦意的迷离中却有无比清晰的透视,一片叶的脉络,一朵花的容颜,都那么星星闪闪地亮着……
然而,司马中原最终“还是会憋不住的”,于是写着写着就露出了原型:
你懂得烟在云里写的字么? 那些袅袅的奇异的篆文?那该是无风的承平日子里的故事。而火车上的浓烟从不写那样的故事,它们轰隆隆地劈破荒辽,那迎向长风的烟柱,是青年们滚滚不歇的怒吼,几个人唱着,几个人和应着,更多人唱着,更多人和应着,卷成一股悲沉沉的、愤怒的狂潮,溢出车厢,和天地相连……
这段描写旷野中奔驰的火车的文字真是和上面那段风格截然不同啊。
由此我联想起一些我读过的作家在文字腔调上的变化。举个例子,余华。我当初喜欢余华是因为他在八十年代写的那些“先锋小说”。记得那个时期还有苏童、格非、孙甘露等作家——他们当时都喜欢使用一种有人可能会觉得过分修饰的、充满翻译小说腔调的文字风格。例如下面这段选自余华的《往事与刑罚》的文字:
一九九○年的某个夏日之夜,陌生人在他潮湿的寓所拆阅了一份来历不明的电报。然后,陌生人陷入了沉思的重围。电文只有“速回”两字,没有发报人住址姓名。陌生人重温了几十年如烟般往事之后,在错综复杂呈现的千万条道路中,向其中一条露出了一丝微笑。翌日清晨,陌生人漆黑的影子开始滑上了这条蚯蚓般的道路。显而易见,在陌生人如道路般错综复杂的往事里,有一桩像头发那么细微的经历已经格外清晰了。一九六五年三月五日,这排列得十分简单的数字所喻示的内涵,现在决定着陌生人的方向。事实上,陌生人在昨夜唤醒这遥远的记忆时,并没有成功地排除另外几桩旧事的干扰。由于那时候他远离明亮的镜子,故而没有发现自己破译了电文后的微笑是含混不清的……
必须承认,我十分喜欢这种文字风格。虽然你可能会说它有些做作,但你不觉得这些文字充满节奏感、句子充满张力,读起来有一种特殊的美感么?这种水平的文字我喜欢一遍一遍地反复读。我坚信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作家功力绝对不低。
余华好像从《活着》开始就转型了,不再使用这种腔调,直至《兄弟》,文字风格大不相同。以下是从《兄弟》里随便摘出来的一段:
那时候李光头和宋钢正在家中睡觉,正在梦见李兰回家后的喜悦情景。他们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他们兴高采烈,虽然宋凡平说要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才会到家,可是两个孩子等不及了,他们中午就走向了车站,他们要在那里等待宋凡平和李兰乘坐的汽车驶进车站。两个孩子走出家门以后,学着宋凡平的神气模样,把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让右手甩着,努力让自己走出电影里英雄人物的气派来,他们故意走得摇摇晃晃,走出了电影里汉奸特务的模样。
显然这段文字更加趋于白描风格,复合句、长句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句式简单、文字朴实的短句子。当我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觉得它没有什么个性、不精彩、甚至接近“简陋”。我并不是说白描风格就不好,那些精彩的中国古典小说大多数也是短句、白描,但都有特殊的韵味。由此是否可见:再好的作家,也有自己的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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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5-19 17:31 (胡思乱讲) 全国哀悼日。半旗终于为平民而降。所有的口号、信念、感动说到根本都是给我们这些活人用的。遇难者们无法像我们一样在“爱的奉献”的背景音乐中享受集体感动。他们应该得到这样的纯净的哀悼和纪念。愿他们走好。
刚才把网站颜色变成了黑白的。具体方法很简单,只需在CSS中加下面的一行(注:仅IE有效):
html {filter:progid:DXImageTransform.Microsoft.BasicImage(grayscal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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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5-18 21:30 (我也读书) (刊于08年5月18日出版的《新闻晨报》)
去年秋天我在纽约淘书的时候,在很多家书店陈列的推荐书中都看到了保罗•奥斯特的《布鲁克林的荒唐事》(The Brooklyn Follies)。在著名的“思存书店”(Strand Bookstore)里,这本小说旁边还立着一张书店员工手书的推荐卡片,印象中上面写的是“此书是对布鲁克林和当代美国社会的生动描绘”。
对于通过《纽约三部曲》、《神谕之夜》或《幻影书》熟悉保罗•奥斯特的中国读者来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在风格上也许会显得略有不同。在这本书中奥斯特似乎放弃了他以往惯用的后现代小说把戏,收敛起兴致勃勃的实验态度,用成熟而稳健的笔法写了一部在内容上更加贴近现实,在形式上更加传统的长篇小说。
“我在寻找一个清净的地方去死。有人建议布鲁克林。”小说开头,我们看到59岁的主人公内森——一个身患癌症的退休保险公司雇员——回到小时候居住过的纽约布鲁克林区等待死亡叩门。内森在布鲁克林偶然遇到了失散多年的侄子汤姆,并由此结识了汤姆的老板以及一系列有着不同经历的人物。一个接一个的事件和巧合使他们的生活轨道发生重叠,引出了一段段滋味各异,但都引人入胜的历险和故事。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聚焦于从 2000 年美国大选直至 2001 年 9 月 11 日的纽约布鲁克林。这本书中,主人公内森为了消磨时间,计划写一本叫作《人类愚行大全》的回忆录,而奥斯特的这部小说本身无疑也是一次对人间愚行和不幸的记录:破碎的家庭、疏离的亲子关系、失败的事业追求、贪婪导致的犯罪、吸毒带来的后果、宗教的阴影、性取向的问题、国家前景的灰暗化——这些负面的、阴暗的画面构成了这本小说的背景图像。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当一些各自有过荒唐经历的人走到了一起,我们逐渐可以感觉到一种温情和力量,并对这些人物产生亲切感。我们目睹了他们的愚行和不幸,同时我们也感觉到他们身上的人格魅力。
我在去年读过《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的英文版。当时读后感觉有些不过瘾,因为此书不如奥斯特的其它作品那样奇巧怪诞、花样重重。半年之后当我拿起这本书的中文版,我忽然发现这本小说里的人物仍旧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反倒是那些更加“后现代”的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有的已经开始变得身影模糊。不同于以《纽约三部曲》为代表的那些虚无缥缈的实验小说,《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把视线转回到活生生的人间,把人物放到了小说的核心位置。这些人物不再是那些围绕着身份的迷失、命运的偶然性这些抽象概念而塑造出来的符号化的人物,而是一群有着各自的困惑和问题、可以感觉到他们真实呼吸的典型美国人。
保罗•奥斯特在布鲁克林居住了十多年,这本小说无疑是作者对这个地区长期观察的结果。在这本书中作者更是打破禁忌,直接表达了对美国政治的看法。《布鲁克林的荒唐事》不但让读者走近了布鲁克林、纽约和美国,更可以让我们走近保罗•奥斯特本人。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美)保罗·奥斯特 著,陈安 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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