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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0-06-15 01:17 (我也读书)
今日得闲,画了一幅“西洋菜街书店地图”,如果你对香港的“二楼书店”感兴趣,可供参考。所谓“二楼书店”,是香港的一个特色,指的是那些小规模的独立书店,这些书店因为租不起底层临街的店面,不得不落脚于商业楼的二楼、三楼、甚至更高的楼层,故此得名。
香港“二楼书店”最集中的地方大概就是旺角的西洋菜街,如果想要“一站式”地观摩“二楼书店”,您来这儿就对了。另外此地靠近“女人街”、“旺角电脑中心”和大量的电器连锁店,淘书之余还可以买点儿手机、电器、便宜货什么的,一举多得。
来西洋菜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坐地铁。乘“荃湾线”或“观塘线”在“旺角”站下车,从D3出口出来,眼前就是这条街了。我在这张图上标注了我认为比较靠谱的一些二楼书店。其中有几家是专卖简体字书的(如尚书房、榆林书轩、国风堂等),内地书友可以不必逛。如果时间不多,可以重点看看以下这几家:
開益書店(西洋菜南街61號):
出售港台版的各类书籍。能找到最新一期的台湾的文学杂志《印刻文学生活志》。
序言書室(西洋菜南街68號7字樓,銀行中心Body Shop對面):
店面很小,但有繁体、简体、英文等文史哲类书籍,也卖旧书。有咖啡座,时常有读书讨论会等活动。如果来这里,可以顺便下一层楼梯,逛一下在同一栋楼里专营旧书的“梅馨书舍”。
樂文書店(西洋菜南街62號3樓):
有不少台版书,号称7折售书。
田園書屋(西洋菜街56號2樓):
有不少台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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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0-06-02 12:05 (我也读书)
(刊于《书城》2010年第6期)
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曾于2006年展出过一幅影像艺术作品,名为《24小时精神病患者》(24 Hour Psycho),作者道格拉斯•戈登(Douglas Gordon)把希区柯克的经典恐怖片《精神病患者》(Psycho)去掉声音、以极慢的速度重新播放,看完整部片子需要花上整整24个小时。可以想象,这种实验色彩很浓的作品会吸引一部分观众,但也会让不少人感觉一头雾水、莫名其妙。美国小说家唐•德里罗(Don Delillo)也在参观者之列。显然,这件作品吸引了他,这位作家不但反复观摩了三次,而且由此产生灵感,写了一部名叫《欧米伽点》(Point Omega)的长篇小说,该书已于今年二月出版。
德里罗的这部新作与包括《24小时精神病患者》在内的许多前卫艺术作品有不少相似之处,其中之一就是:不少读者看了这本书之后可能会感觉一头雾水、莫名其妙。
唐•德里罗今年73岁。此人对于很多国内读者来说可能比较陌生,但在大学里开设的“当代美国文学”课上他的名字肯定会被教授提起,特别是讲到“当代美国后现代文学”这一章的时候。这位作家已出版过16本小说,其中最著名的作品包括1985年的《白噪音》(White Noise)和1997年的《地下世界》(Underworld)。
自从厚达800多页的《地下世界》出版之后,德里罗近年的小说大多为短小精悍之作。这本最新作品《欧米伽点》尽管排版字大行疏,也仅有薄薄的128页,应该算是“小长篇”。这部小说呈“三明治”结构:首尾两个短短的章节(标题分别为《匿名》和《匿名2》)写的是一个无名男子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反复观看《24小时精神病患者》的情形。夹在中间的部分为故事核心,涉及一个电影制片人(吉姆)邀请一位曾给美国政府担任战争顾问的老年学者(理查德•埃尔斯特)参与拍摄一部关于伊拉克战争的纪录片,而这部影片将“仅有一个人和一面墙”,从头到尾全部是埃尔斯特的独白。为了说服埃尔斯特参与此片,吉姆从纽约来到他位于加州沙漠中的别墅,一住就是几个星期。小说中很大篇幅由这两位主人公的谈话构成,几乎没有什么情节。后来埃尔斯特的女儿也从纽约来访,于是小说又开始描写这三个人之间的琐碎对话和日常生活,直至最后一起意外事件打破了这种平静。
《欧米伽点》和《24小时精神病患者》还有一点相似之处:德里罗在这部小说里故意放慢了叙事的节奏,仔细而耐心地描写人物的遐思冥想以及只言片语的对话。他们的周围是闷热而空旷的美国南部沙漠。主人公埃尔斯特选择来此地度假也是为了躲避城市的喧嚣:
他来这里吃饭、睡觉、出汗,在这里他什么事也不干,只是坐着、思考。这里除了这座房子之外只有远方,此外别无他物,没有景物和风光,只有远方。他之所以来这儿,他说,是为了停止说话。这里除了我之外,他没有其他讲话的对象。
然而两位主人公并没有停止交谈。事实上,不论是《白噪音》、《毛二世》(Mao II)、《大都会》(Cosmopolis),还是这本《欧米伽点》,德里罗小说里的人物总是乐于交谈,他们交谈时你一听便知他们是德里罗笔下的人物,因为这些人物的交谈方式很特别、很德里罗。你会感觉,这些人物的每一句对话仿佛都经过事先的精心排练和高度提纯,于是他们的谈吐总是显得那么睿智、犀利、哲思洋溢、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常常沉溺于交谈之中,有时候他们像是在喃喃自语,有时候他们像是在直接与上帝对话。
于是我们的主人公谈到了“欧米伽点”( Omega Point),这个由法国哲学家德日进(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神甫提出的概念。德日进认为,万物的不断进化、意识的不断累积会最终达到这个用希腊字母Ω来表示的临界点。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埃尔斯特从不直接谈论他所参与过的包括伊拉克战争在内的真实事件,当他谈论战争,他更乐于谈论概念,谈论哲学,谈论“欧米伽点”。
小说《欧米伽点》里充满了概念、哲思、冥想以及玄妙高深的对话。在一部小说里填塞太多概念性的东西是危险的,即使这些概念性的东西本身富有启发性。我不敢说自己理解这部小说里谈及的所有概念,也无法承认自己欣赏这种有些极端的写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并不讨厌这部小说。这本书的阅读快感大部分来自于德里罗的小说语言以及作者营造的气氛。
唐•德里罗是一位极其重视语言的小说家,他的文字洗练、绵密、空灵,闪烁着金属光泽,时常呈现出一种冰冷的华丽。他使用老式英文打字机写小说,有时候会在一张空白的纸上仅仅打出一个句子,然后再对这个句子修改、润色,直至完美。谈到小说写作,德里罗曾经说过:“对我来说整个这件事的核心就是语言。”而他本人的文字风格确实已达到了很高的辨识度。《欧米伽点》也许算不上德里罗的最上乘之作,但读者至少可以借此书一窥这位作家的独特文风。
《欧米伽点》以美术馆开篇,又以美术馆结束,而这部小说的整体风格也会让人联想起美术馆:空旷、开阔的大厅,无人,无声,地板上几乎空无一物,四壁洁白,除了悬挂在墙上的几幅画作之外别无他物,而那几幅画全部是冷色调的抽象作品。你凝视它们,你可能发现自己根本就看不明白,可是,在这种美术馆的氛围里,你发现自己安静了下来,竟然能够沉浸其中,于是你忽然感觉是否看得懂那几幅画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注:此书尚无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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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0-05-09 16:50 (我也读书)
 终于拿到了《云图》的简体中译本。我去年读了这部小说的台版繁体字译本(商周出版,左惟真译),写了一篇 书评,文中提到:“由于翻译的局限,作者文字风格的变化多端在台版中译本中表现得不甚明显。” 现在看简体中译本(上海文艺出版社,杨春雷译),可以这么说,这个译本翻译得很通顺,读者读起来不会有什么抱怨,可是,在语言方面,原著文字风格上的变化多端不是“表现得不甚明显”,而是基本上看不出来。
我之所以佩服大卫•米切尔,除了此人高超的讲故事能力、奇异的结构布局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语言。翻看《云图》的英文版,你会发现,各个章节的语言风格不尽相同。比如,小说的第一章是一份写于1850年左右的日记手稿,米切尔在这一章有意模仿几个世纪前的旧式文风,使用了不少如今已不太常用的生僻字眼,遣词造句也很“老派”。为了写好这一章,米切尔曾经从麦尔维尔的《白鲸》等老书中收集了很多带有十九世纪特色的词汇,并把它们用于小说之中。这一章开头的英文原文如下:
Beyond the Indian hamlet, upon a forlorn strand, I happened on a trail of recent footprints. Through rotting kelp, sea cocoanuts & bamboo, the tracks led me to their maker, a white man, his trowzers & Pea-jacket rolled up, sporting a kempt beard & an outsized Beaver, shoveling & sifting the cindery sand with a tea-spoon so intently that he noticed me only after I had hailed him from ten yards away.
这一段的台版译文基本上看不出文字风格上的旧时代感:
出了印第安小村,我无意间在某处人迹罕至的海滩上发现一道清晰足迹。我尾随那道足迹,穿过发臭的海草及海边椰树与竹林,找到脚印的主人。他是个白人,留着梳理整齐的大胡子,带着一顶略嫌大的海狸皮帽,裤管及厚呢外套的衣摆都卷了起来。他正全神贯注地用一根汤匙铲起并筛滤煤渣般的沙,直到我从十码外喊他,他才注意到我。
而简体字版同样也没有译出原文的“旧”味儿:
在印第安小村落外那片荒凉的海滩上,我碰巧看到一串新鲜的脚印。顺着这串脚印,穿过腐烂的海草、海边的椰子树和竹林,我找到了脚印的主人。他是个白人,裤子和水手短外套卷着,脸颊的胡须收拾得整整齐齐,下面则留着超大的胡子。他正在专心地用一只汤勺铲灰色的沙子并仔细筛选,直到我在十码开外的地方大声喊他,他才发现了我。
窃以为,译者在翻译本章时可以仿效早期白话文的风格,模仿一下鲁迅或者张爱玲小说的遣词造句,多用一些半文言的词汇,也许可以达到“做旧”的效果。
小说的第二章由若干封写于1931年的书信组成。作者这一章的语言也很讲究,比如,因为是写给亲密友人的书信,原文中经常省略主语“我”(I):
Dreamt I stood in a china shop so crowded from floor to far-off ceiling with shelves of porcelain antiquities etc. that moving a muscle would cause several to fall and smash to bits.
台版译本至少保留了这种语言特色,同样省略了主语:
梦到我站在一家瓷器店里。从地板到天花板的一个个陈列架上堆满古董瓷器,只要我稍微移动一下,就有可能让几个掉在地上,摔成碎片。
而在简体版中,译者可能认为没有主语不合语法,所以把原作者故意略去的“我”补上去了:
我梦见自己站在一家瓷器店里,一件件瓷器古董把从地板到远端的天花板间的空隙塞得满满的,以至于稍微动一下肌肉,就会导致几件跌落下来摔成碎片。
如果说上面两例是吹毛求疵,那么小说第六章《思路岔路口及以后所有》的翻译最值得探讨。这一章的叙事者是某个在人类文明毁灭后幸存下来的部落中的“原始人”。作者为主人公“创造”了一种“未来原始人”的独特语言。以下为其中一段的英文原文:
Old Georgie's path an' mine crossed more times'n I'm comfy mem'ryin', an' after I'm died, no sayin' what that fangy devil won't try an' do to me … so gimme some mutton an’ I’ll tell you ‘bout our first meetin’. A fat joocesome slice, nay, none o’your burnt wafery off’rin’s …
这一段的台版译文如下:
老乔治底路及我底路交会的次数,比我能轻易回想起底还要多得多,而且在我死后,谁敢保证那只尖牙恶魔不会想对我……所以,给我一些羊肉,我就告诉你们我们第一次会面底情形。我要一片肥滋滋的肉,不,不是你们先前给我底烧焦薄饼。
不难看出,译者故意把“的”字换成“底”字,来表现这种语言的不同寻常,虽然还是没能达到原文的效果,但至少有所尝试。而在简体中译本中,小说这一章的语言读起来和其他章节几乎没什么区别,同样十分通顺(虽然使用了一些口语词汇,如“蹬腿儿”,但几乎没什么效果):
老乔治和我打过好几次交道,有些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蹬腿儿之后,天知道那个呲牙裂嘴的恶魔会想什么样的花样折磨我……好了,给我些羊肉,我会告诉你们我们俩第一次碰面的故事。来片肥滋滋冒油的,不,我不要你们烤焦得跟胡夫饼干一样的东西……
我觉得,为了达到文字上的效果,可以在这一章的译文中掺杂一些语法错误,加入一些错别字或近音字(比如用“四”代替“是”,用“偶”代替“我”)等等。毕竟,原文的风格如此特别,译者怎么能任其“Lost in translation”?
好吧,必须承认,也许我写这篇文章从头到尾都是在吹毛求疵。我当然明白,如今在国内搞文学翻译是一件多么费力不讨好的事,而且,换了我本人去翻译,也不一定好到哪儿去。前面说过,《云图》的简体中译本整体上是顺畅的,也已看到一些该书的书评,都说这本书不错、大卫•米切尔牛逼。那么,作为一个十分喜爱米切尔小说的人,我写这篇东西的真正目的也许只是为了对阅读《云图》中译本的读者说一句:大卫•米切尔其实比大家看到的还要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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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0-04-26 02:16 (我也读书)
 小时候读书,非常简单:把书买回家,翻开封面,一头就可以扎进书页中去。如今读书,往往要多好几道工序:首先,很多新书外面裹着一层透明的保护膜,需要你动用剪刀或者指甲,刺啦一声,将其撕裂、扯掉、揉成一团、丢在一边。接下来,你可能会看到这本印刷品的体外还裹着一条细长的彩纸,上面言简意赅地印着一些句子,其大概意思可以被理解为:你花钱买这本书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这条彩纸其实有名有姓,唤作“腰封”,据说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从日本传入我国。这条腰封往往遮住了封面上的文字,于是你不免要把它轻轻褪去(然后忧心忡忡地思考该把它安置在何处为好)。你打开书,忽然发现封面也并非和书本连体,原来也是可以脱下来的,这时你恍然大悟:原来这张纸不是真正的封面,而是包在封面外面的——叫什么来着——“护封”。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你决定继续给这本书脱衣服,拆去护封之后(现在它和腰封一起被丢在桌上,犹如圣诞节礼盒被打开之后那一堆命运凄惨的五彩包装纸),你发现真正的软皮封面灰秃秃的,几近简陋,和光鲜亮丽的护封相比,就像证件照和结婚照的差别。不过现在你可以松口气了:这本书终于已经和你赤裸相见!翻动书页,你终于开始进行那种叫做“读书”的活动。然而,有一丝阴云在你的潜意识里浮游,在你的二目余光可及之处,躺在桌上的那两张软耷耷的彩纸分明在向你可怜地乞求:大哥,别把咱给弄丢了!
如今腰封盛行,但她们的日子并不太好过,因为读书人开始对她们冷眼相待,搞得姐妹们有些灰溜溜的。豆瓣网上更有“恨腰封”小组,大有口诛笔伐之势。其实对于腰封,我虽然没有什么爱意,但也始终恨不起来。我想:不就是一广告么?而且人家已经那么低调,随时准备被人丢进垃圾桶里。真正值得恨的其实是虚假、浮夸的宣传,是那些不负责任的编辑和不负责任的推荐者。而腰封本身只是一张纸,小女子是清白滴。当下流行骂腰封,我倒觉得有必要出来补充几句好话:说实在的,不少印在腰封上的信息其实是有助于读者了解这本书的,比如:此书在国内外获了什么奖,这个作者有什么特别的来历,等等。可以说,不少腰封对于读者做出正确的购书选择有所帮助,比如:如果我看到一本书的腰封上印着“感人至深,让人潸然泪下!”,或者“雄踞亚马逊小说畅销榜达六个月之久!”之类的文字,我就可以放心地做出决定:不看这本书。
虽然不恨腰封,我却不喜欢她的哥哥——护封,具体来说,我不喜欢的是套在软皮平装书外面的活页护封。按照我的理解,护封大概最早用于硬皮精装书。硬皮书外面套一张可以取下来的纸质护封,这好理解:硬皮书的封面是厚纸板、甚至皮革做成,当然不容易直接在上面印刷精细的彩色图文,所以把图文印在纸上,套在硬壳外面,既保证了质量,又顾及了美观。而且,读过硬皮书的人都知道,硬皮书的装订方式可以基本保证这本书翻至任何一页后能平摊着放在那里,不需要用手按住书页。而我们平时读的软皮书则不同,经常需要用手把书页沿书脊折一下,才能让书本保持打开在该页的状态,这时候,如果这本软皮书外面套着一张活页的护封,就会出现一种很尴尬的状态:这张护封纸松松垮垮地耷拉在外面,折不起来,不服帖,也不脱落,非常讨厌。可是你又不舍得把这张护封扔掉:它和腰封不同,上面印的都是些有用的文字,丢掉实在可惜。
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要给软皮平装书外面套一层可以拿下来的护封,直接把那张纸当作封面,和整本书钉在一起,有什么难度?后来上网一查,才略微开窍。“百度百科”的“护封”词条谈及护封的作用,有言:“作用有两个:一是保护书籍不易被损坏;二是可以装饰书籍,以提高其档次。”看来,软皮书加护封,主要是为了“装饰书籍,以提高其档次”。明白了,原来是真正的硬皮精装书成本太高,做不起,但又很想“上档次”,那就像硬皮精装书一样,在书的外面套上一个护封吧! 不知当初是哪位聪明人想出了这个点子,一来二去,如今竟也成了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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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10-04-17 02:17 (我也读书)
 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的处女作、短篇小说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First Love, Last Rites)几经周折,终于出了中文版。该书收有八篇小说,薄薄的一本,几乎可以一口气读完。中译本的封面设计得很清新、很小资;打开一看,内容却很黄、很暴力,其中有几篇颇为触目惊心。
我喜欢读英国作家写的短篇小说。比起中规中矩的美国同行,当代英国小说家写的短篇往往更无禁忌,更剑走偏锋,更怪,更邪,更颓废,语言更炫,口味更重。
我手头还有几本这种英国味儿很浓的短篇小说集:托比•利特(Toby Litt)的《Adventures In Capitalism》,阿拉斯代尔•格雷(Alsadair Gray)的《Ten Tales Tall & True》,威尔•赛尔夫(Will Self)的《Tough, Tough Toys for Tough, Tough Boys》,以及麦克尤恩的另一本短篇小说集《In Between the Sheets》。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的短篇小说集我手头没有,但他的短篇也是这种浓重的英国味儿。欧文•韦尔什(Irvine Welsh)的短篇我没读过,不过这位写《猜火车》(Transpotting)的作家是什么风格再明显不过。
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则是一位学者气很浓、写法颇为“后现代”的作家,不在“很黄很暴力”之列。此人写小说文笔奇崛,应该算是知识分子型的英国味儿。最近读了他的短篇小说集《The Lemon Table》,其中有几篇颇为好看。
说回麦克尤恩。我其实没怎么读过这位作家写的长篇小说。有很长时间我对这位大腕级作家有一种莫名的抵触情绪(就好像我虽然没怎么读过厄普代克,却一直莫名其妙地不喜欢这个人一样),我想这可能和我当初在书店里翻看英文版的《赎罪》(Atonement)和《在切瑟尔海滩上》(On Chesil Beach)的经历有关——草草地扫读了这两本书的前几页,我得出了一个可能过于武断的结论:麦克尤恩是一位很主流的“美文作家”。后来电影《赎罪》加深了我的这种印象——在我看来,那是一部画面、服装极其精美,但故事非常苍白的片子。
我对麦克尤恩的印象最终得以转变,正是因为我读了他的两本短篇小说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和《In Between the Sheets》。那些短篇让我发现了麦克尤恩黑色、戏谑、冷峻、怪诞的一面,以及他能够熟练操控不同风格的文字的功力。于是,忽然对这位英国作家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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