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帖子触发了我的思考,因为在我看来,比起“这些事”,“这些事儿”这种译法读起来并不显得有任何的“不对味”(或曰,“不对味儿”),但我同时想到,自己是北方人(虽然目前住在南方),更熟悉北方口语,也喜欢在文章里加“儿”字(甚至“丫”字!),那么是不是我自己写的东西也会让南方的读者感觉“不对味”呢?
写至此处,忽然回忆起读纳博科夫的小说《普宁》(Pnin)中译本时的印象。小说的开头一段,译者梅绍武先生是这样翻译的:
那位上了年纪的旅客,坐在风驰电掣的客车靠北窗户的位子上,面对着两个空位子,身旁也没人坐,他不是别人,正是铁莫菲•普宁教授。他头秃得挺像个样儿,皮肤晒得黧黑,脸蛋也刮得蛮干净,首先给人比较深刻印象的是他那个褐色的大脑袋,那副(遮住初期眉毛脱落的)玳瑁边眼镜,猿猴那样厚实的上嘴唇,滚粗的脖颈和那穿着绷得挺紧的花呢上衣的、结实的身子骨儿;但临了叫人多少有点失望的是他那(眼下穿着法兰绒裤子、交叉着的)两条腿却挺瘦,脚也显得纤弱无比,几乎跟娘儿们的脚一模一样。
当时读这段文字的感受是:毕竟是老翻译家,梅先生的胆子真大,一段话里加了这么多京腔,尤其是“临了”二字,南方读者会不会觉得很别扭、很“雷”呢?但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梅先生写“脸蛋也刮得蛮干净”,这个“蛮”字倒是很南方化,呵呵。
我本人对文学翻译没有研究,写这篇文章纯粹是为了好玩(儿)、没事(儿)找事(儿)。我个人感觉,在日常口语方面,美式英语更像中国的北方话,而英式英语更像中国的南方话。忽然想起一件小事(儿):我刚去美国的时候,听身边的老美发牢骚、骂人的时候常用“suck”这个词(举例:George W. Bush sucks!),我一直没明白这个词该如何准确地翻译成中文,直到一位比我早出国一年的同学——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市海淀区人——告诉了我一个至今为止还没发现过比它更好的翻译方法:Suck的意思就是:操蛋!

