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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6-20 01:26 (文字游乐场)
我看见夕阳中的五个大妈。时间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地点是我居住的小区。我一抬头,看见了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夕阳中的五个大妈。她们留短发,穿无袖、清凉的上衣,胖胖的胳膊露在外面。她们皮肤油亮,每人手持一把蒲扇。她们走在小区的夕阳里。她们是夕阳中的五个大妈。
五个大妈,她们走在夏天傍晚的夕阳里。她们精神很好,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她们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她们的身影浸在夕阳里。
在夕阳的光线里,她们是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的身材微胖,她们精神很好,她们边走边聊。她们走得很整齐,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夕阳把她们的身影投射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
这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她们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刻出现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小区里。这五个大妈,她们从容地走进小区大门,沿逆时针绕小区中央一周,然后从容地消失在小区门口的夕阳里。
我住在这个小区。每天傍晚,我走在小区中央的石板路上,总会看见夕阳里的这五个大妈。她们精神很好,她们总是走在我的前面。她们有时排成一字队、有时排成人字队。她们的步子迈得很大、很结实。夕阳给她们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她们是夕阳里的五个大妈。
这五个大妈不住在这个小区。我住在这个小区。在每天傍晚的夕阳里,这不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五个大妈沐浴在这个小区傍晚的夕阳里。我跟在她们后面。我住在这个小区里。我的背后是夏日傍晚的夕阳,我的眼前是夕阳中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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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19 16:49 (文字游乐场)
安吉拉‧卡特(Angela Carter,1940-1992),是英国最具独创性的作家之一,曾获多项文学奖。她的作品混杂魔幻写实、歌德式、科幻、女性主义等风格。短篇小说集《血窟》(The Bloody Chamber and Other Stories)是安吉拉‧卡特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这本小说集具有“现代童话的魅力”,“作家利用哥特式传奇风格渲染阴森恐怖的气氛,将故事置于广阔的现代社会背景下,达到了传统形式与现代意义的统一”。
最近购得《血窟》的英文版,在此选译其中一篇篇幅非常短的小说,供大家欣赏。
那是一个北方的国度。那里天寒地冻,那里人心冷酷。
严寒,暴风雪,森林中暴虐的野兽,那里的生活艰难无比。当地人住在原木搭建的房子里,屋内光线昏暗、烟雾弥漫。一幅简陋的烛光圣母像,一条挂起来保存的熏猪腿,一串正在晾干的蘑菇,一张床,一个板凳,一张桌子。一群度日艰难、生命短暂、一贫如洗的人。
对于这些高地森林中的居民来说,魔鬼像你我一样真实。更何况,他们没有见过你我,不知道我们的存在,而魔鬼却时常在墓地中从他们眼前闪过。墓地是死去的人荒凉、悲惨的城堡,在那里,一座座坟墓靠笔法笨拙的死者画像来标记,墓前没有鲜花,花儿不在那里生长,于是人们在坟前摆放一些小祭品、一小块面包、有时是一块蛋糕,这些东西时常被从森林边缘蹒跚而来的狗熊顺手牵羊。午夜时分,特别是在五朔节前夕,魔鬼会在墓地中野餐,并邀请女巫们参加。他们从地下挖出新鲜的尸体,大块朵颐。这件事所有人都会跟你说起。
当地人把大蒜编成圆环挂在门前用来驱赶吸血鬼。如果一个孩子在圣约翰前夕诞生,眼睛蓝色,出生时脚先出来,那么这个孩子就会拥有超出凡人的“天眼”。当人们辨认出一个女巫——某个老太婆,邻居们的奶酪不熟时她家的奶酪却熟了;另一个老太婆,她的黑猫(呵,真是邪恶)无时无刻不跟在她的身后——人们会把那个干瘪老太婆的衣服剥光,寻找她身上的标记,寻找那只供她手下的妖魔们吮吸的乳头。很快那个标记就被找到了,于是人们用石块把她砸死。
冬天,寒冷的天气。
去看看你的外婆吧,她生病了。把我在壁炉上烤好的燕麦饼带过去,还有一小罐奶油。
好孩子要听妈妈的话——在森林里走五英里,不要偏离那条林间小路,要不然会碰上熊、野猪和饿狼。拿着,带上你爸爸的猎刀,你知道该怎么用它。
这个小孩靠一件脏兮兮的羊皮外套御寒。她熟悉这片森林,所以心中并没有恐惧,但她仍须时刻保持警惕。当她听到那声冰冷的狼嚎,她扔掉手中的礼物,握紧那把猎刀,转身面向那只恶兽。
那只狼体型庞大,两眼通红,皮毛灰白交错,肋骨分明。除了山里人的孩子,任何一个小孩都会被眼前的景象吓死。那只狼像所有的狼袭击猎物时一样,向她的喉咙直扑过来。她手握父亲的猎刀向那只狼猛砍过去,狼的右前爪应声落地。
当狼看清了眼前发生的一切,它发出一声近乎呜咽的嚎叫。狼其实没有它们看上去那么勇敢。那只凄惨的狼费力地拖着三条腿,一瘸一拐地在林中消失了,它的身后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小孩把猎刀上的血在围裙上擦干,用她母亲给她裹燕麦饼用的布把狼的爪子包了起来,然后继续向她外婆家走去。不久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厚厚的积雪抹去了地上的道路和脚印,以及曾经留在上面的一切踪迹。
小孩发现外婆病得厉害,她睡在床上,时而发出焦躁不安的呻吟,身体不时瑟瑟发抖。小孩猜想外婆正在发烧,她摸了摸外婆的前额,感觉那里滚烫。她从篓子里取出一块布,想给老人冷敷一下。那块布被抖开的一瞬间,狼的爪子掉落到地上。
可是那不再是一只狼的爪子,那是一只人手。那只手从腕部断掉,皮肤显现出长期劳作造成的粗糙,上面还布满老年人特有的雀斑。那只手的中指上戴着一只结婚戒指,食指上长着一个瘤子。那个瘤子让小孩认出:那是她外婆的手。
小孩把床单铺回外婆身上,外婆却被惊醒了,她开始一边用力挣扎,一边着了魔似的尖叫不止。但这个小孩是个坚强的孩子,何况身上还带着她父亲的猎刀。她竭尽全力控制住躁动不安的外婆,于是她终于明白了外婆发高烧的原因:她的右手已经不在,血淋淋的残肢已经开始溃烂、化脓。
小孩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一边失声痛哭。声音惊动了邻居,他们从门外涌进屋里。他们一眼就认出那只断手上的瘤子是女巫的乳头。他们挥舞着棍棒把只穿一条睡裙的外婆驱赶到屋外的雪地上,一路追打到森林边缘,他们朝她身上猛砸石块,直到她倒地死去。
如今这个小孩住在她外婆的房子里。她已兴旺发达。
(注:转载此文请注明原文链接:http://www.bimuyu.com/blog/archives/39463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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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3-07 15:32 (文字游乐场)
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是一位颇受推崇的美国小说家,据说对八十年代短篇小说在美国的复兴起了重要作用。卡佛以短篇小说著称,其写作风格常被称为“简约主义”。卡佛在美国文学界享有重要地位,在国内也有很多粉丝,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本得到普遍认可的卡佛小说中译本在国内出版。
我接触雷蒙德•卡佛小说的时间不长,最近买了一本英文版的卡佛短篇小说集《Where I'm Calling From》,挑选了其中一篇篇幅较短但比较有名的小说《Why Don't You Dance?》译成了中文。等以后有时间再写篇文章分析一下卡佛和这篇小说。
他在厨房里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开始打量那些摆在房前空地上的卧室家具。床垫上的罩子已经被扒光,印花床单和两个枕头一起躺在梳妆台上。除此之外,眼前的景象和他们卧室里原来的布局几乎没什么差别——一个床头柜和一架台灯摆在床属于他的这一边,另一个床头柜和另一架台灯摆在她的那一边。
他的一边,她的一边。
他一边小口喝着威士忌酒一边这么想。
梳妆台立在离床几尺远的地方。那天早晨他已经把梳妆台抽屉里的东西装箱,那几只纸箱现在正躺在客厅里。梳妆台旁边放着一个便携式取暖器,床脚立着一把藤椅,上面扔着一只装饰房间用的枕头。那套抛光铝制厨具占据了房前车道的一部分空间。餐桌上盖着一块黄色平纹布,那块布很大,是件别人送的礼物,多余的部分垂在桌子四周。餐桌上摆在一盆植物,旁边有一盒银质餐具,还有一架唱机,那也是一件礼物。一台体型庞大的电视机立在茶几上,几步远的地方放着沙发、椅子和一架落地灯。顶着车库门放着一个写字台,上面堆着一些日用工具,还有原来挂在墙上的一只钟和两幅画。房子前面的车道上扔着一只装满杯盘的纸箱,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用报纸包着。那天早晨他已经清空了壁橱,除了放在客厅里的三只纸箱,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搬到房子外面。他还从屋子里用接线板把电线拉到门外,把所有的电器都接上电源。那些电器都能正常工作,和它们在房间里时没有什么两样。
时而有车在这里减速,车里的人往这边张望,但没有人停下来。
他想,如果换了他自己,他也不会停下来。
“一定是这家人在甩卖家里不用的东西。”女孩对男孩说。
女孩和男孩正在给他们的小公寓寻找合适的家具。
“去看看那张床卖多少钱。”女孩说。
“还有那台电视机。”男孩说。
男孩把车开上房子前面的车道,然后把车停在了餐桌前面。
他们下了车,开始仔细打量一件件东西。女孩摸了摸平纹桌布,男孩把食物搅拌机接上电源,调到“碎肉”档,女孩端起一只电火锅,男孩打开电视机,然后简单地调节了一下。
男孩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看电视。他点上一支烟,朝四周扫了一眼,然后把火柴头扔进草坪里。
女孩坐在床上。她踢掉鞋子仰面在床上躺下。她想,或许可以看到星星。
“过来,杰克。试试这张床。拿个枕头过来。”她说。
“感觉怎么样?”他问。
“你试试就知道了。”她说。
他四下张望。这家人的屋子里没有灯光。
“我觉得有点儿怪,”他说,“最好看看是不是有人在家。”
她躺在床上,让身体随弹簧一上一下地弹动。
“先试试再说。”她说。
他在床上躺下来,把枕头塞在脑袋下面。
“感觉怎么样?”女孩问。
“床很结实。”他说。
她把脸转过来,把手放在男孩脸上。
“吻我,”她说。
“我们起来吧。”他说。
“吻我,”她说。
她闭上眼睛,搂住了他。
他说:“我去看看有没有人在家。”
但他只是站起身来,并没有离开原地,装出一副在看电视的样子。
街上左邻右舍的房子里都开始亮起了灯。
“会不会很滑稽,你说,要是……”她边说边咧嘴笑,但没有把整句话说完。
男孩笑了,但笑得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理由,他打开了床边的台灯。
女孩挥手赶走一只蚊子,于是男孩站了起来,把衬衫塞进裤子里。
“我去瞧瞧有没有人在家,”他说,“我估计这家现在没人。不过要是有人在家,我就去问问这些东西他们想怎么卖。”
“不管他们要什么价,砍掉十块钱。这么做准没错。”她说,“还有,我估计这家人可能急着要把这些东西脱手。”
“那台电视机确实不错。”男孩说。
“问问他们要多少钱。”女孩说。
男人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购物袋沿人行道走了过来。袋子里装着三明治、啤酒和威士忌。他看见了那辆停在车道上的车和躺在床上的女孩。他看见电视机打开着,那个男孩正站在门廊那里。
“哈罗,”男人对女孩说,“你发现这张床了。很好。”
“哈罗,”女孩边说边站了起来,“我刚才试了试,”她在床上拍了两下,说:“这床不错。”
“是张好床。”男人说着把手里的袋子放来,从里面拿出啤酒和威士忌。
“我们以为没人在家呢,”男孩说,“我们挺喜欢你这张床,那台电视机也不错,还有那个写字台。这张床你要多少钱?”
“这张床我想卖五十块。”男人说。
“四十怎么样?”女孩问。
“四十就四十吧。”男人说。
他从纸箱里拿出一只玻璃杯,把上面包着的报纸撕掉,然后打开威士忌的封口。
“那电视机怎么卖?”男孩问。
“二十五块。”
“十五块你卖吗?”女孩问。
“十五块可以。我十五块卖给你吧。”男人说。
女孩望着男孩。
“孩子们,你们想喝一杯吧?”男人说,“酒杯在纸箱里。我得找个地方坐会儿,我就坐在沙发上吧。”
男人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身子后仰靠在沙发上,打量着男孩和女孩。
男孩翻出两个杯子,倒了些威士忌酒。
“那么多足够了,”女孩说,“我那杯帮我掺点儿水。”
她拖过一把椅子,坐到餐桌旁边。
“那边水龙头那儿有水,”男人说,“打开水龙头就行了。”
男孩举着兑了水的威士忌走了回来。他清了清喉咙,在餐桌旁坐下。他咧着嘴笑了笑,并没有喝杯子里的酒。
男人眼睛盯着电视机。他喝完了杯子里的威士忌,又开始喝下一杯。他探过身去打开落地灯,那一刻他手里的香烟跌落到两个垫子间的缝隙里面。
女孩起身帮他把烟拾了起来。
“那你想买什么?”男孩问女孩。
男孩掏出支票簿,把它举到唇边,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想要那个写字台。”女孩说,“写字台多少钱?”
对于这个荒唐可笑的问题,男人摆了摆手。
“你说个数吧。”他说。
男人望着坐在桌旁的两个孩子。在灯光下,他从他们脸上看到了些什么,那种东西是美还是丑,让人难以判断。
“我要把电视机关了,我想放首曲子。”男人说,“这台唱片机我也卖,便宜。你们出个价吧。”
他倒了更多的威士忌,然后开了啤酒。
“全部甩卖。”他说。
女孩举起酒杯,男人给他斟满。
“谢谢。”女孩说,“你真是个好人。”她说。
“这东西上头。”男孩说,“我感觉有点儿头晕。”他摇晃着手里的杯子。
男人喝完手里的酒,又倒了一杯,然后翻出那个装唱片的盒子。
“挑一张。”男人对女孩说。他把那些唱片举到女孩面前。
男孩在写支票。
“这张,”女孩说。她只是随便选了一张,因为她根本没听说过唱片上印着的那些名字。她从桌边站起来,又坐下。她不想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我给你写支票,可以当现金支取。”男孩说。
“好啊。”男人说。
他们喝着酒。他们听着音乐。
然后男人又换了一张唱片。
你们两个孩子为什么不跳个舞呢?他想这么问问他们。他说:“为什么不跳个舞呢?”
“我不想跳。”男孩说。
“没事,”男人说,“这里是我的院子。你们想跳就可以跳。”
男孩和女孩搭着胳膊,身体贴在一起,他们在车道上前后移动,他们跳着舞。音乐结束后他们又跳了一支。当那只曲子也完了,男孩说:“我醉了。”
女孩说:“你没醉。”
“嗯,我醉了。”男孩说。
男人把唱片翻了个面。男孩说:“我真的醉了。”
“来,和我跳舞,”女孩对男孩说,然后又对男人说。当男人站起来的时候,她伸开双臂迎了过去。
“那边那些人,他们在看我们。”女孩说。
“没关系,”男人说,“这是我的家。“他说。
“让他们看去吧。”女孩说。
“没错,”男人说,“他们以为这里发生的事他们都看到过了,可他们没见过这个,对吧?”他说。
他的脖颈能感觉到她的呼吸。
“我希望你喜欢你的床。”他说。
女孩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她把脸贴在男人的肩膀上。她把男人拉得更靠近自己一些。
“你一定是绝望了吧。”她说。
几个星期后,她说:“那家伙是个中年人。他所有的东西都堆在家门口。不骗你。我们喝多了,还跳了舞,在他家门口的车道上。哦,老天。别笑。他给我们放那些唱片听。你看这个唱机,就是那个老家伙送给我们的,还有这些破唱片。你会对这些破玩意儿感兴趣吗?”
她不停地说。她把这件事告诉了每一个人。这里面还有更多的东西,她想试着把它们说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她放弃了这种努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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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8 02:10 (文字游乐场)
约翰•契弗 (John Cheever,1912-1982)是一位著名的当代美国小说家。我最近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订购了一本英文原版的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The Stories of John Cheever》。今天一时兴起,翻译了其中可能是最短的一篇小说《Reunion》,作为英文翻译的练习。翻译水平有限,请多指教。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是在中央火车站。当时我正从阿迪龙达克斯我奶奶的住处去我妈在科德角租的一个乡间别墅。我给我老爸写了封信,说我要在纽约换车,中间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问他愿不愿出来和我吃个午饭。他的秘书回信说他可以和我当天中午在车站问讯处碰头,于是那天十二点整我看到我老爸从人群中向我走来。对我来说我老爸是一个陌生人,我妈三年前和他离了婚,从此我就再没见过他。可是那天一见面,我就立刻感觉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有那种亲生骨肉、命运相连的感觉。我感觉自己长大以后也会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人,而他能达到的极限也将是我人生奋斗计划的顶点。他是个个子高高、面貌英俊的男人,能再次见到他我真是高兴坏了!他拍了拍我的后背,和我握手。“嘿,查理!”他说,“嘿,孩子,我想带你到我的俱乐部去转转,不过稍微远了点儿,在六十街那头。要是你想不耽误早班车,我看我们还是在附近找个地方吃饭吧。”他搂着我的肩膀,我像我妈闻玫瑰花那样闻着我老爸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那是一种混合了威士忌、须后水、羊毛线、鞋油和成熟壮汉体味的内容丰富的混合体。我特别希望有人能看到我们俩走在一起,要是有人能给我们俩拍个照就好了,我希望把我们在一起的这一刻记录下来。
我们出了车站,沿侧街来到一家餐馆。时间还早,店里没什么客人。吧台的侍者正在和一个送外卖的吵嘴,一个穿红外套的上了些年纪的侍应生在厨房门口站着。我们坐了下来,我老爸大声招呼侍者:“哥们儿!”他喊道,“管事儿的!说你呢!”他的这种大嚷大叫在空荡的餐馆里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有人服务吗?我们这儿等着呢!”他大叫,“快着点儿嘿!”接着他举起两手开始拍巴掌。我老爸的举动引起了侍应生的注意,他不紧不慢地走到我们桌子跟前。
“您是冲我拍巴掌吗?”他问。
“别急,老板,别急!”我爸说:“要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这在您的服务范围之内吧?这种要求不过分吧?”
“我不喜欢别人冲我拍巴掌。”侍者说。
“我真该带着我的哨儿来。”我爸说,“我那个哨儿是专门给老服务员设计的——年轻的听不见。得了,赶快把您那个小本本儿、小铅笔拿出来,把这眼前这活儿给干了:两杯吉布森鸡尾酒。跟我重复一遍: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我建议您到别处去用餐。”侍应生不动声色地说。
“怎么着?”我爸说,“这可是我听到过的最牛逼的建议。走吧,查理,别他妈在这儿瞎耽误工夫了。”
我跟在我老爸身后离开那家餐馆,然后走进另外一家。这次他没那么大嚷大叫的。我们的酒来了,他跟我聊了一会儿棒球比赛的事儿,然后拿起叉子一边敲打空酒杯一边又开始大声嚷嚷:“哥们儿!管事儿的!伙计!说你呢!能受累给我们照原样再来两杯吗?”
“这孩子今年多大了?”侍者问。
“怎么着?”我爸说,“这关你屁事?”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可我不能再给这孩子上酒了。”
“那好,你听我说,”我老爸说,“我跟你这么说吧,纽约市的餐厅不只你这么一家。旁边刚开了家新的。查理,咱们走!”
他付了钱,我跟他出了门,走进另外一家餐馆。这里的服务生都身穿猎装式的粉红色外套,餐馆的墙上还挂着很多马具。我们坐下来,我老爸又开始嚷嚷了:“前方发现猎物!赶快上!先给我们上两杯吉布森鸡尾酒!”
“两杯吉布森鸡尾酒?”侍者边问边微笑。
“听清楚了还问?”我爸很生气地说,“来两杯吉布森。赶快赶快!英格兰的世道变了,我的公爵朋友说的没错。让咱们瞧瞧英格兰能造出什么样的吉布森鸡尾酒。”
“这里不是英格兰。”侍者说。
“别跟我争。”我老爸说,“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我只不过想提醒一下,您知道您这是在哪儿吗?”侍者说。
“我这人就是受不了没有教养的仆人。”我爸说,“查理,咱们走。”
我们去的第四家餐厅是一家意大利馆子。“Buon giorno,”我爸说,“Per favore, possiamo avere due cocktail americani, forti, forti. Molto gin, poco vermut.”
“我不懂意大利语。”侍者说。
“别装蒜了。”我爸说,“你懂。我就知道你懂意大利语。Vogliamo due cocktail americani. Subito.”
侍者走到一边和领班嘀咕了几句,领班走到我们桌子旁边说:“对不起,先生,这张桌子已经有人预定了。”
“那好,”我爸说,“给我们再找一张。”
“所有的桌子都已经被预定了。”领班说。
“我明白了。”我爸说,“你们这是不欢迎我们这样的顾客,我说的没错吧?行,去你妈的!Vada all’inferno。查理,咱们走。”
“我得赶火车去了。”我说。
“对不起,儿子!”我爸说,“老爸真是对不起你。”他把我紧紧搂住。“我陪你走到火车站去。真可惜没带你去我的俱乐部看看。”
“没事儿,爸。”我说。
“我给你买张报纸,”他说,“你在火车上看。”
于是他走到一个报刊亭前面说:“这位好心的先生,您行行好,给我他妈来一张一毛钱一份的那种下午版烂报纸,好不好?”卖报纸的转过身去,眼睛盯着一本杂志封面不理他。“我的要求不过分吧,这位好心先生?”我爸说,“我不就他妈想买一份傻逼八卦小报吗?”
“我真得走了,爸。”我说,“快来不及了。”
“等等,儿子,就一会儿。”我老爸说,“我就不信把这哥们儿连个屁都挤不出来。”
“再见,老爸。”我说。我走下楼梯,上了火车。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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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鱼 @ 2008-02-20 02:02 (文字游乐场)
我决定让时光倒转,回到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八十年代,重温那些已经褪色的记忆,抚摸它们,然后再把它们记录下来。
音乐,在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分外清晰。
深夜。月光透过窗帘渗入已经熄了灯的房间。夜空中偶尔传来匆匆而过的火车的汽笛声。我是一个初中生,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我的枕边躺着一架砖头大小的晶体管半导体收音机。
收音机的音量已经调到极小,里面不时传来信号不好时的阵阵噪音,让人感觉夜空中正有一阵风或一片乌云阻挡了千里之外传来的无线电波。首先听到的是一个语调高昂的声音,这个声音敦促大陆将士驾机起义,飞跃海峡,在那里他们将得到一大笔黄金作为奖赏。信号又变得不好,声音显得越发遥远。过了一会儿,噪音小了,高昂的声音不见了。于是音乐响了起来。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 / 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 / 自由自在身心多开朗”。一个声音嘶哑的男声,一只曲调忧伤的歌曲。我闭着眼睛,想象着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一个眼神忧郁的父亲手牵一个小男孩,走进一间空旷的机场候机大厅。“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 望一望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这是李寿全的《张三的歌》,我知道歌者的名字是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这首歌过后,记忆中又飘出一个声音婉转飘逸的女声,这个歌手名叫齐豫,今晚,我们将一起听她演唱几首三毛作词的新歌。先让我们一起来听这首《七点钟》:“七点钟,你说七点钟? 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我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女生穿过操场,兴奋而紧张,去迎接她的第一次约会。这个故事通过信号微弱的无线电波在黑夜里飘荡,被清晰地雕刻在我 1980 年代的记忆里。如今,写这个故事的女人正在哪里流浪?
再换成男歌手吧。收音机里女播音员用轻柔地声音告诉听众,一个叫罗大佑的人刚刚写了一首歌词十分古怪的新歌,名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 / 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 / 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 / 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又是一首深情而充满忧伤的歌。为什么我的 80 年代音乐记忆里总是飘过忧伤的歌曲?
今夜,我坐在电脑前,只开一盏台灯,在黑暗中重新倾听了一遍那些被刻录在记忆光盘上的一首首歌。那些歌听起来还是很遥远,虽然它们不再需要穿越漫长的夜空来到这个房间,但它们穿越了二十年的记忆。夜已深,我想再次听着那些歌曲入睡。我知道,明早当我醒来,那个清晨不可能再弥漫着 1980 年代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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