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目鱼 @ 2008-07-23 16:04 (文字游乐场) (注:这篇小说是我仿照通俗小说、玄幻小说的路子写的。情节虽然比较荒诞离奇,写法却很传统。这篇东西几乎是我写过的小说里在叙事上最规规矩矩、最老套的一篇。呵呵。)
吸血鬼去南方
1
在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呼啸的夜里,人们会忽然想听听鬼的故事。今晚,外面的大雪已经下了好几天,大家被困在这个小客栈里,无事可做。屋子里灯光幽暗,暖气充足,空气中漂浮着烤栗子的味道。你们想听我讲个鬼故事,是吧?那好,我就来讲一个吸血鬼的故事吧。
在比这里更远的北方,在中俄边境附近的原始森林里,住着一群吸血鬼,这群吸血鬼很背运,他们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吸食人血了。如今,居住在森林边缘的人们早已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吸血鬼袭击人类已经变得困难无比,他们逐渐对人敬而远之,他们躲到深山老林中去,靠吸食动物的血液生存。
在这群吸血鬼中,有一只年轻的吸血鬼,他得了一种奇怪的厌食症。有一天,这只鬼忽然对血液失去了胃口,他停止了吸血,也不吃其它食物。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三个月,这只鬼变得骨瘦如柴,面色蜡黄。他每天麻木不仁地在森林里游来荡去,什么事情都不想做,更不想吸血。
他的同伴们都很替他担忧。他们跑了很远的路,去大兴安岭的深山里请来一位老巫师给他看病。这位老巫师已经有两千多岁了。他观察了一下这个病鬼的面相,伸手给他把了把脉,还察看了一下他的舌头,然后说:“你的病因是水土不服。北方的风水不适合你,你体内阴阳紊乱,所以不思饮食。要想根治此症,你最好离开北方,到南方去。”大家追问巫师,到南方什么地方才能让他痊愈?巫师说:“到底要走多远我可说不好,说不定过了黄河你就能恢复食欲,也说不定过了长江你依然不见改善。不管怎样,你尽量往南去吧。我想最远走到广东,你的病也该好了。”
为了治疗厌食症,这只吸血鬼决定到南方去。大家开始为他准备行程。他们帮他偷了一些钱,准备了几件干净的衣物,还搞到一张假身份证。他们给他买了一张火车票,安排他在几天后的夜里装扮成普通乘客,坐火车南下。
动身那天,很多吸血鬼都来送行。大家嘱咐他,说兄弟你千万别忘了,我们吸血鬼见不得阳光,坐火车一定要坐夜班车,在车上要是感觉天快亮了,赶快找个车站下车,躲过白天,等太阳下山以后买张票再往南走。他说我记住了。大家又嘱咐他,说坐火车要小心,千万别让人认出你是只吸血鬼,也千万不要在火车上吸人血,否则被人抓住可就惨了。他说,你们忘了?我得了厌食症,怎么可能想吸人血呢?大家说那倒是,不过火车一路往南跑,说不定没过几站你的病就好了,又想吸血了,就算那样,也要忍着。他说我记住了。
有一个年长的吸血鬼抓住他的手,把他带到一个偏僻的角落,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他手心里。他一看,是一条项链,上面镶嵌着一块红色的石头。长者说:“这是一条血石项链,是一件传下来几千年的宝物。这块血石有蛊惑人心的奇效,吸血鬼佩戴此物,可以让人产生好感,丧失防御之心,这样就容易擒获猎物。我三十多年前从一个长辈那里偷到这件宝贝,可是一直不敢拿出来使用。这次你去南方,路上少不了和人打交道。遇到麻烦时戴上它,可以蛊惑人心,为所欲为。”他谢过长辈,把血石项链藏在了衣服里。
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里,这只得了厌食症的吸血鬼踏上了一列火车,去了南方。
2
吸血鬼在火车上度过的第一夜还算顺利。车上旅客很少,他坐在角落里,闭着眼睛假装睡觉。火车在夜里飞速地向南驶去,中间停了几次。天亮前,车停在了终点站北京。
吸血鬼下了车,走出北京站,趁天还没亮赶快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小旅店。进了房间,他关好门窗,仔仔细细地把窗帘拉好,防止天亮以后光线透进屋里。然后他躲进卫生间,关掉灯,躺在地上睡了过去。
吸血鬼从早晨一直睡到晚上。天黑以后,他退了旅馆的房,回到北京站。他在北京站花了些时间研究火车时刻表,最后买了一张K101次火车票。这班车23:20从北京发车,终点站是温州,吸血鬼必须在天亮前躲起来,所以他计划次日凌晨5:04在济南下车。
不久,K101开始检票了,吸血鬼进站登上火车。他发现车厢里空空荡荡,几乎没有什么乘客,于是他随便找了一个不显眼的座位坐了下来。不一会儿,火车开动了。
3
吸血鬼坐在火车上闭着眼睛装睡。可能是刚刚睡了一个白天的缘故,他此刻丝毫没有睡意。过了几个小时,他开始感到无聊。他睁开眼睛,打量着这节灯光昏暗的车厢,这时,他看到了不远处独自坐在那里的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车厢很空,她周围的座位上没有别的乘客,这使她看上去身影孤单,十分显眼。女孩睁着眼睛,面无表情,车窗玻璃上反射出她的侧影,直直的鼻梁在窗外飞驰而过的模糊背景下一动也不动。
吸血鬼远远地望着那个女孩,看了足足几分钟。他忽然产生了一种走过去坐在那个女孩身边的冲动。这种冲动让他吃了一惊,他想,是不是我的厌食症已经好了?可是他立刻否定了这种假设,因为他感觉自己仍然没有丝毫吸血的欲望。过了一会儿,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走进了车厢里的厕所。
吸血鬼对着厕所墙上的镜子观察了一下自己的模样。在镜子里,他看到一个身材矮小,骨瘦如柴的人,这个人面色枯黄,相貌猥琐,眼睛里流露出孤独、疲惫和紧张的神情。吸血鬼不想再继续打量自己,他用水把手打湿,动手整理了一下蓬乱的头发,当他伸手到裤子口袋里去掏手绢的时候,他的手碰到了一样东西,那是出发前他的前辈送给他的那条血石项链。“这块血石有蛊惑人心的奇效,吸血鬼佩戴此物,可以让人产生好感,丧失防御之心。”吸血鬼忽然想起前辈的话。他犹豫了几秒钟,然后掏出那条项链,把它戴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吸血鬼推门走出厕所,沿着车厢径直向那个女孩走去。他一边往前走,一边明显感到脚下车厢的晃动。他听到火车车轮压过铁轨时发出的单调而有节奏的声音。此时车窗外一片漆黑,偶尔有几点无力的的灯光匆匆地一闪而过,车上仅有的几个乘客都已进入梦乡。吸血鬼走到女孩的座位旁边,停住脚步。他越发感到车厢在脚下的晃动。他犹豫了一下,走到女孩对面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仍然直直地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前面一动不动。吸血鬼感觉自己放松了一些。他坐在那里低头搓了搓两只手,说:“你也是到南方去,是吧?”
女孩机械地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吸血鬼继续低头揉搓自己的双手。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也去南方。”女孩不语。
吸血鬼沉默了片刻。他挪动了一下身体,好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他抬起头,望着女孩,说:“这次去南方,我可能再也不回来了。”女孩仍然不说话。
“我这次去南方,”吸血鬼说,“是为了治病。我得了厌食症,什么也不想吃。我得这个病已经三个月了。大夫让我到南方去。他说,到南方我的病就会好了。”
车厢里灯光昏暗,空气仿佛窒息在那里。一片沉默,只能听到车轮碰撞铁轨发出的单调而有节奏的声音。
吸血鬼把后背紧紧地贴在座位上,眼睛直直地盯着女孩的眼睛,说:“我是一只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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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7-09 23:22 (文字游乐场) 北京的夏天,倘若少了那些傍晚在街边儿遛弯儿的男女老少,便显示不出这座城市的安闲惬意;傍晚的街边儿,倘若少了那些光着膀子露着肚皮的爷们儿,便显示不出北京市民的自己不把自己当外人。
酷夏的到来,其标志不是天气预报,不是公历日期,不是农历节气,甚至不是大妈的蒲扇、姑娘的裙子——一年当中总有那么个几个傍晚,放眼望去,在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宛如一夜春雨过后乍然开放的花朵,你的眼前忽然出现了无数个光着上身、露着圆滚滚的大肚皮的男人。望着这些花朵般点缀在街头巷尾的的肚皮,你可以点点头,郑重地对自己说:真正的夏天,到了。
这些打赤膊的男人,他们那些汗津津的膀子、颤巍巍的肚皮,在夏天傍晚的街上,其实是在书写一道强有力的宣言:哥们儿是这个城市的主人。不错,那些刚从脚手架上下来的外地民工,他们偶尔也会蹲在路边的阴影里,在酷热之下露出赤裸的上身,然而,你一眼就可以看出,他们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他们的肤色过于阴暗,他们的肋骨过于突出,他们的眼神里没有自信,最关键的是,他们没有一张圆圆的、富有弹性的、骄傲地从身体里鼓出来的、象征着户口本而不是暂住证的——大肚皮。
真正的当地爷们儿,只有他们才懂得如何让自己的肚皮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他们的年龄在三张至五张之间,岁月有情,他们早已记不清自己享受过多少份炸酱面、卤煮、羊蝎子、涮羊肉、麻辣小龙虾,也无法统计曾经有多少升燕京、青岛、百威、茅台、二锅头、老白干从他们的胃肠道缓缓经过。可以肯定,岁月给了他们作为男人的自信和满不在乎,也给了他们一张富含脂肪、弹性良好,拍起来啪啪作响的——大肚皮。
于是在这个夏天,在这个高温的傍晚,他们的大肚皮带着他们到大街上来了。你看,他们上身一丝不挂,肩膀上搭着一条有碍肚皮呼吸新鲜空气的背心或衬衫。他们下身一般穿一条大裤衩(有的则是一条长裤,给主人平添了不少绿林好汉的风采)。在街上,他们有的选择坐姿——屁股压在一张小马扎上,手捧一块鲜红的西瓜,扑哧扑哧地运动着脸部肌肉;他们有的选择站姿——双手交叉在胸前,伫立在几个下象棋的老大爷旁边,严肃地凝视远方,仿佛独自在和这个恼人的季节叫着劲;他们有的选择慢速行走——身后一米开外跟着一位此刻给他留足了面子让他独自牛逼的老婆,而他本人,如一位部长级以上领导干部视察地方工作一般,轻锁眉头,左右巡视,步子缓慢而稳健。他和他的肚皮走过追打嬉戏的小孩儿,走过坐在门口扇扇子的老太太,走过骑自行车的小伙子,走过穿短裙的大姑娘,走过烟摊儿,走过卖雪糕的小卖部,走过门口烤羊肉串儿的小饭馆儿,走过水果摊儿,走过菜市场,走过四号楼、三号楼、二号楼、一号楼。在这个夏天的傍晚,北京城亲切得让人不好意思穿正装。他一边行走,一边感觉,一边不忘时刻抚摸甚至偶尔拍打那张富含脂肪、弹性良好,此刻让他倍感踏实的、拍起来啪啪作响的——大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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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20 01:26 (文字游乐场) 我看见夕阳中的五个大妈。时间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地点是我居住的小区。我一抬头,看见了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夕阳中的五个大妈。她们留短发,穿无袖、清凉的上衣,胖胖的胳膊露在外面。她们皮肤油亮,每人手持一把蒲扇。她们走在小区的夕阳里。她们是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五个大妈,她们走在夏天傍晚的夕阳里。她们精神很好,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她们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她们的身影浸在夕阳里。
在夕阳的光线里,她们是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的身材微胖,她们精神很好,她们边走边聊。她们走得很整齐,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夕阳把她们的身影投射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
这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刻出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里。这五个大妈,她们从容地走进小区大门,沿逆时针绕小区中央一周,然后从容地消失在小区门口的夕阳里。
我住在这个小区。每天傍晚,我走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总会看见夕阳里的这五个大妈。她们精神很好,她们总是走在我的前面。她们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夕阳给她们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她们是夕阳里的五个大妈。
这五个大妈不住在这个小区。我住在这个小区。在每天傍晚的夕阳里,这不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五个大妈沐浴在这个小区傍晚的夕阳里。我跟在她们后面。我住在这个小区里。我的背后是夏日傍晚的夕阳,我的眼前是夕阳中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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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19 16:49 (文字游乐场) 安吉拉‧卡特(Angela Carter,1940-1992),是英国最具独创性的作家之一,曾获多项文学奖。她的作品混杂魔幻写实、歌德式、科幻、女性主义等风格。短篇小说集《血窟》(The Bloody Chamber and Other Stories)是安吉拉‧卡特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集具有“现代童话的魅力”,“作家利用哥特式传奇风格渲染阴森恐怖的气氛,将故事置于广阔的现代社会背景下,达到了传统形式与现代意义的统一”。
最近购得《血窟》的英文版,在此选译其中一篇篇幅非常短的小说,供大家欣赏。
那是一个北方的国度。那里天寒地冻,那里人心冷酷。
严寒,暴风雪,森林中暴虐的野兽,那里的生活艰难无比。当地人住在原木搭建的房子里,屋内光线昏暗、烟雾弥漫。一幅简陋的烛光圣母像,一条挂起来保存的熏猪腿,一串正在晾干的蘑菇,一张床,一个板凳,一张桌子。一群度日艰难、生命短暂、一贫如洗的人。
对于这些高地森林中的居民来说,魔鬼像你我一样真实。更何况,他们没有见过你我,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而魔鬼却时常在墓地中从他们眼前闪过。墓地是死去的人荒凉、悲惨的城堡,在那里,一座座坟墓靠笔法笨拙的死者画像来标记,墓前没有鲜花,花儿不在那里生长,于是人们在坟前摆放一些小祭品、一小块面包、有时是一块蛋糕,这些东西时常被从森林边缘蹒跚而来的狗熊顺手牵羊。午夜时分,特别是在五朔节前夕,魔鬼会在墓地中野餐,并邀请女巫们参加。他们从地下挖出新鲜的尸体,大块朵颐。这件事所有人都会跟你说起。
当地人把大蒜编成圆环挂在门前用来驱赶吸血鬼。如果一个孩子在圣约翰前夕诞生,眼睛蓝色,出生时脚先出来,那么这个孩子就会拥有超出凡人的“天眼”。当人们辨认出一个女巫——某个老太婆,邻居们的奶酪不熟时她家的奶酪却熟了;另一个老太婆,她的黑猫(呵,真是邪恶)无时无刻不跟在她的身后——人们会把那个干瘪老太婆的衣服剥光,寻找她身上的标记,寻找那只供她手下的妖魔们吮吸的乳头。很快那个标记就被找到了,于是人们用石块把她砸死。
冬天,寒冷的天气。
去看看你的外婆吧,她生病了。把我在壁炉上烤好的燕麦饼带过去,还有一小罐奶油。
好孩子要听妈妈的话——在森林里走五英里,不要偏离那条林间小路,要不然会碰上熊、野猪和饿狼。拿着,带上你爸爸的猎刀,你知道该怎么用它。
这个小孩靠一件脏兮兮的羊皮外套御寒。她熟悉这片森林,所以心中并没有恐惧,但她仍须时刻保持警惕。当她听到那声冰冷的狼嚎,她扔掉手中的礼物,握紧那把猎刀,转身面向那只恶兽。
那只狼体型庞大,两眼通红,皮毛灰白交错,肋骨分明。除了山里人的孩子,任何一个小孩都会被眼前的景象吓死。那只狼像所有的狼袭击猎物时一样,向她的喉咙直扑过来。她手握父亲的猎刀向那只狼猛砍过去,狼的右前爪应声落地。
当狼看清了眼前发生的一切,它发出一声近乎呜咽的嚎叫。狼其实没有它们看上去那么勇敢。那只凄惨的狼费力地拖着三条腿,一瘸一拐地在林中消失了,它的身后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小孩把猎刀上的血在围裙上擦干,用她母亲给她裹燕麦饼用的布把狼的爪子包了起来,然后继续向她外婆家走去。不久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厚厚的积雪抹去了地上的道路和脚印,以及曾经留在上面的一切踪迹。
小孩发现外婆病得厉害,她睡在床上,时而发出焦躁不安的呻吟,身体不时瑟瑟发抖。小孩猜想外婆正在发烧,她摸了摸外婆的前额,感觉那里滚烫。她从篓子里取出一块布,想给老人冷敷一下。那块布被抖开的一瞬间,狼的爪子掉落到地上。
可是那不再是一只狼的爪子,那是一只人手。那只手从腕部断掉,皮肤显现出长期劳作造成的粗糙,上面还布满老年人特有的雀斑。那只手的中指上戴着一只结婚戒指,食指上长着一个瘤子。那个瘤子让小孩认出:那是她外婆的手。
小孩把床单铺回外婆身上,外婆却被惊醒了,她开始一边用力挣扎,一边着了魔似的尖叫不止。但这个小孩是个坚强的孩子,何况身上还带着她父亲的猎刀。她竭尽全力控制住躁动不安的外婆,于是她终于明白了外婆发高烧的原因:她的右手已经不在,血淋淋的残肢已经开始溃烂、化脓。
小孩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一边失声痛哭。声音惊动了邻居,他们从门外涌进屋里。他们一眼就认出那只断手上的瘤子是女巫的乳头。他们挥舞着棍棒把只穿一条睡裙的外婆驱赶到屋外的雪地上,一路追打到森林边缘,他们朝她身上猛砸石块,直到她倒地死去。
如今这个小孩住在她外婆的房子里。她已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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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07 15:32 (文字游乐场) 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是一位颇受推崇的美国小说家,据说对八十年代短篇小说在美国的复兴起了重要作用。卡佛以短篇小说著称,其写作风格常被称为“简约主义”。卡佛在美国文学界享有重要地位,在国内也有很多粉丝,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本得到普遍认可的卡佛小说中译本在国内出版。
我接触雷蒙德•卡佛小说的时间不长,最近买了一本英文版的卡佛短篇小说集《Where I'm Calling From》,挑选了其中一篇篇幅较短但比较有名的小说《Why Don't You Dance?》译成了中文。等以后有时间再写篇文章分析一下卡佛和这篇小说。
他在厨房里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开始打量那些摆在房前空地上的卧室家具。床垫上的罩子已经被扒光,印花床单和两个枕头一起躺在梳妆台上。除此之外,眼前的景象和他们卧室里原来的布局几乎没什么差别——一个床头柜和一架台灯摆在床属于他的这一边,另一个床头柜和另一架台灯摆在她的那一边。
他的一边,她的一边。
他一边小口喝着威士忌酒一边这么想。
梳妆台立在离床几尺远的地方。那天早晨他已经把梳妆台抽屉里的东西装箱,那几只纸箱现在正躺在客厅里。梳妆台旁边放着一个便携式取暖器,床脚立着一把藤椅,上面扔着一只装饰房间用的枕头。那套抛光铝制厨具占据了房前车道的一部分空间。餐桌上盖着一块黄色平纹布,那块布很大,是件别人送的礼物,多余的部分垂在桌子四周。餐桌上摆在一盆植物,旁边有一盒银质餐具,还有一架唱机,那也是一件礼物。一台体型庞大的电视机立在茶几上,几步远的地方放着沙发、椅子和一架落地灯。顶着车库门放着一个写字台,上面堆着一些日用工具,还有原来挂在墙上的一只钟和两幅画。房子前面的车道上扔着一只装满杯盘的纸箱,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用报纸包着。那天早晨他已经清空了壁橱,除了放在客厅里的三只纸箱,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到房子外面。他还从屋子里用接线板把电线拉到门外,把所有的电器都接上电源。那些电器都能正常工作,和它们在房间里时没有什么两样。
时而有车在这里减速,车里的人往这边张望,但没有人停下来。
他想,如果换了他自己,他也不会停下来。
“一定是这家人在甩卖家里不用的东西。”女孩对男孩说。
女孩和男孩正在给他们的小公寓寻找合适的家具。
“去看看那张床卖多少钱。”女孩说。
“还有那台电视机。”男孩说。
男孩把车开上房子前面的车道,然后把车停在了餐桌前面。
他们下了车,开始仔细打量一件件东西。女孩摸了摸平纹桌布,男孩把食物搅拌机接上电源,调到“碎肉”档,女孩端起一只电火锅,男孩打开电视机,然后简单地调节了一下。
男孩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看电视。他点上一支烟,朝四周扫了一眼,然后把火柴头扔进草坪里。
女孩坐在床上。她踢掉鞋子仰面在床上躺下。她想,或许可以看到星星。
“过来,杰克。试试这张床。拿个枕头过来。”她说。
“感觉怎么样?”他问。
“你试试就知道了。”她说。
他四下张望。这家人的屋子里没有灯光。
“我觉得有点儿怪,”他说,“最好看看是不是有人在家。”
她躺在床上,让身体随弹簧一上一下地弹动。
“先试试再说。”她说。
他在床上躺下来,把枕头塞在脑袋下面。
“感觉怎么样?”女孩问。
“床很结实。”他说。
她把脸转过来,把手放在男孩脸上。
“吻我,”她说。
“我们起来吧。”他说。
“吻我,”她说。
她闭上眼睛,搂住了他。
他说:“我去看看有没有人在家。”
但他只是站起身来,并没有离开原地,装出一副在看电视的样子。
街上左邻右舍的房子里都开始亮起了灯。
“会不会很滑稽,你说,要是……”她边说边咧嘴笑,但没有把整句话说完。
男孩笑了,但笑得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理由,他打开了床边的台灯。
女孩挥手赶走一只蚊子,于是男孩站了起来,把衬衫塞进裤子里。
“我去瞧瞧有没有人在家,”他说,“我估计这家现在没人。不过要是有人在家,我就去问问这些东西他们想怎么卖。”
“不管他们要什么价,砍掉十块钱。这么做准没错。”她说,“还有,我估计这家人可能急着要把这些东西脱手。”
“那台电视机确实不错。”男孩说。
“问问他们要多少钱。”女孩说。
男人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购物袋沿人行道走了过来。袋子里装着三明治、啤酒和威士忌。他看见了那辆停在车道上的车和躺在床上的女孩。他看见电视机打开着,那个男孩正站在门廊那里。
“哈罗,”男人对女孩说,“你发现这张床了。很好。”
“哈罗,”女孩边说边站了起来,“我刚才试了试,”她在床上拍了两下,说:“这床不错。”
“是张好床。”男人说着把手里的袋子放来,从里面拿出啤酒和威士忌。
“我们以为没人在家呢,”男孩说,“我们挺喜欢你这张床,那台电视机也不错,还有那个写字台。这张床你要多少钱?”
“这张床我想卖五十块。”男人说。
“四十怎么样?”女孩问。
“四十就四十吧。”男人说。
他从纸箱里拿出一只玻璃杯,把上面包着的报纸撕掉,然后打开威士忌的封口。
“那电视机怎么卖?”男孩问。
“二十五块。”
“十五块你卖吗?”女孩问。
“十五块可以。我十五块卖给你吧。”男人说。
女孩望着男孩。
“孩子们,你们想喝一杯吧?”男人说,“酒杯在纸箱里。我得找个地方坐会儿,我就坐在沙发上吧。”
男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打量着男孩和女孩。
男孩翻出两个杯子,倒了些威士忌酒。
“那么多足够了,”女孩说,“我那杯帮我掺点儿水。”
她拖过一把椅子,坐到餐桌旁边。
“那边水龙头那儿有水,”男人说,“打开水龙头就行了。”
男孩举着兑了水的威士忌走了回来。他清了清喉咙,在餐桌旁坐下。他咧着嘴笑了笑,并没有喝杯子里的酒。
男人眼睛盯着电视机。他喝完了杯子里的威士忌,又开始喝下一杯。他探过身去打开落地灯,那一刻他手里的香烟跌落到两个垫子间的缝隙里面。
女孩起身帮他把烟拾了起来。
“那你想买什么?”男孩问女孩。
男孩掏出支票簿,把它举到唇边,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想要那个写字台。”女孩说,“写字台多少钱?”
对于这个荒唐可笑的问题,男人摆了摆手。
“你说个数吧。”他说。
男人望着坐在桌旁的两个孩子。在灯光下,他从他们脸上看到了些什么,那种东西是美还是丑,让人难以判断。
“我要把电视机关了,我想放首曲子。”男人说,“这台唱片机我也卖,便宜。你们出个价吧。”
他倒了更多的威士忌,然后开了啤酒。
“全部甩卖。”他说。
女孩举起酒杯,男人给他斟满。
“谢谢。”女孩说,“你真是个好人。”她说。
“这东西上头。”男孩说,“我感觉有点儿头晕。”他摇晃着手里的杯子。
男人喝完手里的酒,又倒了一杯,然后翻出那个装唱片的盒子。
“挑一张。”男人对女孩说。他把那些唱片举到女孩面前。
男孩在写支票。
“这张,”女孩说。她只是随便选了一张,因为她根本没听说过唱片上印着的那些名字。她从桌边站起来,又坐下。她不想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我给你写支票,可以当现金支取。”男孩说。
“好啊。”男人说。
他们喝着酒。他们听着音乐。
然后男人又换了一张唱片。
你们两个孩子为什么不跳个舞呢?他想这么问问他们。他说:“为什么不跳个舞呢?”
“我不想跳。”男孩说。
“没事,”男人说,“这里是我的院子。你们想跳就可以跳。”
男孩和女孩搭着胳膊,身体贴在一起,他们在车道上前后移动,他们跳着舞。音乐结束后他们又跳了一支。当那只曲子也完了,男孩说:“我醉了。”
女孩说:“你没醉。”
“嗯,我醉了。”男孩说。
男人把唱片翻了个面。男孩说:“我真的醉了。”
“来,和我跳舞,”女孩对男孩说,然后又对男人说。当男人站起来的时候,她伸开双臂迎了过去。
“那边那些人,他们在看我们。”女孩说。
“没关系,”男人说,“这是我的家。“他说。
“让他们看去吧。”女孩说。
“没错,”男人说,“他们以为这里发生的事他们都看到过了,可他们没见过这个,对吧?”他说。
他的脖颈能感觉到她的呼吸。
“我希望你喜欢你的床。”他说。
女孩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她把脸贴在男人的肩膀上。她把男人拉得更靠近自己一些。
“你一定是绝望了吧。”她说。
几个星期后,她说:“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他所有的东西都堆在家门口。不骗你。我们喝多了,还跳了舞,在他家门口的车道上。哦,老天。别笑。他给我们放那些唱片听。你看这个唱机,就是那个老家伙送给我们的,还有这些破唱片。你会对这些破玩意儿感兴趣吗?”
她不停地说。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每一个人。这里面还有更多的东西,她想试着把它们说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她放弃了这种努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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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8 02:10 (文字游乐场) 约翰•契弗 (John Cheever,1912-1982)是一位著名的当代美国小说家。我最近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订购了一本英文原版的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The Stories of John Cheever》。今天一时兴起,翻译了其中可能是最短的一篇小说《Reunion》,作为英文翻译的练习。翻译水平有限,请多指教。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是在中央火车站。当时我正从阿迪龙达克斯我奶奶的住处去我妈在科德角租的一个乡间别墅。我给我老爸写了封信,说我要在纽约换车,中间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问他愿不愿出来和我吃个午饭。他的秘书回信说他可以和我当天中午在车站问讯处碰头,于是那天十二点整我看到我老爸从人群中向我走来。对我来说我老爸是一个陌生人,我妈三年前和他离了婚,从此我就再没见过他。可是那天一见面,我就立刻感觉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有那种亲生骨肉、命运相连的感觉。我感觉自己长大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人,而他能达到的极限也将是我人生奋斗计划的顶点。他是个个子高高、面貌英俊的男人,能再次见到他我真是高兴坏了!他拍了拍我的后背,和我握手。“嘿,查理!”他说,“嘿,孩子,我想带你到我的俱乐部去转转,不过稍微远了点儿,在六十街那头。要是你想不耽误早班车,我看我们还是在附近找个地方吃饭吧。”他搂着我的肩膀,我像我妈闻玫瑰花那样闻着我老爸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那是一种混合了威士忌、须后水、羊毛线、鞋油和成熟壮汉体味的内容丰富的混合体。我特别希望有人能看到我们俩走在一起,要是有人能给我们俩拍个照就好了,我希望把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刻记录下来。
我们出了车站,沿侧街来到一家餐馆。时间还早,店里没什么客人。吧台的侍者正在和一个送外卖的吵嘴,一个穿红外套的上了些年纪的侍应生在厨房门口站着。我们坐了下来,我老爸大声招呼侍者:“哥们儿!”他喊道,“管事儿的!说你呢!”他的这种大嚷大叫在空荡的餐馆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有人服务吗?我们这儿等着呢!”他大叫,“快着点儿嘿!”接着他举起两手开始拍巴掌。我老爸的举动引起了侍应生的注意,他不紧不慢地走到我们桌子跟前。
“您是冲我拍巴掌吗?”他问。
“别急,老板,别急!”我爸说:“要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这在您的服务范围之内吧?这种要求不过分吧?”
“我不喜欢别人冲我拍巴掌。”侍者说。
“我真该带着我的哨儿来。”我爸说,“我那个哨儿是专门给老服务员设计的——年轻的听不见。得了,赶快把您那个小本本儿、小铅笔拿出来,把这眼前这活儿给干了: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跟我重复一遍: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我建议您到别处去用餐。”侍应生不动声色地说。
“怎么着?”我爸说,“这可是我听到过的最牛逼的建议。走吧,查理,别他妈在这儿瞎耽误工夫了。”
我跟在我老爸身后离开那家餐馆,然后走进另外一家。这次他没那么大嚷大叫的。我们的酒来了,他跟我聊了一会儿棒球比赛的事儿,然后拿起叉子一边敲打空酒杯一边又开始大声嚷嚷:“哥们儿!管事儿的!伙计!说你呢!能受累给我们照原样再来两杯吗?”
“这孩子今年多大了?”侍者问。
“怎么着?”我爸说,“这关你屁事?”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可我不能再给这孩子上酒了。”
“那好,你听我说,”我老爸说,“我跟你这么说吧,纽约市的餐厅不只你这么一家。旁边刚开了家新的。查理,咱们走!”
他付了钱,我跟他出了门,走进另外一家餐馆。这里的服务生都身穿猎装式的粉红色外套,餐馆的墙上还挂着很多马具。我们坐下来,我老爸又开始嚷嚷了:“前方发现猎物!赶快上!先给我们上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两杯吉布森鸡尾酒?”侍者边问边微笑。
“听清楚了还问?”我爸很生气地说,“来两杯吉布森。赶快赶快!英格兰的世道变了,我的公爵朋友说的没错。让咱们瞧瞧英格兰能造出什么样的吉布森鸡尾酒。”
“这里不是英格兰。”侍者说。
“别跟我争。”我老爸说,“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我只不过想提醒一下,您知道您这是在哪儿吗?”侍者说。
“我这人就是受不了没有教养的仆人。”我爸说,“查理,咱们走。”
我们去的第四家餐厅是一家意大利馆子。“Buon giorno,”我爸说,“Per favore, possiamo avere due cocktail americani, forti, forti. Molto gin, poco vermut.”
“我不懂意大利语。”侍者说。
“别装蒜了。”我爸说,“你懂。我就知道你懂意大利语。Vogliamo due cocktail americani. Subito.”
侍者走到一边和领班嘀咕了几句,领班走到我们桌子旁边说:“对不起,先生,这张桌子已经有人预定了。”
“那好,”我爸说,“给我们再找一张。”
“所有的桌子都已经被预定了。”领班说。
“我明白了。”我爸说,“你们这是不欢迎我们这样的顾客,我说的没错吧?行,去你妈的!Vada all’inferno。查理,咱们走。”
“我得赶火车去了。”我说。
“对不起,儿子!”我爸说,“老爸真是对不起你。”他把我紧紧搂住。“我陪你走到火车站去。真可惜没带你去我的俱乐部看看。”
“没事儿,爸。”我说。
“我给你买张报纸,”他说,“你在火车上看。”
于是他走到一个报刊亭前面说:“这位好心的先生,您行行好,给我他妈来一张一毛钱一份的那种下午版烂报纸,好不好?”卖报纸的转过身去,眼睛盯着一本杂志封面不理他。“我的要求不过分吧,这位好心先生?”我爸说,“我不就他妈想买一份傻逼八卦小报吗?”
“我真得走了,爸。”我说,“快来不及了。”
“等等,儿子,就一会儿。”我老爸说,“我就不信把这哥们儿连个屁都挤不出来。”
“再见,老爸。”我说。我走下楼梯,上了火车。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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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0 02:02 (文字游乐场) 我决定让时光倒转,回到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八十年代,重温那些已经褪色的记忆,抚摸它们,然后再把它们记录下来。
音乐,在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分外清晰。
深夜。月光透过窗帘渗入已经熄了灯的房间。夜空中偶尔传来匆匆而过的火车的汽笛声。我是一个初中生,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我的枕边躺着一架砖头大小的晶体管半导体收音机。
收音机的音量已经调到极小,里面不时传来信号不好时的阵阵噪音,让人感觉夜空中正有一阵风或一片乌云阻挡了千里之外传来的无线电波。首先听到的是一个语调高昂的声音,这个声音敦促大陆将士驾机起义,飞跃海峡,在那里他们将得到一大笔黄金作为奖赏。信号又变得不好,声音显得越发遥远。过了一会儿,噪音小了,高昂的声音不见了。于是音乐响了起来。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 / 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 / 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一个声音嘶哑的男声,一只曲调忧伤的歌曲。我闭着眼睛,想象着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一个眼神忧郁的父亲手牵一个小男孩,走进一间空旷的机场候机大厅。“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望一望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这是李寿全的《张三的歌》,我知道歌者的名字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这首歌过后,记忆中又飘出一个声音婉转飘逸的女声,这个歌手名叫齐豫,今晚,我们将一起听她演唱几首三毛作词的新歌。先让我们一起来听这首《七点钟》:“七点钟,你说七点钟? 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我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女生穿过操场,兴奋而紧张,去迎接她的第一次约会。这个故事通过信号微弱的无线电波在黑夜里飘荡,被清晰地雕刻在我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如今,写这个故事的女人正在哪里流浪?
再换成男歌手吧。收音机里女播音员用轻柔地声音告诉听众,一个叫罗大佑的人刚刚写了一首歌词十分古怪的新歌,名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 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 / 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 / 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又是一首深情而充满忧伤的歌。为什么我的 80 年代音乐记忆里总是飘过忧伤的歌曲?
今夜,我坐在电脑前,只开一盏台灯,在黑暗中重新倾听了一遍那些被刻录在记忆光盘上的一首首歌。那些歌听起来还是很遥远,虽然它们不再需要穿越漫长的夜空来到这个房间,但它们穿越了二十年的记忆。夜已深,我想再次听着那些歌曲入睡。我知道,明早当我醒来,那个清晨不可能再弥漫着 1980 年代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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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2-05 00:59 (文字游乐场) 去年这个时候,我在《青年文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中篇小说,名叫《你好,张曼玉》,当时用的笔名是“石盛”。一年过去了,我在小说方面几乎颗粒无收,倒是一不小心成了个写博客的。为了纪念这篇小说发表一周年,同时提醒一下这个博客的亲爱的读者们我本来是个写小说的,我决定把这篇小说在这个博客上再发表一遍。原文比较长,这里贴个开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这里下载这篇小说的PDF文件。
当警察赶到的时候屋子里回荡着古典音乐,老式唱机上的唱片舒缓地转动着,地上的血在静静地流淌,慢慢向房门的方向流去。警察推门进屋时几乎一脚踏进一片鲜红的液体。
2.左岸
巴黎是一座浪漫的城市,但在这里我却感到头疼。
2004年秋天的一段时间我独自一人隐居在巴黎左岸拉丁区的一间古老的公寓里创作一部有关巴黎的电影剧本。已经多年不曾写作的我面对电脑往往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几年后的今天当我坐在这里杜撰这篇小说的时候,当时那种无助的感觉依然历历在目。
我并不放弃,即使写不出字来我也端坐在电脑面前,双手放在键盘上,眼睛凝视着空空的显示器屏幕,时刻等待灵感的来临。
灵感没有来临,肚子里却开始感到饥饿。时间已经是中午,巴黎人早已聚集在餐桌旁面对一杯红酒开始漫不经心的午餐了。我沿着散发着腐烂木头气息的狭窄的楼梯从五楼走到一楼,穿过黑乎乎的走道,推开厚重的木门,视野就会突然明亮起来,空气清新、透明,秋天的阳光正照射着眼前这条叫作Rue Galande的街道。
出门向左,经过一家客人寥寥无几的日本餐馆,过马路就是一条两旁遍布小餐馆和酒馆的石子路小街。这条小街是巴黎左岸居民经常光顾的食街,我夹在本地人和游客中沿街往前,来到一家出售希腊食物的小馆子里,花几个欧元买一个夹着烤鸡肉的三明治和一杯可乐,然后走到不远处“莎士比亚书店”前面的小街心花园,坐在石阶上一边吃午餐一边看着街上的巴黎人以及河对面巴黎圣母院的侧影。
吃过午餐,我就会回到我的小公寓里继续写作。这座公寓楼是一座十八世纪的建筑,房间狭小阴暗,只有几件最基本的家具,屋子里总是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古旧腐朽的气息
一个没有任何收获的下午很快过去,夜色开始笼罩拉丁区,这时我又会感到饥饿,于是就下楼去吃晚饭。
楼下街对面就有一家中国餐馆,饭菜味道一般,价钱也不便宜,但在巴黎能吃到中国菜并不容易,所以只好将就了。
“您是中国人?”服务生端上来我点的牛肉面时用中文问我。
“是啊。”
“从哪儿来?”
“洛杉矶。”
晚饭后回到寓所,我会花一两个小时上网,然后继续试图写作。睡觉前我总是感觉到强烈的头痛,为了放松我在睡前会听一会儿音乐。我拉开柜橱的一个抽屉,从一叠有些破旧的唱片中随意抽出一张放到房间角落里的一架老式唱机上,屋子里就开始回荡起一段我叫不出名字的古典音乐。
3.暴力和女人
比起写电影剧本,我更加喜欢写小说。对我来说写小说是一件更自由的事,我可以完全信马由缰,就像写眼下这篇小说一样,当我写下刚才的开头,我其实并不知道下面的故事如何发展,有什么人物将会出现,最后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我还喜欢在小说中直接和读者对话。我知道这篇小说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特别精彩之处,如果我继续这种没有什么故事发生的叙述,读者很可能放弃对这篇小说的阅读,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在此处提醒读者:下面的故事会更精彩一些,至少我会往这方面努力。
下面的故事将会涉及暴力和女人,也会涉及到一个叫作纽约的城市。
(未完,点击这里下载这篇小说的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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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1-05 16:17 (文字游乐场) (作者注:所谓“虚拟访谈”,是一些虚构的文章,记录了一些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过的、“虚拟”的谈话。)
采访对象:SJK(网名),男,高二学生。
采访原因:SJK组织了“网友攻陷SOHO现代城”的行动。
采访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一层上岛咖啡。
(以下采访记录中Q代表采访者,A代表采访对象)
Q:讲一下你们当时“攻陷SOHO现代城”的具体情况好吗?
A: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懒得讲了。有什么问题你就问我吧。
Q:好吧。事情发生那天有多少网友参加?
A:大概200人左右。
Q:几点钟开始行动的?
A:下午两点三十分整。
Q:当时你们用什么方式攻陷了SOHO现代城?
A:其实我们当时只攻陷了一座楼,就是我们现在坐在这里喝咖啡的这座——C座。当天下午两点三十分我们200个网友出现在这座楼的楼顶,然后我们把事先准备好的400卷白色卫生纸一头粘在楼顶边上,一头打开从楼顶垂到楼下。当时从楼下看上去整座楼的四面都飘扬着白色的纸带子,看上去给人感觉这座楼好像长出了无数根白头发。两分钟以后,也就是两点三十二分,我们集体从楼顶消失。等我们撤离现场,保安都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就是这次行动的全部过程。
Q:当时周围的行人是什么反应?
A:当时楼底下和附近的人都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大家都看傻了。可能也有人以为那是开发商潘石屹他们自己在搞什么活动,可是一大堆卫生纸从楼顶垂下来又显得怪怪的,所以大家的反应基本上比较莫名其妙。
Q:当时你们当中有没有网友被抓住?
A:一个也没有。行动结束以后大家立刻撤离了现场。整个过程非常快——来得快,结束得也快。
Q: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快闪”行动?
A:差不多吧。
Q:能谈一下你们是怎么策划这次行动的吗?
A:都是在网上策划的。事先200个网友大部分彼此都没见过面。我们有一个自己的论坛。
Q:网址是……?
A:这个不能告诉你。我们的网站是秘密的,不对外公开,也不开放注册。新会员都要经过老会员介绍才能加入。
Q:会员都是什么年龄段的?
A:都和我差不多,最老的二十出头。
Q:那你们在网站上都聊些什么呢?
A:有意思的事情。
Q:比如……?
A:比如如何用十分钟攻陷长安街边上的一座高级写字楼。
Q:你觉得这种行动的意义是什么?
A:意义?没太想过这个问题。
Q:那你们为什么要干这样一件事?
A:我们觉得它有意思,不是有意义。
Q:仅仅有意思就能促使你们去干一件事吗?
A:违法犯罪的事不干。
Q:为什么选择SOHO现代城?是不是因为这个建筑群代表着商业化建筑对北京这座古城的入侵?
A:没想过这么深的问题。我们选这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显眼,交通方面,好撤退。
Q:我个人觉得你们这种行动反映了一个社会现象:很多当代青少年的精力、想像力和创造力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释放,你觉得呢?
A:我觉得我们之间的交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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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7-10-25 15:52 (文字游乐场) 1
午睡。被咕嘟咕嘟的声音吵醒。水开了。满身铁锈的水壶稳稳地坐在蜂窝煤炉子上,壶盖儿在水蒸气的推动下跳跃起舞,壶嘴儿喷着白气。炉子上躺在两只烤白薯,还没熟,但闻起来已经很香。
从床上爬起来。玻璃窗外透进软弱无力但感觉温暖的下午的阳光。外面在刮风,木头窗户咯咯地响。打开十四寸彩电,只有三个台有节目。电视连续剧《雪城》。信号不好,需要动动天线。关掉电视。写寒假作业。屋里越来越暗。
下午就要过去。八十年代就要过去。
2
大风。透过332路公共汽车的车窗,看到白石桥路上骑自行车的人们正在和西北风搏斗。下午,街上阳光很好。公共汽车里人不多。坐在两节车厢连接处的大圆盘上,身体随车身转弯做着不规则曲线运动。天冷,裹着一件绿色军大衣,领子竖着。耳朵里塞着SONY Walkman的耳机。黑豹乐队。
动物园站下。换车。进城。去美术馆,看一个九十年代画展。
3
圣路易斯。下午。天阴,可能明天就要下雪。穿过公寓门口一个宽阔的停车场,走过一个小露天菜市场、几个卖中餐和比萨饼的快餐店,来到大街上。天更暗,街上人不多,一半是黑人。在街上瞎逛。走入一家CD店,翻了翻旧唱片和稀奇古怪的地下杂志。店里的人多是朋克打扮,衣服破旧。出来。在街上抽一支烟。天冷。继续闲逛。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和酒吧里基本没人。忽然起了一阵风,人行道上飞舞着几只塑料袋,行人竖起衣领。走进一家旧书店。地方太小,转身都困难。出来。来到一家破旧的小电影院前面。看看海报。Quentin Tarantino的《Jackie Brown》。
4
加州几乎没有冬天。十一月份下过雨后,山上的草全都绿了。上午。开车上班。是个阴天。路边树上的叶子呈鲜艳的桔黄色。上280高速公路,往北。高速公路两旁都是山,山上是富人的别墅。在车里听歌。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蔡琴。到Palo Alto后下高速,上Page Mill路,路两边还是山。山上有一些马在吃草。这些马每天都在那些小山包上吃草。据说是个牧场。私人牧场,夹杂在高科技公司的楼群中间。
高科技公司才是这里的主人。这些低矮的楼群中是一个个窄小的格子间,里面坐着一个个工程师和他们的电脑。电脑上显示着当天的股票价格。这个冬天,“硅谷”依然温暖,股票依然飞涨。离股市大跌还有一段时间,离“911”还有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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