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目鱼博客 (BIMUYU BLOG)
   首页  |  比目鱼博客  |  搜索  |  关于比目鱼
博客首页 > 我也读书

菲利普•罗斯的几本书

最近有几本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小说的最新中译本相继面市,我拿到两本,一本是罗斯早期的小说《再见,哥伦布》(Goodbye, Columbus),另一本是作者2006年出版的《凡人》(Everyman)。

《凡人》很薄,很快就读完了,《再见,哥伦布》则刚刚读了个开头。感觉两本书的叙事风格不大相同。《再见,哥伦布》更接近通俗小说的叙事,有详尽的场景和对话描写,画面感很强;而《凡人》则有很多的议论和心理描写。《再见,哥伦布》是罗斯26岁时写的,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可以说是年轻人写年轻人;而罗斯写《凡人》时已经年过70,该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一生疾病缠身的老人,所以这本书是老年人写老年人。

但这两本书也有共同特征:作者写的都是犹太人。作为一位著名的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一直关注犹太人的命运。我还读过半本英文版的《The Human Stain》,是罗斯于2000年写的小说,主人公也是一位犹太老者。读《The Human Stain》给我留下的一个较深刻的印象是罗斯的英文——长长的复句、知识分子气的用词。一个接一个的大句子连在一起,读起来很有气势。

如果说这三本小说还有什么共性,那可能就是书中都写到了性。即使是写以老年人为主人公的小说,罗斯似乎也不愿忽略掉“Sex” 这一主题。有人说,罗斯笔下的人物全都是力比多旺盛的主儿。

菲利普•罗斯写了这么多年小说,今年已经76岁,可是仍在不断地写,不断地出书,最近几年几乎每年一本:《Everyman》(2006)、《Exit Ghost》(2007)、《Indignation》(2008)、《The Humbling》(2009)、《Nemesis》(2010)。这位老爷子,精力真够旺盛的。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书评:朱天文的《巫言》

你知道菩萨为什么低眉?是这样的,他的眼睛累了,睁不开了。

你可知,对于在只去不回的线性时间轴上行路的旅行者,岔开复岔开,逗留再逗留,是极有意味,亦是极美艳的,恰如一个不结伴的读书者,咀嚼了大片大片华美的文字,如饱食五谷,尽饮琼浆,却不敢有丝毫的诧异与疑惑,不解其味自然是味蕾神经末梢与大脑味觉中枢之间信息传递不够专业精准之故,舌头发木了么?咀嚼肌疲惫了么?不可急,亦不可弃,不是说好,这本书可以从任何一页开始读起么?

低眉是绝美的,不然,在炼金术士拥挤的实验室中不会弥漫着卡尔维诺式的缜密、米兰•昆德拉式的深邃、是的当然还少不了巴赫金的诗意。听说他欲将世间的杂陈碎物统统置入锅中,搅拌、熔解。你只知他平日里下厨烹饪是极美味的,可是这次却是炼金,不一样的。对了,马修•史卡德的梦中有巫师出没,还有,博尔赫斯不也是喜欢低眉的么?何必提起她,常德路上的民国女子?她写剧本么?她亦养猫么?她在照片里也可以如此低眉么?

忘记时间的线性便是了,偶尔须提醒自己这文字背后的大境界、大企图。识者说,乘在她如此恣意发光而且高速运行的文字翅膀之上,我们其实是很难看清楚任何东西的。这便 make sense 了,这便可以解释,当你飞跃这些白纸黑字的时候,在 30 厘米的高空,你拖着沉重的翅膀,扫视下方,试图寻找一处坚实的、可以歇脚的地方,但没有,坚决没有,于是,你拖着愈发沉重的翅膀继续飞下去,坚持飞下去,飞得愈来愈快、愈来愈快。如果有耐力,也许你能飞到最后。

你可知,本文是可以从任何一个句子开始读起的么?你不晓得书评文字亦可以繁复绵密么?你知道写书评的大秘密么?或者你更想知道,本文当中哪些段落、那些句子是不知所云、胡乱写来的呢?

你若问我,我便低眉。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路内的《四十乌鸦鏖战记》

最近拿到一本张悦然主编的MOOK《鲤•最好的时光》,随手翻到一篇路内写的短篇小说《四十乌鸦鏖战记》,读后印象比较深刻。

故事发生在某个学机械维修的技校,班里一共四十个男生(没一个女生,所以有“四十乌鸦”之说)。小说写这四十个男生到郊外的一个破工厂实习,“他妈的差点冻死在1991年的冬天。”

我喜欢这篇小说的气氛:下着大雪的冬天、破旧的郊区工厂、灰秃秃、冷飕飕的车间、一群灰头土脸、冻得跟孙子似的小哥们儿。这种萧条、颓败的气氛读起来有真实感,其实也有美感(贾樟柯就喜欢表现这种灰色的美)。

这篇小说的聪明之处在于写一群人而不是一个人。小说的叙事者是“我们”,而不是某个独立个体(这让我想起07年的一部美国长篇小说叫《Then We Came to the End》,整本书的叙事者全是复数的“我们”,另外,胡利奥·科塔萨尔写过一个短篇叫《我们如此热爱格伦达》,叙事者也是复数的“我们”)。这四十个男生几乎一起行动,试想这些画面:四十个男生一起在破澡堂里淋浴(只有四个莲蓬头);四十个男生一起去同一个小发屋洗头(有三十几位在门外排队);四十个男生同时跟踪工厂里的一个漂亮女孩……既超现实、又黑色幽默,有奇异的画面感(可以考虑改编成电影,呵呵)。这篇小说也让我联想起马原的短篇小说《错误》(也是写一帮男生的故事)。

路内的语言很好,文字读起来很舒服,夹杂着一些机智——“他大概只有一米五的身高,你给他一把鸡毛掸子,他能直接当拖把用”。

小说的前半部分好过后半部分,结尾处也许可以制造更多亮点。

路内的小说我只读过这一篇。最早是听冯唐提起这位作者。路内还出版过长篇小说《少年巴比伦》和《追随她的旅程》,以后有时间拜读一下。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麦田里的守望者》:叛逆男孩的“少年侃”

提起描写叛逆青少年的经典小说,很多人会想起 J. D. 塞林格(J. D. Salinger)的《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这本书于1951年在美国出版,今天依然畅销,每年能卖出大约二十五万本,至今累计销量已经超过六千五百万册。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直是一本饱受争议的小说。一方面此书仍然受到当今青少年的喜爱,也被很多文学评论家列为当代美国文学经典;另一方面,对这部小说的斥责声一直不断,一度有很多美国学校把该书归为禁书之列。争议的焦点除了这本书中出现的“污言秽语”之外,还包括书中涉及的青少年性行为、“对宗教的亵渎”、“对家庭伦理和传统道德的不敬”等等。书中的主人公身为高中生,却抽烟、喝酒、撒谎、放荡,几乎“五毒俱全”。

这本小说也被有些人称为“危险的小说”。该书至少和三起凶杀案有间接的联系:1980年,一名23岁的青年在纽约街头枪杀了歌星约翰•列侬,这个凶手是一个“麦田迷”,在枪杀现场还随身带着这本书;1981年,一名25岁的青年行刺美国总统里根,警方在凶手的酒店房间内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1989年,美国女演员丽贝卡•谢弗被一名“粉丝”枪杀身亡,凶手年仅19岁,作案时身上也揣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可以肯定,塞林格的这部小说绝对不是推崇暴力的。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是一名16岁的少年,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在一所有名的大学预科学校读书。霍尔顿不喜欢学校,认为这里到处都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他不喜欢读书,结果因为四门功课不及格,在圣诞节前夕被学校开除(在此之前他已被其它学校开除过三次)。霍尔顿不想让父母过早知道这件事,于是想在学校里再待三天,等到假期开始时再回纽约的家。可是这天晚上他和同一个寝室的同学打了一架,感觉忍无可忍,于是当夜便收拾行囊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后霍尔顿不敢回家,找了一个旅馆住下,开始了连续几天的飘荡生活。当晚他在酒吧里和几个来纽约旅游的姑娘搭讪,然后又鬼使神差地叫了一个妓女,却最终丧失了兴趣,付了钱把对方打发出门。没想到妓女和同伙又来上门敲诈,还把他揍了一顿。次日霍尔顿在城里游荡,还叫了一个以前约会过的女孩一起看戏,结果不欢而散。夜幕降临,他开始想念家里的小妹妹,于是在黑夜里潜入家中,和妹妹促膝聊天。为了躲过父母,他到一位老师家中投宿,却发现这位老师有变态之嫌,慌忙告辞,在车站过了一夜。翌日,霍尔顿决定远走他乡,去西部生活,写了个便条给妹妹和她告别,没想到小妹妹提着行李箱而来,想和他一起出走。霍尔顿因此放弃了原来的计划,和妹妹在动物园玩儿了一会儿,然后和她一起回了家。小说的结尾暗示霍尔顿接受了精神治疗,然后准备换个学校继续读书,重复以前的生活。

这部小说之所以名叫《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因为霍尔顿把一句“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的诗误听为“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于是他对妹妹说:“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这个“麦田和悬崖”的画面象征了年轻的主人公对世界的看法:成人世界充满肮脏和欺骗,就像一个深渊,而未被污染的儿童世界像一片麦田,纯洁而美好。可是人不得不长大,注定要从悬崖边跌入深渊——不难看出,一个“守望者”的角色是徒劳而充满悲剧色彩的。

在小说接近结尾处,塞林格又写下了另外一段具有象征性的的文字。为了哄妹妹菲芘开心,霍尔顿带她去骑旋转木马——“骑在木马上的另外还有五、六个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只金圈儿,老菲芘也一样,我很怕她会从那只混帐马上掉下来,可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好了,可别说什么话去拦阻他们,那是不好的。”这段文字在我看来略显过于直露,但可以看出,塞林格想借此表现主人在公态度上的改变——成长无法阻拦,一个人总是要接触并不纯洁的社会,最终会从悬崖上掉下去,守望和阻拦是没有用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读者欢迎、被评论家肯定,小说的语言特色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英国作家戴维•洛奇(David Lodge)在《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Fiction)一书中把《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叙事语言风格称为“少年侃”(Teenage Skaz)。“Skaz”一词源于俄国文学评论界,是指那种试图模仿日常口语风格的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中文译者把这个词翻译成 “侃”,倒也挺有意思。简单来说,“少年侃”就是指作者写小说时故意回避使用书面语言,在文字风格方面模仿青少年日常讲话的口气,给读者造成一种面对面听一个人年轻人聊天的效果。在塞林格之前,马克•吐温是第一个使用这种技术的作家。正是因为在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中运用“少年侃”,马克•吐温让美国文学从英国和欧陆文学的传统中解放出来,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如果你读过塞林格写的其它小说(尤其是英文版),比如《九故事》(Nine Stories),你会发现在那些小说里作者使用的是中规中矩的文学语言,比如这种句子:“二十分钟后,她们在起居室里已经快要喝光各自的第一杯威士忌酒了,此时她们正以一种独特的、也许是仅限于大学寝室室友之间的谈话方式在聊着天。”(摘自《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格州》)。相比之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叙事语言好像完全出自另一位作者之手,显得极其口语化、不加修饰、甚至“没文化”。下面是小说开头的一段(比目鱼译):

要是你真想听,那你可能先想听我讲讲我是在哪儿生的、我小时候的那些倒霉事儿、还有我父母生我之前都是干什么的,反正就是那些大卫•科波菲尔式的瞎扯淡。可是说真的,我不想聊这些东西。首先,这些玩意儿太没劲了,而且,要是我父母知道了我说过他们那些私底下的事儿,他们肯定得跟我没完,他们在这方面比较神经过敏,尤其是我爸。他们人都挺好的——这我承认——可是他们都敏感得要死。而且,我也不准备他妈的把我的整个自传之类的玩意儿讲给你听。我就跟你说说去年圣诞节前后的那些疯事儿吧,打那以后我就基本上垮了,还得跑到这儿来休养。

这种叙事语气不但和主人公16岁的年纪相符,而且体现了他叛逆和厌恶“假模假式”的性格特征。假如塞林格使用“文艺腔”来写这部小说,那么效果就会差很多。

初读这部小说时我一直好奇:塞林格写这本书的时候本人年龄多大?这种“小痞子”式的语气是他本人的说话方式,还是有意地“做”出来的呢?后来得知:塞林格生于1919年,他从1941年(22岁)时开始写《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最终写完、出版是在1951年(32岁)。此书完成之前,塞林格已经读过大学(不久即退学)、尝试过工作、赴欧洲参加过二战、结过婚、并已经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那些小说的叙事腔调都是传统、规规矩矩的)。由此可见,这本书中“十六岁少年侃”的叙事风格是一个经历丰富、谙熟小说技巧的成年作者有意选择、精心调制的结果。正如戴维•洛奇所说:“少年侃” 式的阅读感受“只是一种幻想而已。作品本身实际上还是经过‘真正的’作者殚思竭虑创作出来的”。

如今,塞林格已过90岁,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遁世隐居、拒绝露面。但在世界各地,读者仍然在阅读这本薄薄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据说塞林格至今仍然坚持写作。可以想像,几十年来,一个老人,在一座远离人群的乡间房子里,面对打字机,仍然在守望着什么。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上海书评》文集

我平时比较留意的书评刊物大致包括:《新京报•书评周刊》、《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书城》、《读品》、《中国独立阅读报告》等等。为了方便,去年做过一个网站,叫“读写人”(duxieren.com),链有以上这些刊物的网络版(有朋友说“读写人”是国内最好的书评网站,我说,过誉,呵呵,过誉。朋友说,客气,呵呵,客气。)

这些刊物中最年轻的一位当属《上海书评》,去年才创刊,每周日随《东方早报》发送,到今天我家茶几上已经堆了不薄不厚的一摞。毕竟上海以外的读者很难订到《东方早报》(当然,网友可以通过“读写人”网站阅读其网络版),于是《上海书评》开始定期把每月的文章结集出版,做成Mook(杂志书),如今已经出了四本,分别叫《迟来的封赏》、《以荒诞的名义》、《哲学迷宫的深处》、《书评的解剖》。

我觉得《上海书评》是值得推荐的。比起其它兄弟刊物,这份杂志最值得推荐的地方就是每礼拜免费给我寄一份,而且风雨无阻,甲型H1N1流感也挡不住。除此之外,《上海书评》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文章特别长,大部分都是4500字一篇的那种,往往一整版只登一篇文章,极大地降低了排版工作者的劳动量。这让我想起《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文章更长,来不来就洋洋洒洒数万字,而且其中好些文章跟读书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上海书评》的种种特色、妙处在此恕不一一详述,但是,这份刊物有一个我觉得值得其他杂志借鉴的小地方,就是文章中出现外文人名或书名的时候,除了中文译名外,同时附有外文原文。不要以为这是为了凑字数或者为了显得“洋气”,我就有这样的经验,在某处读了一篇中文文章之后,想上英文网站查查相关资料,可就是不知道那本书或那部电影的英文名字是什么,干着急。

去年年底的某个周末,我有两篇文章分别在《上海书评》和另外一份书评刊物发表,这两篇文章中不约而同都出现了“牛逼”这个形容词。结果,另一份刊物把“牛逼”变成 了牛叉,而《上海书评》呢,不但没有打马赛克,还特意把那个带有“牛逼”二字的句子选为文章导语,明晃晃地大字印在那里,很牛逼。(最近,在该报的另一篇文章里,我还欣喜地读到了“牛逼哄哄”这个更为亲切可人的字眼儿。)

文章分类: 我也读书 | 评论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首页  |  比目鱼博客   |  搜索  |  电子书搜索  |  链接  |  关于比目鱼
手机版 | 普通版
© Copyright by Bimuy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